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金瓜子美滋滋
第三十章 金瓜子美滋滋 (第1/3页)
高忠是个清宦。
他有些无奈的说道:“不过要赏你银钱,我拿不出。要提拔你吧,我已告老,不在其位不用其权。”
林十三连忙道:“替拯救京城的大英雄效劳,为抗倭大业出力,是小的三生修来的福分。”
林十三既拍了高忠的马屁,又抬高了自己寻犬的初衷。
其实,他被迫卷入此事,只因少掌柜陆绎下了死命令。
高忠道:“难得你虽位卑却深明大义。我还有事要办,你先回去。我欠你一个人情,会还的。”
英雄巨宦说“欠你一个人情”,这句话本身就是千金不换的赏赐。
林十三抱起熟睡的王小串,跟孙越出得四合院。
林十三道:“胖子,今夜连累你跟我鬼门关走了一遭。罗郎中赏的金瓜子咱俩一人一半儿。”
孙越很憨厚:“京城里做手艺活儿的匠人都有规矩。没出徒前,跟着师父赚了钱二八开。我少拿点便是啦。”
林十三掂了掂罗龙文给的荷包。不掂不知道,一掂吓一跳。
罗龙文说荷包里的金瓜子有个四五两。实际七八两有富裕。
像罗龙文这样的高官巨富,根本不会注意荷包里赏人用的三瓜俩枣到底有多少。
林十三抓了一把,分给孙越。自己还剩五两有余。
跟大人物打交道虽有风险,好处也多。大人物随手一赏便是一个堂帖校尉十年的俸禄。
林十三心里已经盘算好了金瓜子的用处:一两给碧云打个金钗;一两给虎儿打个长命金锁;一两存起来;剩下二两去山西人开的钱铺里兑出三十两银子。二十两银子给爹用作冰窖周转;剩下十两嘛......买只二等中品的好虫过过瘾。
林十三又看了看肩头的王小串:今日不光得了五两金子。还给虎儿捡了个童养媳。
想到此,林十三志得意满的抱着王小串,牵着骡子返回狗瘠薄胡同。
他回到自家四合院。父亲林有牛已经起身,在躺椅上洗眼睛呢。
林有牛用手指蘸了些茶水,抹在眼睛上,嚎了一嗓子:“茶能明目!”
林十三道:“爹,我回来了。”
林有牛睁开眼,大骂一声:“逆子!整宿不回家,是不是嫖宿烟花柳巷了?”
这一声喊,引得碧云走出卧房。
碧云声如百灵般动听:“爹,您老人家高看他了。他纵有那心,也没那钱。我们屋的银钱全在我手里呢。”
做媳妇的自然要在公爹面前向着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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