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签合同
第三十三章 签合同 (第2/3页)
没买车。
柳妍在光线混得不错,电影、综艺全面发展,是五个人里唯一有车的人。
“就一辆凯美瑞,你要开吗?”柳妍反问。
“我才不开呢,我住通州,天天如果开车上下班的话,早上五点多就得起床,六点就得出发。”
京城这地方早高峰堵车很严重。
正常一个小时的路程。
如果六点出发,六点四十就到了。
如果七点出发,要九点半才能到。
大棚转头问郑楠:“明天什么安排?早起带你看升旗去呀?”
郑楠摇了摇头,今天放松一天可以了,周一他还要跟刘椿敲定最终合同的条款,明天需要去找个这方面的专业律师。
“对了,你们有没有这方面的律师给我介绍介绍。”
大棚、乔山、于沙沙都摇了摇头,他们三个还没火到需要用律师的程度。
“我认识个律师事务所,光线很多法律支持都找的这个律所。”柳妍把律所的地址告诉郑楠。
…………
京城某恒律师事务所。
郑楠花费八百块钱一小时的咨询费在请教法律问题。
“您这个情况我听清楚了,《爆笑男士》第一季的版权收入有二百万对吧?”
“对。”郑楠点头。
“是这样的,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要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二百万×(1−20%)=一百六十万。
一百六十万×20%=三十二万。
你需要缴纳个税三十二万。”律师把最后的结论告诉郑楠。
“有合理的避税办法吗?一定要合理!”五百五十枚虚拟币在身,又清楚未来大势,郑楠以后注定不缺钱,没有必要为了避税而犯法。
“如果长期有版权收入,或者其他收入,可以选择注册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走经营所得+核定征收……这样一圈下来可以节税一部分。”
各种条款实在太多,听得郑楠脑袋都大了。
不过也得出一个结论,公司对公司是比公司对个人要节税的。
怪不得明星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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