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云山谁人不识君 第四十二章 和盛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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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马车,回过头,只见素娘扶着楚李氏站在门前相送。

    马车转了个方向,楚欢探出头,大声道:“你们回去吧,我会常回来!”这句话说完,马车就离楚家已经颇远,素娘扶着楚李氏往前走了几步,直看着马车消失在眼帘中。

    ……

    ……

    青柳县是南山道云山府直辖县城,在云山府以南五十多里处,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但是地理位置极佳,继续往南不过百里地便是南山道宿州地界,往东不到六十里地便是汉州地界,汇于三州的交通要道,也正因如此,整个云山府除了府城之外,这青柳县城却是最为繁华。

    这个时代的县城,自然不可能与后世那般人流穿梭相比,但也是车水马龙,十分热闹,商号、当铺、酒肆、茶馆、油铺也是应有尽有。

    李夫子的马车入城之时,天色尚早,按照李夫子的吩咐,马车径自到了一家酒楼门前停下,楚欢扶了李夫子下车,李夫子便即向那车夫拱手道:“有劳有劳!”

    那车夫却是十分恭敬笑道:“李夫子客气了,少爷说了,只要夫子用车,派人说一声,天大的事情也要放下!”

    李夫子呵呵笑着,那车夫一挥马鞭,马车便即离去。

    楚欢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面前的酒楼,倒是一处古色古香的两层小楼,门头挂着一块黑色的匾额,写着血红色的三个大字,唤作“一品香”,屋内熙熙囔囔,十分热闹。

    李夫子道:“这家酒楼有些年头了,在这城里头有些名气,老夫去年来过一次,便是在这里饮的竹清酒。”

    楚欢一怔,李夫子是去年过来,这已经一年多,却对这里记忆犹新,由此看来,李夫子的生活也是十分的拮据。

    忽然想到什么,楚欢有些尴尬道:“舅爷,我身上……!”

    李夫子知道他要说什么,呵呵笑道:“不妨事,老夫身上带了银子,虽然不多,但是一顿饭的银钱还是有的!”

    楚欢心中有些愧疚,他这次回来,当真是身无分文,想想刚回家的那天夜里,素娘拉长脸,心里却也是明白,离家八年,回家却身无分文,这总会让人感到失望。

    李夫子正要带着楚欢进酒楼,忽听得街上传来一个声音叫道:“抓住小贼,妈的,给老子站住……!”楚欢听到声音,转过头去,只见一名大汉手里举着一根短棍,往这边冲过来,在那大汉前面,一人正慌忙跑过来,两只手捧着胸口,看起来十分的惊恐。

    楚欢倒也看的清楚,被追之人衣衫偻烂,一件破棉袄,头上戴着一顶十分成旧的皮帽,严严实实,脸上却是炭黑般,十分邋遢,看不清模样。

    这人看起来十分瘦小,在街上的人群中窜来窜去,终是撞在一名男子身上,身体比不得那男子粗壮,竟是被撞倒在地上。

    那男子骂了一句,并不理会,径自走开,后面拿着短棍的大汉已经追上来来,一脚便踩在皮帽人身上,粗声骂道:“他奶奶的,跑啊?看你有多大能耐!”

    皮帽人脸上显出痛苦之色,抬起手想要去推开踩在自己身上的大腿,但是他力气显然极小,竟是推不开,反倒是从身上胸口掉下了两只红薯来。

    大汉用手中短棍指着皮帽人,依然骂道:“瞧你这小子贼眉鼠眼,就知道偷鸡摸狗,看老子打不死你!”举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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