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7、比赛继续,法律题。

    907、比赛继续,法律题。 (第3/3页)

念了出来。

    “第一题!张三和李四发生口角,张三从地上捡起一块板砖砸向李四。请问,在以下哪些情况下,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A.板砖砸中李四头部,造成轻微脑震荡。”

    “B.板砖砸中李四手臂,造成软组织挫伤。”

    “C.板砖砸中李四身边的宠物狗,导致狗当场死亡。”

    “D.板砖没砸中任何目标,但吓哭了旁边围观的小朋友。”

    “E.张三在砸砖前大喊了一句‘老子今天要让你见血!’,然后板砖脱手飞到了马路对面把一辆警车的挡风玻璃砸碎了。”

    全场:“……”

    一秒钟的沉默后,整个体育馆爆发出哄堂大笑。

    “什么鬼?这题目也太离谱了吧!”

    “板砖砸到狗是什么操作哈哈哈哈......”

    “最后那个E选项是想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万龙会徽章吗?”

    “.........”

    范德格的翻译快速给他翻译题目内容,越翻译脸上的表情越诡异,翻译到E选项的时候,连翻译自己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范德格:“……”

    这他妈是什么企业的内部考试?

    这题目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法律考试吧?

    很快,赵天一就率先给出了答案。

    “正确答案是A和E。”

    “A选项不多解释,我重点说一下E选项。”

    “张三在实施伤害行为时明确表达了主观故意,他喊的那句话已经构成了犯意表示,虽然没有砸中原定目标,但砸碎了警车挡风玻璃,属于对象错误的未遂,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未遂形态。

    至于毁坏警车的行为,那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想象竞合,从一重处断。D选项吓哭小朋友,除非小朋友被吓出精神疾病,否则不构成犯罪....”

    全场:“……”

    选手:“……”

    范德格:“……”

    这尼玛也太专业了吧?!

    但那个板砖砸狗到底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要出这么离谱的题啊?

    而且他为什么能用这么严肃的语气解释这么离谱的题目?

    最关键的是,他为什么会在这人身上感受到一种类似法外狂徒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