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十倍奉还
三十三 十倍奉还 (第1/3页)
汉武帝以后的西汉帝国与汉和帝之前的东汉帝国一直在全面或者大部分地区实行盐铁专卖,只有少数时刻做出修正,发展出了官营、私营并存的局面。
汉章帝时,为解决政府用度艰难,恢复了盐铁专营,到汉和帝执政时,地方势力抬头,便又取消了盐铁专营政策,变回官营、私营并存的双轨制。
自那以后,东汉帝国的盐铁政策延续至今,双轨制并行。
一方面在地方设盐官、铁官专门向私营盐铁者征税,一方面也依旧保存着专门为官方服务生产的官营盐铁场所。
事实上,据最新的考古发现,战国时中原地区已经具备生产钢制兵器的能力,西汉和东汉都有生产高强度钢制兵器的能力,只不过无法普及和大量生产。
帝国拥有数量、规模都相当庞大的炼铁炼钢作坊,有大量的炼铁炉。
全功率开动之后能日产一吨钢铁的特大作坊有六个,其他中型炼铁作坊有八十二个。
据估算,极盛时期,帝国年钢铁产量可达一万七千八百八十五吨,这一数字对于汉代极盛时期五千余万的人口来说,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纵观西汉、东汉,农民缺少农具使用的记载比比皆是,甚至发展到了需要用木头、石头甚至是双手去耕作土地的地步。
这里头,当然就是实际操作的缘由了。
理论生产数字是理论生产数字,实际操作不一样,且不论纯粹的生产环节能否开足马力全速生产,生产出来的不良品率又有多少,单说在国家层面上的征税操作就让优质农具普及成为天方夜谭。
未执行盐铁官营政策时期,也就是西汉早期,本地商户在本地采铁矿、制作铁制用具并且出售各自需要向帝国政府缴纳百分之二十的税。
如果不仅仅在本地售卖,而要售卖到其他郡国,又需要在各地关口缴纳关税,且每出一关就要重复收税,税率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五十不等。
这就意味着对消费终端的农民来说,购买本地铁制农具,起码需要承担百分之四十的溢价,而购买外地生产的铁制农具,则需要承担至少百分之五十的溢价。
这是一笔多大的开销?
可即使如此重税,也堪称文景之治了,因为它起码允许钢铁生产为市场服务,有一定市场属性,还存在自由竞争的空间,农民购买得到的农具至少还能说得过去。
汉武帝之后,时而严苛时而宽松的盐铁官营、双轨制政策则大大破坏了这一市场属性,使得农民不仅要承担昂贵的价格,还要被迫接受低下的质量。
未经充分锻打的铸铁农具很难承受高强度的物理碰撞,很容易碎裂崩毁。
农民攒了很久的钱,好不容易购买了新的农具,结果没用几下就坏了……
这找谁说理去?
双轨制度下,虽然私营商户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性,但是官营盐铁单位的官僚属性往往使得它运转艰难,官府上下的贪腐往往会让生产单位难以完成朝廷指标,因此,就必须指使私营商户代替生产、满足朝廷所需。
强制命令下,私营钢铁商户也不得不为朝廷的需求而服务,否则只交税一条,就能被官府卡死。
时至今日,虽然双轨制已经运行很久,但私营的钢铁商户仍然时不时的会受到官方的强制任务摊派。
为朝廷和军队生产他们需要的铁器是主要任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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