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章 最受书商欢迎的男子

    第一千零九十章 最受书商欢迎的男子 (第2/3页)

 虽然一篇文章的价钱没有找私人的高,但他可以量产,而且节省了寻找客户的过程。

    他在报纸业有好几个名号,名号彼此不相通,除了喜金,没人知道他们是同一个人。

    这就造成,他有一些号特别值钱,比如写策论和诗词歌赋的号。

    私底下,有人通过报纸找到喜金,希望能请他写几篇文章。

    没人知道号的背后是薛韶。

    薛韶一听是报价,他干这一行也熟,不就是帮人写一篇文章,署名权归别人吗?

    只要价格合适,他全都应下。

    喜金却为公子不甘,觉得名气都让那些富家公子赚去了。

    所以他宁愿多抄些稿子寄到各报社赚稀薄的润笔费,也不把公子的署名权给出去。

    “我不止一次的在酒楼听到传诵的文章,好几篇都是公子写的,那些庸才拿着您的文章四处炫耀,您却什么都没有,”喜金不甘道:“天才之名,合该是您的。”

    “这些名气有什么用?他们不过拿文章应付先生、或是到文会诗会上吹牛,赚到的钱才是实际。”薛韶也不是什么题目都接受的。

    他给人写的文章,多是以学习和炫耀为主,一旦题目有取才的趋势,他就会拒绝。

    用他的话说是,他的文章可以给买家带来快乐和自豪,但不能伤害到另外无辜之人。

    所以他给人写的文章,适合在酒楼、文会、诗会上传播,也适合给老师教导学生所用,却一定不适合用在科举取才上。

    报纸的蓬勃发展带来文学的发展和思想的活跃。

    治国之人常觉百姓愚钝,可诱、可糊弄以驱使之。

    但薛韶觉得不是。

    薛家世代从事教育行业,他父亲、叔祖皆是教书育人的先生,他们最常说的话就是有教无类。

    叔祖父从不觉得权贵官员之子就更加聪慧,而贫民之子就愚钝。

    跟着叔祖父和父亲长大的薛韶从幼年时期便深切的体会到这一点。

    恩荫入县学的县令、县尉之子,学识没有乡间小地主家的儿子好;

    甚至有些公子少爷的学习能力还不及他们身边的书童。

    他五六岁时便见过书童蹲在县学的窗户外听课,然后替他们家的少爷写文章,应付先生的问话。

    可见,人的智慧与出身无关。

    随着清丈土地和清查人口的开始,户部的黄册上人口数量越来越多。

    到今日已由六千余万增到了八千余万,薛韶相信,等全国普查结束,人口还可以再增加两千万。

    大明有万万人口,这其中藏了多少智慧有才能的人?

    这些人若能为国所用,为民造福,那我大明能强盛成什么样子?

    所以开智势在必行,教育更是必须的举措。

    薛韶的全部身家基本都投入到了教育之中。

    有一点钱就丢进去,有一点钱就丢进去,让跟在他身边的喜金操碎了心。

    好在他们公子虽花钱如流水,赚钱的能力也很强。

    很快,随着律法改革的风吹遍整个大明,薛韶的名字也传遍了整个大明。

    于是,他用本名写出来的经典案例在两种律法下的判例就很重要了。

    不仅各地报纸争相刊登,各地知府、县令还拿出来逐条学习,当做判例学习。

    于是有书商找上门来,要买薛韶的稿子去印刷。

    正巧,刑部也找上门来,让薛韶把稿子整理一下,刑部打算联合礼部出一本判例大全。

    前者有钱,后者属于义务劳动。

    可这也难不倒薛韶。

    他先是给书商一沓纸,上面用通俗易懂的话讲解了二十个案例,只是在给各大报纸的案例中做了些语言修改而已;

    然后他认真地给刑部单独写了一本书,同样是那二十个案例,其中应用到的法条,其详细,刑部尚书翻开都停不住。

    最后刑部和礼部出的这本案例书被列为刑案人员必读之书,由朝廷推到地方,然后是各地知府、县令,人手一本。

    各地书院也购进此书。

    书局印刷这书根本就不赚钱,自然,薛韶也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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