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我来海州就做三件事!

    第572章 我来海州就做三件事! (第2/3页)

的证据,还是接过来开始看。

    看到这里面的信息章万燕整个人都茫然了:“等等,这么多年了,你又来报案?我看你这里的材料上有说这个人当初被行政拘留过啊。”

    周云满脸笑容道:“对,当初他被行政拘留过,但是后续的处理没有啊,按照正常的行刑衔接程序,行政拘留之后,那应当给我的当事人做个伤情鉴定吧?”

    “结果呢,这么多年了连个伤情鉴定都不给做,所以我没办法了,只能过来问问你们,这个案子的程序到底走到哪一步了。”

    这句话没有任何问题,行刑衔接,这是公安机关办案子过程中的一个固定程序。

    经常打架的朋友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打架斗殴,其中有人受伤的话,报案后民警过来会先把人带回去。

    有伤的先送医院稳定伤势,没伤的回去先做个笔录什么的。

    人命要比什么都重要,至于其他的,那都是后面的事。

    然后,就是看看谁的问题,看看伤情是否到了轻伤的地步。

    之前我们就说过,伤情鉴定都是要等伤情稳定了之后才会做的,这中间是要时间的。

    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中间这个人就什么事都没呢?

    当然不是了,会先做一个行政拘留,然后等伤情鉴定出来确定是轻伤以上,再看情况是否立案调查。

    这个就是行刑衔接。

    而周云现在的意思就是,当年你们给做了行政拘留,按道理应该马上去进行伤情鉴定了。

    结果呢,这么多年了你们连个伤情鉴定都没给做,这是什么问题,是你们根本没有好好履职的问题!

    为什么周云可以理直气壮,很简单的,因为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里说的很清楚,当时刘小明身上的伤真的不轻,不然也不至于说要住院了。

    那么这样的情况下肯定得做伤情鉴定的。

    走的还是那套程序,多年前的案子,结果没有后续了,那现在人家过来询问情况也是很合理的吧。

    而且,如果用这样的说法,那么公安机关甚至都不能用刑事追诉期来抗辩,为什么,因为案子当初就报了,行政方面也做了处罚,结果没了后续。

    那这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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