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传**白

    第十八章 传**白 (第2/3页)

一个作家的能取的利益都得到了,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火与冰》固然得人赞赏,固然也能赚些版税,固然还能得到“青年人精神导师”的称号……可他利用其它几类,照样是能得到的。而写这种文章,是存在某种危险的,毕竟会揭露一些黑暗,得罪一些人物,实在不值得。

    而这篇序言就在告诉别人,你们说的,我都知道,但我仍要那么做。因为我是个读书人,我有我的责任,我有我的尊严,我有我的使命!与年轻无关,与个性无关,这就是我要做的事,尽管艰难困苦,也在所不惜。

    “愤世嫉俗并不是什么要不得的事,尤其我们这个死气沉沉的老大民族,我们怎么配说愤世嫉俗要不得?社会给青年的教育,不该是先让他们少年老成、听话、做烂好人。

    应该放开羁绊,让青年们尽量奔跑,与其流于激烈,不可流于委琐;与其流于狂放,不可流于窝囊,老一辈的人自己做了‘德之贼’,怎能再让青年人做乡愿?

    不让生龙活虎的青年人去冲、去骂、去诅咒、去上当、去摔跤、去跌倒……试问我们哪里去找朝气?社会上不让青年来做急进的、爽快的、大刀阔斧的言论与行动,试问哪个持盈保泰的老头子还有这种劲儿?苟能使整个国家年轻活泼到处是朝气,其中有一些青年发几句狂言、道几句壮语、做一点不知天高地厚的傻事,这又算得了什么?”

    这是里面的一段话,特立独行的程度,可见一斑。

    这样的思想,涉及了许多方面,比如谈爱情的:“爱情不是永恒的,可是盲目的人却拼命教它永恒;爱情不是专一的,可是盲目的人却拼命教它专一……”

    谈国人的爱情观:“爱情毕竟是奢侈品,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落伍玩意儿,现代华夏的女孩子很少肯为爱而爱,她们的母亲也压根儿不肯这样指导她们,她们人人都用妈妈的感情套在自己年轻的心灵上,不会让爱情这匹马在感情的原野上奔跑,除非马脖子上挂上部终身大事的老木车!凡是没有做哈老哥条件的人都着予免议了,‘恋爱,’妈妈说,‘谁要跟你这穷小子恋爱?’”

    谈国家法律的:“一个现代化社会的立法愿意,绝不能掺进大团圆的本位思想,尤其是没有传统法系来捣蛋的科学行政法规,更应该干干脆脆学学先进国家的榜样,万万不可让‘国’字号的名词来扯皮。”

    这类的言谈,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总结起来,它最先给人的感觉是“奇”,因为尚未有人如此说过。因为说的有趣,很多人愿意读,感觉增了见识。而思考之下,对这近乎玩笑的说法,不免升起严肃的心情,再也笑不出来了。因为文中说的都是真话,刺着许多人的痛处,因为行文的缘故,看着好玩,实则仍是万分的犀利。

    《火与冰》说的主要是政治与历史,《传统下的独白》讲的则更为广泛,前者还有“名言警句”的意思,后者则是完完全全的杂文了。除了作者的风格,其它并无相似的地方,几乎是信笔所至,十分庞杂。

    所以前言里也说了:“这本书共包括二十篇文字,篇篇都是名副其实的‘杂’文,有的谈男人的爱情、有的谈女人的衣裳、有的谈妈妈的梦幻、有的谈法律的荒谬、有的谈不讨老婆的不亦快哉……各文的性质虽是杂拌儿,但是贯串这杂拌儿的却是一点反抗传统、藐视传统的态度。这种反抗和藐视,对我说来,颇有孤独之感,所以千言万语,总觉得是个人的‘独白’”

    精神上与《火与冰》是一脉相承的,但更加的自由豪放,更加的深刻尖锐。倒是其中对传统的批判,令人感到矛盾,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张斯似乎是维护传统文化的吧?这样说来,岂非自相矛盾?

    这个不劳他去解释,自有评论家站出来,抵挡这些问题:“在一部著作中,赞扬传统,透出无限的欣赏;在另一部著作中,批驳传统,表现出难忍的厌恶。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其实,内中自有道理。

    事物总有其两面性,非黑即白只存在于想象中。所以对于事物的评价,一定要分两方面来看,比如说传统文化。张斯对于它的赞扬或是批驳,并不是出于自己的喜好,或者说,并不是单纯的出于自己的喜好。

    他带着明确的目的,那就是为当下服务,推动社会发展。而只有一种方法能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张斯以自己具体的做法,向大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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