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1章 处罚方式下达

    第801章 处罚方式下达 (第2/3页)

    就会对全省的补课乱象,进行有力约束。

    红头文件上规定。

    凡是被调查到的补课班负责人,除以十年内补课费用百分之九十的罚款。

    同时,此项规定会继续沿用。

    以后再有补课行为发生,会对当年的补课收入,进行百分之九十的罚款。

    仅仅是这一项规定,就足以让很多想开设补习班的人望而却步。

    他们这些人开设补习班,唯一的目的就是挣钱。

    罚没补课收入的百分之九十,这会令他们意识到,开设补习班根本就挣不到钱。

    剩下的那百分之十,恐怕连租用补课场地,乃至于购买补课教材都不够。

    就算足够用,但也等于白折腾一场。

    到头来一分钱都没赚到。

    这种情况下,就没有人再开设补课班。

    另外,文件上还对如何处理开设补课班的教师,有了明确规定。

    对于开设补课班的班主任,给予撤销所有教师职称的处罚。

    并且,以后都不准再担任班主任。

    同时,罚没两年工资。

    未来五年内,不准提升职称。

    如果补课教师,在校内还有管理职位,一律免除,终身不得进入管理岗位。

    同时,给予所有补课教师行政记大过处分。

    并且,本学校的管理层也有连带责任。

    常务副校长,要被给予免职处分。

    学校校长,同样也要被行政记大过。

    对于这一点,杨同新非常赞同。

    教师参与补课行为,不仅仅需要社会监督,同样也需要学校管理层进行监督。

    以前,学校管理层对这件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因为教师参与补课这种行为,与学校管理层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学校的领导也懒得管。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这份文件把管理层也拽了进来。

    这就又增加了一份监督的力量。

    可以对学校教师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不仅如此,文件中还规定。

    如果在区县级行政区内,发现超过五起补课行为,当地教育局常务副局长立刻免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