第二百一十五章 人民的好太孙(求月票)

    第二百一十五章 人民的好太孙(求月票) (第3/3页)

能不开心吗?

    “兄长,”李景仁崇敬地看着李象夸赞道:“兄长真是威风!在堂上威武霸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圣人亲临呢。”

    “你啊。”李象失笑地点点他,又问道:“那张??呢?”

    “张??已经先一步回到郧国公府了,他让我给您带个话,说以后郧国公府任凭兄长驱策。”李景仁回答道。

    李象笑着摇头道:“供我驱策?别扯淡了,他不过是张亮的儿子,还不是郧国公呢;更何况,张亮可是我二叔的人,我父王也不是很待见他,他怎么可能任凭我驱策?”

    “此路不通,就走别路嘛。”李景仁笑着说道:“我看这个张??,诚意挺足的。”

    “这件事暂且记下,既然他有意,那就别伤了他的心。”李象如是说道:“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这才是我们需要做的。”

    “明白!”李景仁颔首道。

    李象又说道:“备车吧,我需要先入宫去找一趟圣人,和他请示一下这两宗死刑案件,让他老人家批示一番。”

    “是,兄长。”李景仁应道。

    其实至少从汉朝开始,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即所谓“报囚”。

    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

    到了北魏时期,朝廷对死刑的判决愈加谨慎了,太武帝拓跋焘规定,各地死刑案件一律上报,由皇帝亲自过问,必须无疑问或冤屈时才可执行。

    隋朝时期,朝廷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即死刑案件在执行前,需三次奏请皇帝核准。因为每个死刑案件都要复奏三次,所以这一制度也被称作“三复奏”。

    《隋书》中提到的“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便是指当时的死刑复奏制度。

    死刑复奏制度的确立,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体现了传统的“慎刑”精神。

    李象自然也是懂得这个规矩,首先要把这件事报给李世民,让他去彻底决定。

    当然,例外就是谋反这种情节极其恶劣的,直接会走绿色的加急通道,一路高歌猛进大开绿灯。

    今日并不是休沐日,所以李世民仍旧在两仪殿中看书。

    老李其实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弦儿绷紧,也是会劳逸结合,这一点就比老朱强点。

    老朱那种终结者体质的,不提也罢。

    看到李象过来,李世民迅速将手中的书收起来,仔细地掖了起来。

    李象狐疑地看看李世民,这阿翁动作为何如此迅速?

    上一次经历这种事儿,李象还是在客串看晚自习的时候,某个同学看小刘备,见到老师进来后立刻给塞了回去。

    莫非……阿翁也在看小刘备?

    “阿翁。”李象笑着打招呼。

    “嗯,又来了?”李世民哼哼了一声,伸手在一旁的茶点碗上敲敲:“吃些茶点,还是最近典膳局新研究出来的,你也尝尝鲜。”

    李象拿起一块,咬了一口。

    有点面咕兜的,不好吃,还有点甜了。

    “平日不应该吃这么甜。”李象认真地说道,然后把那碗糕点挪到了一旁。

    “吃这么甜!”香蕉在不远处的站架上附和道。

    李世民没管鹦鹉,很是不爽地看着李象问道:“难道朕连吃碗糕点的自由都没有吗?”

    “得,您这句话说的,好像是我管着你不让你吃似的。”李象撇撇嘴,把那碗糕点推回去:“反正身体是你自己的,左右到时候吃坏了,提前就左手六右手七,就这样。”

    李象说着,比了一个老年痴呆的经典动作。

    “瞧,这就是老年痴呆。”

    本来李世民还伸手去够那只碗,听到李象的话后,触电似的缩了回来。

    想朕英雄一世,可不能临老变成老年痴呆啊……

    这样想着,李世民抬头恶狠狠地问道:“说吧,你来还有什么事?”

    李象嘿嘿一声后,和他说道:“也没什么大事儿,就是判处了两个人死刑,过来找阿翁复核一遍。”

    说着,李象就把准备好的奏章递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