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守塔人契约

    第四十六章 守塔人契约 (第2/3页)

,见一塔,塔下有眼,眼能视物,视之者亡。朝廷有令,塔需人守,眼需人镇。鹤亭自请守塔,率乡人七十二人同往。入塔之前,鹤亭立此契,以告后人。”

    字到这里停了一下,另起一行,墨迹比前面重,像是写这行字的人换了笔,或者换了心情。

    “守塔之责,世代相传。塔在,守者在。塔毁,守者亡。后人若有见此契者,即为下一任守塔人。不得辞,不得逃,不得死。辞则塔倾,逃则眼开,死则祸延子孙。”

    不得辞,不得逃,不得死。六个字。锁住了沈鹤亭,锁住了林深,锁住了我。辞了,塔会倒。逃了,眼睛会睁开。死了,子孙会遭殃。不能辞,不能逃,不能死。只能守,只能等,只能活。活到下一任来接替我。下一任是谁?1956年的林深?他来了,进去了,出来了,又回去了。1986年他死了,我出生了,疤从我手上长出来,他是替我死的,我是替他活的。

    契约的最后一行,字迹很淡,几乎看不清。

    “永乐十九年春,沈鹤亭立此契。天知地知,人不知。”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人不知。没有人知道。朝廷不知道,郑和不知道,那七十二个人的家人不知道。只有沈鹤亭自己知道,只有这座塔知道,只有这只眼睛知道。八百年后,多了一个人知道。我。

    我把契约翻过来。背面还有字。不是毛笔写的,是钢笔,蓝黑墨水。字迹潦草,像是在很急促的情况下写的,笔画歪歪扭扭,有些地方墨水洇开了,糊成一团。我凑近了,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1956年,林深到此。看到了这份契约。我知道我是下一任守塔人。我进去过,出来过,又回去过。我逃不掉。这道疤在我手上,它在提醒我,守塔人的职责还没完。”

    下面还有一段,笔迹更潦草,像是在颤抖。

    “1960年,我出来了。我以为我逃掉了。但我梦到那座塔,梦到那七十二个人,梦到沈鹤亭。他站在塔底下,看着我,不说话。我知道他在等我回去。我必须回去。不是塔叫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