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拿下
第十章 拿下 (第2/3页)
赫的演员事业开了个好头。
接下来就是早日进组拍戏,待到剧集正式播出之后他的演员事业算是正式的扬帆起航了。
次日,朴正廷陪同着权煊赫一同去MBC电视台签下了演出的合约。
因为权煊赫是新人,价钱自然也就是按着纯新人的标准给,朴正廷暂且作为他的经纪人替他开展谈判议价。
公家是公家的,公私分明。
因为漫改的缘故总剧集划分高达三十二集,每集三十五分钟,但每天连播两集的内容,总的内容与常规的迷你剧并无不同。
双方拉开谈判议价,最终每集的片酬定在了二百万韩币,这是考虑同时考虑到新人的身份以及男二的番位下最终的定价。
这里需要了解的是出演三大台下的剧集片酬一般情况下是低于有线台的。
原因无他,有线台有订阅费的额外收入,更舍得砸钱制作,而无线台没有这部分重要的收入,制作费自然也随之缩水。
打比方,有线台可以每集给十亿韩币的预算,无线台只能给到一半甚至更少也是非常普遍的。
而再往下算到给演员的片酬,其中的差幅甚至是数倍。
演员片酬早年也有详细分级,六到十八级,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韩流的海外扩张,情况又是大不相同。
难以用较短的篇幅描述清楚,以及为了避免大篇幅的水字数,后文根据具体的剧集再补充说明。
签下的合同同时有一些补充条例,因为韩流的海外发展,海外收入自然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剧集的海外收入演员也会有相应的奖金。
这是韩流在海外飞速发展的情况下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一部分。
如此算下来,如果纯片酬收入的话,税前计算总计是六千四百万韩币,换算来就是三十万余。
合理吗,相当合理。
合同一签,算是彻底的尘埃落定,权煊赫正式成为了一名演员准备着接下来的出道。
“等到播出的反响如何吧,到时候我会安排你进公司的。”
朴正廷如此说道。
权煊赫此时严格来说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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