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讲 义法天志焉可违
第21讲 义法天志焉可违 (第2/3页)
规矩。在这里边儿呀提出来两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天德”和“天贼”。“天德”么,凡是“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民”这些事儿就是“天德”。那么你“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民”的呢,这就是“天贼”。这就把非常明确的两个概念提出来。
那你违犯了这个天志、天意呀,将得到什么什么样的后果,也作了一番论证。这是《墨子·天志中》篇呢主要以这个“义”为中心。那么这个“义”出自于天,那天最大的“义”是什么呢?一个是规范天子的行为,一个是厚爱老百姓。这个天志,老天的意志他对这个“义”是这样要求的,他对这个道义是这样要求的,他把这个道义提高到天的层次。
因为你这个“道义”,光说“道义,”各有各的说法,可能啊,当时这个百家争鸣啊对这个“义”(道义)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解释。那么墨子把这个“义”所包含的东西全部提出来,从正反两面。然后呢围绕着他提出来这个“义”的标准儿,义的标准儿是什么,取法于什么?那“义”呢取法于天志,从天志那儿得来的启示,就上升到天志的高度,固定了“义”的范围,固定了“义”的概念,从而也丰富了他这个天志的内容。这个天志呢一个是匡正天子的行为,匡正诸侯的行为,一个是厚爱老百姓。所以他从这个“义”的角度展开了这么一个长篇论证。
那么他的启示意义呢,咱们就说这么两点吧。
第一点呢说一说信仰体系问题。咱们说这个天道啊什么什么,咱们老百姓在民俗里边儿说的老天爷呀、上天呀什么什么。那上天是什么呢,那墨子呢对上天他的意思作了非常明确的涵盖,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的东西,所有的善恶两方面东西都涵盖到天意里边儿。所以,老百姓好说,谁谁谁成事了是天意,谁不成事儿也是天意。
所说的天意,那还是,你比如说中考、高考,我只要努力了,最后考上考不上,那就听天由命吧,那就(凭)天意吧。实际上,你只要是真正的努力了,又得到了好的方法,他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因为你这个做法,本身就体现了天意,那最后的结果是不会错的。这个天意呢本身就包括善的东西、好的东西,你按好的方面去努力了,实际上你自己就体现了天意了,这个天意是你自己在那儿体现的。
这充分说明,又非常充分的证明了墨子是一个唯物者。他主要的目的呢,就是把天志丰富起来,把天志(志气的志)树立起来,来匡正天子也好,诸侯也好,咱们老百姓也好,来匡正你的德行,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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