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血麒麟】明镜高悬

    第77章 【血麒麟】明镜高悬 (第2/3页)

冲刷着自己作为人类的记忆。

    “不该...不该...”

    似是回想起曾勘、李素等人的死状,赵大爷强忍着昏厥感艰难站起。

    直面污染源,此时他的手背污染率在疯狂涨动,再这样下去沈轩什么也不做自己都会死。

    可自己已经活的够久了,比起求生本能,他更想要把这场戏给唱好。

    “痴儿!休得再逃!”

    赵大爷再度拿出金麒麟,作势欲要刺向面前的糜烂血肉。

    依照沈轩自己修改的戏本,最后一场戏正是巡按赵大爷追出县城,亲自手刃畏罪潜逃的儿子余千。

    糜烂血肉没有任何反应,任凭金麒麟穿过身躯,发出诡谲嘈杂的嗡嗡声响。

    它在嘲笑,嘲笑赵大爷的自以为是。

    “为什么?为什么!”

    赵大爷握着金麒麟的手在颤抖,如疯了一般劈砍着面前的血肉。

    他欲要杀死沈轩并非逞匹夫之勇,而是考虑到开局规则、李素遗言后全副武装而来。

    虽然赵大爷是老了点,有时候可能比较迟钝,但是还没有失去思考能力。

    按理来说自己作为社长、八府巡按,手持全剧核心‘金麒麟短剑’,应该能在规则内杀死这些恶心的糜烂血肉。

    此刻在李华视角内,赵大爷正在疯狂劈砍着大只兔子,却被大只兔子轻而易举的抬手格挡。

    “...这兔子居然还会武术?当真恐怖如斯。”

    李华满脸凝重,倘若陇兴安岭的兔子都如这般逆天,恐怕三拳两脚就把自己给打死了。

    “不不不,现在重点不是这个,按照剧情赵大爷该杀死沈轩才对,为什么这家伙还能还手?”

    “如果剧情杀对它完全无效,那岂不是只能跟它硬钢,诡剧剧情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李华凝眸沉思,很快想起一个关键。

    血麒麟的最低逃生条件,第四幕时至少存活三人,这肯定是有某种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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