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股权架构与风险隔离(3k)

    第一百六十二章:股权架构与风险隔离(3k) (第3/3页)

对此徐柯等人为顾珩可以更好掌控这两个公司,为顾珩重新设计了一套全新的持股架构。

    未来,顾珩将采用GP+LP模式来持股这两个公司。

    在风险投资界,GP和LP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分别代表了不同的角色和责任。

    GP是General Partner的缩写,表示普通合伙人;

    LP则是Limited Partner的缩写,表示有限合伙人。

    GP,通常承担着管理者的角色,负责公司日常运作和投资决策,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LP,主要是提供资金的投资者,他们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管理和投资决策,它的责任是有限的,通常仅限于他们的投资金额,这将意味着他们在面临公司出现问题时,他们所承担的损失最多不会超出他们的投资金额。

    在此情况下,未来顾珩的防火墙B公司将作为GP,顾珩的家族公司作为LP。

    前者掌握着主体公司1%股权,后者掌握着主体公司99%股权,然后再由这两个防火墙B公司下面的两个主体公司,通过有限合伙方式来分别持有星川国际34%的股权和如意航空13.67%的股权。

    同时,还将增加AB股权设计,以此来确保顾珩对于这两个主体公司永久保持绝对控制权。

    顾珩听着徐柯滔滔不绝的讲述,他此时此刻就一个感觉:

    那就是脑子好痒!

    无数知识从脑袋里面穿过,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什么LP、GP、AB股权、有限责任、无限责任等等,顾珩以前听都没听说过,而且金融术语里面很多都是英文,时不时徐柯冒出两句英文描述,让顾珩那本就昏聩的脑壳就更昏了。

    好在有秦颖陪在身边,她和徐柯分工明确。

    徐柯负责讲解方案,秦颖则是负责详解介绍。

    “顾董,为了进一步强化您对主体公司的控制权。”

    “我们建议您在主体公司章程里面设置特别条款,分别是创始人拥有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的条款,和创始人具备优先认购权的条款。”

    “如此一来,即便未来您的主体公司有融资需求,需要引进外部资金进来,您依旧可以高枕无忧,无需担心控制权旁落。”

    最后这两个特别条款,显然主要是针对于防火墙A公司下面那两个顾珩全资掌控的主体公司。

    “顾董,要不要休息一下?”

    秦颖抬手看了眼时间,柔声向着顾珩询问道:“我们公司附近有家本帮菜很正宗。”

    “后续大概还有多少内容?”

    顾珩揉了揉眉心,向着徐柯询问道。

    “如果全部讲解完,大概还需三个小时。”

    徐柯瞧了一眼,给了一个相较保守的时间。

    “走!”

    “吃饭!”

    顾珩朝着徐柯露出一个微笑而不失礼貌的笑容,随后扭过头朝着秦颖答复道。

    “民以食为天,吃饭重要。”

    秦颖看出顾珩有些疲惫,她朝着徐柯递了个眼神:“余下方案,咱们吃完回来再讲。”

    一切以客户为重,徐柯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

    随后,他们相继起身,向着贵宾室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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