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134:Bois(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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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 134:Bois(鹿角) (第1/3页)

    在女神峰丘陵之下,无端矗立着一座棱形建筑,已不知存世多久。参看其斑驳墙皮留下的痕迹,依旧能分出端倪,约莫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近代风格。破屋有个圆筒状的外形,地基与穹顶落差超出了十米,因此不难判断,此刻的我们在土下二十米左右的深度。怪屋装潢虽不豪华,但地底作业难度极高,不是一般建筑师可以胜任,故而造价绝不便宜。

    纵观吉普森周遭郡县,大多是泥泞的穷乡僻壤,有些不毛之地仅几个棚子外带奶牛场罢了。在这片地界,稍具规模的也只有大镇伊腾顿,除了鸳鸯馆和星级酒店,基本看不到顶高有超出十米的建筑。而像这种用途不明的圆屋,在整个佐治亚境内都十分罕见。

    除了与乡土风情格格不入外,最奇的是,怪屋中央居然种植大树,别人家再夸张不过是搞些盆栽,只有营业场所才会用到装饰棕榈。然而这座离奇的建筑,显然不可能对外营业,它非要栽棵大树干嘛?具有什么象征意义?又要如何来确保采光?诸多谜面全不得解。

    “这座建筑应该是间图书馆,或者是某位有钱人家的书房,总之是个阅读场所。”天竺菊打量着怪树,叹道:“至于干嘛要种它,我也不知道,屋主可能有另类的审美吧。”

    马洛闻言也不待明辨,翘起大拇指绝赞她才思敏捷。其实自打吕库古阴宅罹难以来,他十分贪慕紫发妞的身材,常借着感伤扑倒在她怀中,在被安慰时这里捏捏,那里摸摸,趁机吃豆腐。而天竺菊本就神经大条,不计较别人怀有异心,仍以兄弟待他。所以有了这份肢体接触,不论她说什么,眼镜都会象个回音虫般附议。

    “何以见得?她说是就是么?”我实在看不惯这副极尽谄媚的嘴脸,故意提高嗓门,问。

    “你来看。”启料一旁沉默的药店老板,当即逮到机会,上前来牵住我腕子,指着脚下一道铁箍,以及墙角白色瘢痕,说:“谁会在家特意去做一道地线呢?那其实是派滚轮之用,以方便推行架车。还有墙上的白印,那里曾长期搁置着小起重器。这座破屋是个十二边形,每面墙的尺度都一致,参考面积正巧可以容纳一个大型书架,所以,你大姐分析得有理有据,这就是一个图书馆或个人书房。”

    “我根本不想知道这鬼地方是干嘛的,再者我问的人是马洛,谁要你来代答?”

    “别误会,我没在巴结大姐。之前她否定了四眼龌龊的念想,还我清白,所以我才要适当表达一下,不愿欠着这笔人情债。在你身上,有着康斯坦丁缺乏的东西,这点足以令我神魂颠倒,现在我连她都顾不得了,还不够忠诚于你么?”男子尴尬地笑了笑,环视我们一圈,纳闷起来:“刚见面时,我记得你们仨好似一个团队的,怎么关系那么微妙?”

    “的确是一个团队,对外叫做兰开斯特兄弟。可这个金发妞素来最轻视我,我也最讨厌她,我承认她很性感,快要超越了天竺菊,若是能够稍微缓和口吻,也许会可爱许多吧。可她偏不,就要加倍羞辱你。老板,你怎能忍受得了她呢?我们男性是有自尊的。别自降身份。反正咱俩就是这种关系。”眼镜团起手讪笑,在一旁撺掇道:“依我看,康斯坦丁才是女人中的典范,你别被她外貌迷惑,她可是毒如蛇蝎,阴损得很哪。”

    “醉蝶花的好,是怀有偏见的你难以理解的。算了,咱们不说这些无聊的事。跟着,我来说说发现的细节,以及难以解释的谜面。咱们踏破企湖前,这里的烈焰刚刚熄灭,所以爬洞会觉得很热。然而下到这里后,腥味却盖过了焦烟,为什么?这恰巧证实了假说成立,附近应该有通向外界的露洞,将烟尘排走了。不然,播报放的野火,又怎会烧及这里?”布雷德利顺手捡起一截燃烧的枝桠,忽然话锋一转,问:“可是这里空空荡荡,又是怎么起的火?”

    “你怀疑是怪树在作祟?这究竟是个什么鬼地方?”眼镜走上前,陪着他一起看着木炭。

    “不,那就是棵普通的树,可能具有掠食性吧,与此无关。我查觉到木炭的燃点很奇怪,但不排除现今我已是老妖,触觉大大退化了。你来的正好,用手试下温度,然后将结果说来听听。”男子将树丫凑到他跟前,神秘兮兮地答道:“年轻人应该多了解些本地历史啊。”

    眼镜将信将疑地把手指临近余烬,放下又触电般移开,脸上堆起更多困惑。随后又反复试了几轮,得出的结论是:炭火虽烫手,但实际温度却偏低,可能仅有七、八十度左右。我与天竺菊对此嗤之以鼻,伸手去试,果然温度低得吓人,马洛这还是往高里说了。

    “那它又是怎么爆炸的?你简略些半分钟说完,随后我等再决定去向,毕竟番茄还躲在附近某处,难道你想再被她啃食脑袋么?”紫发妞心有余悸地四下环顾,似乎两眼一抹黑。

    “那种痛楚我此生都不愿再尝一遍。好了不打哑谜,瞧见壁炉前一堆蜡油般的东西了么?眼神好的你,不难发现个中夹杂着白斑状的星点,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那并不是霉菌,其实它们是棉絮,受外界高温烘烤,产生了压缩气尘大爆炸,其威力足以炸裂混凝土,将这座破屋暴露了出来。”

    棉花也会爆炸,是我头一回听说,对此不置可否。但据精通化学的布雷德利介绍,在战乱年代,棉花属于军需物资,它很不稳定,当空气中含量超标,特别容易气爆。可建筑中哪里会用到棉花?只有建造隔音墙,所以这间密室,因为某些原因被关闭了,有人采用混杂进特殊材料的板材翻修,为的就是永不被人发现,将破屋以及它背后的故事封存起来。

    “那你觉得,是谁修造了这里?女神峰以往我时常路过,绝想不到地底会是这付光景。”眼镜耸了耸肩,更进一步问:“你说我不懂本地历史,这点我承认,谁没事会对自己老家津津乐道呢?所以我所获悉的,就与吉普森本地志标牌上的内容一致,难道你知道原委?”

    “其实我也不甚明了,总不能凭空说些不着边际的假设吧,咱们只能遵从现实进行排查。在莉莉丝们崛起前,这座土坡曾是别人的不动产,据说也是个邪教,但他们不搞乱七八糟的仪式,深居简出,长期以来没引起别人关注。”男子问我要过一支变色龙,悠然自得起来。

    古旧派的姐妹会大长老,在生活中与布雷德利认识。此女有着世俗身份,在附近一间体育馆供职,因儿时服用四环素,牙口时常溃烂,有时会问他买些神仙水止痛。几年前,她约上志同道合的妇女们搞串联,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获取了贝巴因道场产权,直到那时人们才发现,屋主们早就搬迁去了外省,这座军堡在多年间长期被空置。

    活跃在七零年代末的村民,曾有幸接触过这伙神秘屋主,相传他们足不出户,日常所需都是从附近农庄喊人开车送货上门,例如艾莉森老公的爹,就是长期供应商之一。没人知道他们究竟在折腾什么,整片丘陵安安静静,活像荒废了那般。他们最后一次被人瞧见,是八八年最寒冷的凛冬,在那之后,就变得渺无音讯,走得不知去向了。

    “原来如此,那他们也搞祭祀么?道场中央高悬的木雕羊头,据说就是他们留下的。”

    “有关这点,你应该去镇上调查资料,亲自造访他们才是,这群人也已年逾古稀,若都还活着也快八十了。长期以来,我的理解与你一致,但今天实地下到这里后,却又有了新的看法。我觉得,对外所谓搞邪教,很可能是个幌子,因为只要不闹事,就没人会对他们产生兴趣。他们需要无人打扰的环境,去从事真正热衷的。你们观察一下四周,哪里象个祭台?这根本就是寻常人的住所,他们正常得很。”男子接过我递来的打火机,笑着点燃后,突然侧过脸盯着天竺菊,问:“我记得你曾经提及,有上下两层,具体位置指给我看。”

    “老板,其实我刚才就想说它,但一直插不进嘴。我的眼睛好像出问题了,在豁口外能清晰瞧见绿线构成的凹陷,可爬进这里后,就像闯入迷雾森林,什么都发现不了。”紫发妞颇为尴尬地垂下脑袋,叹道:“原本我也想问,毕竟作为鹡鸰,你的视野与我不相伯仲。”

    “Shit,这下彻底完蛋,我正因什么都看不破,所以才来问大姐你,不然我早带队爬墟口出去了,哪犯得着站在这里磨嘴皮子。”闻言药店老板不仅浑身筛糠,惊恐地环顾四周,恼道:“那还废什么话,都赶紧找啊,指不定那只冰虫会从哪冒出来,再将我修理一顿哪。”

    既然这是图书馆,就肯定有门,哪怕被重新填堵,也会留有痕迹。按布雷德利的要求,我们分成两组,天竺菊与眼镜划归一起,我与他接伙同行,沿着壁墙一寸寸摸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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