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七章 前路后路,都是套路

    第一七七章 前路后路,都是套路 (第2/3页)

心想,我猜的不错,胡光墉的那些花样,果然是出自你的授意。

    不过,也难得你坦然相告。

    “还有,”关卓凡说道,“缫丝厂设立之后,丝的产量必定大增,对蚕茧的需求也必定大增,养蚕人家,原先做一份生意的,现在可以做两份生意了,缫丝上的损失,大半可以弥补回来——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嘛!”

    “诚如王爷所言,”曾国藩说道,“蛋糕做大了,大伙儿分到手里的,就都多了。”

    轩亲王“蛋糕”之譬喻,在如今的官场上,已经是个非常流行的说法了。

    关卓凡微微一笑,说道:“是,所以,我亦以涤翁之言为然——有了提高蚕茧收购价这一条,短痛虽然难免,不过,应该痛极有限——‘将有不忍言之事’,确实是危言耸听了。”

    虽然是“短痛”,虽然说“痛极有限”,但“短痛”也是痛,“痛极有限”,也还是痛的。

    蚕茧收购价格上提的幅度,是“适度”的:上文说过了,普通人家不缫丝,只养蚕,便有“勉强温饱的可能”。

    这个“勉强温饱的可能”的另一面,便是“依然存在破产的可能”——养蚕的技术不过硬,对蚕宝宝的照料稍有疏忽,天时不好、销路不畅,乃至于单纯的运气不佳,都有导致破产的可能。

    蚕茧收购价格上提,之所以定在这样一个“适度”的幅度,一个是缫丝厂要保证自己的利润率——这个是可以摆到台面上的;另一个则不能摆到台面上:不能把所有的养蚕人家都喂饱了——没有人破产,哪个进工厂做工人呢?

    而且,这个工人,是女工,不是男工。

    “丝三条”的第二条:原养蚕人家进缫丝厂做工,“优先取录”;并且,公议了“最低薪金”,呈报藩司衙门备案。

    这个“最低薪金”,仿佛蚕茧收购价格上提的幅度,都是“适度”的:供受薪人“勉强温饱”。

    不过,做满一年,薪金便定规上调,则接下来一年的收入,通扯计算,不比原先在家里养蚕、缫丝少多少了。

    如果母女姐妹同在工厂做工,一家子的收入,是要超过原先在家养蚕、缫丝的。

    在工厂做工,是很辛苦的,“车间”蒸汽弥漫,人人汗透衣衫,不过,这份辛苦,对养蚕人家来说,却不算稀奇。

    在自己家里煮茧、缫丝,情形不但仿佛,且犹有过之:屋内高温蒸煮,门窗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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