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行动之前,收了两个心腹!
第67章 行动之前,收了两个心腹! (第1/3页)
一般来说,涉及官员的职务犯罪,可分行贿、受贿、索贿,以及资产侵占、舞弊弄权...等等好几种。
行贿与受贿,自不必说。
单说索贿,原则上如果遭遇索贿,行贿人不具备主观意愿,而是经由受贿人强行逼迫所致。
那么按照大乾律例,是可以免罪的。
苏家身为扬州首富,乃官宦之家出身,颇具底蕴。
即便早已弃仕从商,却也不是随便一个官员就可以欺负的。
纵然是身居户部侍郎的魏千里,也不行!
苏喆浸淫扬州数十年,商海浮沉,早已练就了一身狡黠鬼精的本事。
曾经的苏大会长在扬州,那可是黑白两道都要给面子的存在。
如今虽已淡出幕后,但本事并没有丢,区区的京城恶霸...他岂会放在眼内?
之所以任由他们打砸、欺辱,不过是为了一劳永逸,除去祸根!
这些恶霸来到梧桐巷府中打砸,便形成了一个“假象”:苏家势弱,遭遇霸凌。报过官府无用,就只能自己寻求方法解决。
而这个解决方法就是,被迫向魏千里及其幕后之人行贿。
魏千里若是因此收了苏家的钱财,那么就坐实了受贿的嫌疑。
到时,徐安这个两院监察使再通过“举报”,以贪赃受贿之名查办魏千里,则祸根必除。
在此之间,苏喆虽有行贿之罪,但正如之前所说,他是遭遇了霸凌威胁之后,才出此下策,主观上并不想行贿!
梧桐巷府邸遭遇恶霸打砸,就是佐证!
苏喆是无奈而为之,无可厚非。
再将打砸的那些恶霸与魏千里联系到一起,认定苏喆为遭遇索贿,则魏千里百口莫辩,人证物证皆有。
人证便是苏喆,物证就是他送给魏千里的钱财。
至此,苏家全身而退,魏家下狱。
不得不说的是,苏喆这样的安排...乃上佳之举。
既可让徐安这个监察使借查办魏千里而立功,又能摆脱苏家身上的麻烦。
可谓一箭双雕。
不禁令徐安暗叹:你岳丈还是你岳丈啊,姜...岂非是老的辣?
此事,已然只欠东风!
后续,只需苏喆前往魏府行贿,徐安便可雷霆出动。
但此时,徐安却扬言自己出手解决,而不按苏喆的安排行事。
不免让苏喆大为意外。
顿了顿,苏喆皱眉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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