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针尖对麦芒
第54章针尖对麦芒 (第2/3页)
庆元条法事类》二部释书有注载,偷文章并非单列罪名,而是视其对象与后果,分别归入“盗文书”“诈伪”或科场条制。”
“四妹妹的文字之盗,未犯官府文书,亦未犯科举文辞和进奏文字,不该科以刑律或科场律。”
郑磐知道大哥一向视他们为仇敌,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此时他只想,用尽他十年所学,不让大哥借律法之名伤害他的亲妹妹。
郑硕没有明显的怒火,只恨郑家的女儿给门楣抹黑,“她偷盗他人作品在前,利用红药诗会谋名在后,确实犯了荣律疏议上说的偷窃罪!”
“此等行径辱没郑家门楣,我身为郑家日后的继承人,不允许郑家的门楣、声望有半点的污浊。”
郑磐此时觉得胆子从未有这么大过,他什么都不会,但会据理力争,“四妹妹偷诗窃名不假,但那只是私下抄袭他人诗文,是文学上的抄袭,应由士林清议处理,而不是一味将她往刑律上推!”
“辛弘智与常定宗争诗一案,国子博士以公牒形式裁决,归还原作者,未见刑罚。”
郑硕也曾以为,他这个二弟,读书不行,言论不行,没想在这件事情上,倒是会拼尽全力,就为了不成器的郑绢据理力争。
嘴上虽然不屑,眸子里却是露出几分藏不住的欣赏。
郑家的儿女本不坏,只是教的人没把好的教给下一代罢了。
他此时想看看,二弟能为郑绢怼他这个大哥倒各种地步。
“常定宗欲占辛弘智之诗,曾改过一字,她呢,那是一字未改,全篇照偷!”
“四妹妹为何会这样?不就是仗着自己是最小的,你们应该对她百依百顺,宠她无法无天,做了错事,有母亲和兄长替她善后,爱之适足以害之,她今天这样,全是你们溺爱纵容之故。”
“我为长兄,有教育之则,你若再阻拦,便是把她害到必死之地。”
“我……”郑磐此时无言以对,涨红了脸色,喘着粗气。
最近的事,他都知道,姐妹换亲,母亲纵容,祖母和林国婆相继教育,四妹妹都不曾改悔,不然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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