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看不出问题的合同

    第6章:看不出问题的合同 (第2/3页)

。”照价赔偿——那个“价”是谁定的?我说那个机器本来就老化了我只是正常使用它就坏了,组长说那就是你弄坏的,赔三百。你没有证据证明不是你弄坏的,你没有监控,没有证人,甚至没有一张拍下机器旧伤的照片。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所在地。那个厂在开发区,开发区属于哪个区?我查了一下,那个区的法院在三十公里外。你去起诉,要先交诉讼费,要请律师,要请假去开庭。你一个月的工资不够请半天假。所以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你告不了我。

    第七条:“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充分阅读并理解全部条款,且甲方已就乙方存疑之处进行了解释说明。”末尾有个签字栏,下面印着一行小字:“本人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全部内容。”

    那天人事把合同递给我的时候,笔都塞到我手里了。我站在那里翻了翻,看到密密麻麻的字就头疼,问了一句“这个合同有没有什么问题?”人事说没有,这个是标准模板,所有人都签这个。我后面排队的人催我快点,我就签了。

    整个过程不到三分钟。

    后来我在网上搜,才知道这种合同叫“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区别大得很。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有社保,有工伤,有经济补偿,有最低工资。劳务合同走的是《民法典》,你就是个个体户,给人家干活,干一天算一天,你受伤了是自己负责,你被辞退了没有补偿,你加班了不算加班费。

    但是这些区别,写在合同里的时候,用的是你看不懂的话。

    “不存在劳动关系”——我看不懂。

    “按计件方式核算”——我看不懂。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我看不懂。

    “充分阅读并理解”——我假装我看懂了。

    那张纸我后来拿给一个在律所实习的同学看,他看了五分钟,说这个合同全是坑,基本上把所有对劳动者有利的法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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