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四百二十一章 天生冷血

    二千四百二十一章 天生冷血 (第2/3页)

在连续的射击,但他的射击效果很不好,菲尼克斯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崔勃着急了,他把这当成了一次竞争,而且他的射击风格是那种长时间的潜伏后,射出一颗极为关键且致命的子弹,所以崔勃的第一枪才是命中率最高的那一枪,这一点很难,和大部分狙击手不一样,不是其他的狙击手不想这样做,而是做不到。

    可如果是连续射击,那么崔勃的水准就远远比不上他只能开一枪时的水准了,这是强烈的个人风格,与枪法之类的无关,因为崔勃只有最关键的第一枪才能调动他全部的注意力,才能让他击发出一发无可比拟的第一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独一无二的特点,菲尼克斯就挺佩服崔勃的第一枪,因为她做不到自然就会佩服,轮连续射击的能力,菲尼克斯最佩服的就是她的头儿,她引以为傲的快速连续射击能力,在高扬面前可以把快速这个词去掉了。

    但是菲尼克斯知道她的优势在哪里,她最大的特点也是最强的优势在于她是一个猎人型的狙击手,她冷血、冷静、纯粹,而且无畏。

    冷血让她不会在意自己要射杀的是谁,冷静让她总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纯粹,让她只专注于自己的目标,无畏,就是让她无畏,她可以为了射杀目标做出任何事,付出任何代价。

    菲尼克斯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面对她目前心目中最强的射手,那个号称枪神的男人,如果要进行生死的对决,菲尼克斯坚信自己会赢。

    菲尼克斯最尊重的射手就是她的头儿,但她觉得自己的头儿不够纯粹,作为佣兵团的团长他要考虑的事情很多,要做的事情很多,而且还要尽量避免自己受伤,而她就不必考虑这些与射杀目标无关的事情,还有,她的头儿不够纯粹之处在于他是个精确射手也是个狙击手,甚至还是个突击手,就因为这样所以他不够纯粹。

    菲尼克斯很多次把自己的头儿当成了最理想的猎物,她最想要射杀的猎物,她在脑子里模拟了无数遍该怎么射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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