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选拔

    第27章 选拔 (第2/3页)

面,权力极大。

    赵括不可能全部照搬,因为其中的很多职能与现有的部门是重叠的,如果全部照搬一方面阻力太大,另一方面是确实没有必要。

    所以,赵括直接去掉了仪仗与护卫和审理案件的职能,因为这两个职能现在已经有专门的宫廷卫士以及朝中司寇管辖。

    至于侦缉与逮捕其实也是司寇的权限范围,但是因为这并不是主要职能,所以赵括想把这项权利也拿到手。

    为了防止朝中大臣反弹,目前这项职能只涉及到那些罪大恶极的叛国罪犯以及逃亡其他六国的罪犯。

    至于监视和密探的职能,那就没什么可说的,除了锦衣卫其他部门也插不上手。

    最终,赵括设计的赵国锦衣卫的职能构架主要就是监视与密探、侦缉和逮捕这两项主要的职能。

    赵括为了完全发挥出锦衣卫的职能,准备在军中再招募1900名士兵,来补充锦衣卫的人手。

    同时,他按照明代锦衣卫的组织构架,也分出来南北镇抚司,北镇抚司负责具体事务,南镇抚司负责锦衣卫的法纪、军纠等,这样起码做到了内部的相互制约,尽可能降低锦衣卫内部的贪污腐败现象。

    另外北镇抚司内部再进行细分,分为外处和内处,外处负责除赵国外的监视与密探,罪犯的侦缉与逮捕;整个外处赵括打算将现有的100名人员再加上新招募的900人,合计共一千人划入,然后按照六国的形势分散派出,力求能够迅速掌握六国情报。

    内处800人,专门负责赵国内部的监视与密探、侦缉和逮捕,这八百人按照郡域大小及重要性,进行派驻,保证赵国八个郡每个郡都有一个卫所。

    赵括又将锦衣卫的官职系统也抄了过来,从小旗、到百户、到千户、再到镇抚使以及指挥使全部搞了过来,不过现在是光有官职没有人员,只有他一个光杆的指挥使。

    最后,赵括强调了锦衣卫作为大王亲军只有大王才能够管辖,赵括也只是代大王进行管理,这样就变相拔高了锦衣卫的地位,免得锦衣卫在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