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海宁县县令
第55章 海宁县县令 (第2/3页)
户,整顿吏治,修缮县学......海宁在她的治理下,渐渐有了起色。
直到三个月后,她在复核一桩陈年旧案时,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那是一桩“盐工斗殴致死案”。
卷宗记载:盐工刘三与工友因琐事争执,推搡间失足跌入煮沸的盐锅,当场身亡。
案结很快,证据确凿,当事工友认罪画押,但江映雪细看附在后面的尸格,却发现了疑点:
其一,刘三右手食指指骨,有一道不规则的裂伤,仵作备注:似为使用某种工具过度用力所致。
一个普通盐工,会用什么工具用到指骨开裂?
其二,刘三指甲缝里,检出青黑色颗粒若干,但未注明是何物,亦未深究。
其三,刘三死后第三日,其寡母和年仅十岁的幼妹,便自愿签了文书,迁离海宁,不知所踪。
江映雪直觉此案有隐情,她开始利用县令的职权,私下查访。
她先找到了当年与刘三同屋的工友,起初对方矢口否认,眼神躲闪,江映雪沉下脸,以“私盐贩运”的罪名相胁,对方才战战兢兢吐露:刘三死前那段时间,行为古怪,常在下工后独自溜去废弃的海塘石料场转悠,还偷偷捡回些碎石块。
有次喝多了,他红着眼睛说:“那帮狗官,用烂石头换了好石头......要出大事的......”
烂石头换好石头?海塘?
江映雪心头猛跳,她给了那工友一笔钱,让他闭嘴,然后开始寻找刘三的家人。
费尽周折,她终于在邻县一个偏僻村落,找到了隐姓埋名的刘三寡母。
老妇人已风烛残年,带着孙女艰难度日。
见到江映雪亮出官凭,吓得几乎晕厥,直到江映雪反复保证绝不泄露她们踪迹,老妇人才痛哭失声。
她断断续续讲述:儿子死后没两天,就有一伙陌生人上门,扔下一百两银子,逼她们立刻离开海宁,永远不准回来,也不准再提刘三的事。
她们不肯,对方就阴恻恻地盯着她的小孙女,说“小孩子失足落水,也是常有的”。她们怕了,连夜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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