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 靖康风雨摧真色 *(1126-1127)_10、伴虎徒伤情
卷一 * 靖康风雨摧真色 *(1126-1127)_10、伴虎徒伤情 (第2/3页)
然不在乎,尊贵与否。要尊贵,在金也可以。就凭他的阿骨打长子身份,他的出类拔萃,佐以她的些许仙界阅历,她的智慧,要成就他的帝王业,指日可待。
本来只想着,自己离开即可。反正自己对他,只是有好感而已。至于他的一厢情愿,让时间慢慢淡化就是。可现在,他竟然要为她,计划不惜拼尽所能。他可以为她休了之前女人,只守她一个。这,是她骨子里的理想,一夫一妻相爱制。
怎么办哪?所谓,先入为主。康王,尚未谋面。而且,赵构将来爱不爱她,她不知道。而这个人,事实摆在面前。为了她,他是什么办法都想了、做了。古代男子,能够为情如是,凤毛麟角矣。
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啊,“天命!”她只能依天命,尽人事。
“紫萼,这三个是你前世的有缘人。其中一个,你前世与之情约三生。另外两个,你与之皆有过一段姻缘。他们皆已转世人间。如何把握分寸,你要慎重。”
观音娘娘的话,萦回耳际。
可眼前的这个人,要如何是好。爱她,不是他的错。爱是没有规则,没有道理可言的。什么时候开始爱了,就什么时候开始乱了章法。她真的不愿意伤他。如果可以切开的话,她愿意留一半给他……
——————————————————
“你怎么啦?我都干等半半个时辰了。”
她睁开眼,看他着急的样子,真是心有不忍,可也得如实说啊。虽然不能答应他,可他用情如斯,总该有权知道,她的心,她的选择。她吃力地坐起来,沉重而黯然地,尽力用平缓而温和的态度语气道:很遗憾,我不能答应你。
虽然,我也很想能够选择你,能够好好爱你。可是我无权,我也不能。人,除了情感需要,还有责任。我对康王,对吴家,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既然靖康帝已经下旨,那我是康王的女人,就是不争的事实。我岂能让他,丢了女人,丢了尊严。我有责任为他维护起码的尊严。另外,你们就要大举进兵大宋了。作为他的钦命女人,我有责任,去守护他,或者说,彼此守护。就算他对我没有爱,我也应当,与他同生共死。
既然,靖康帝已经下旨,那么吴家就是赵宋皇家宗亲外戚。如果我抗旨,势必给吴氏一族,都带来灾难。这,在三从四德的汉人眼里,叫咎由自取。不仅没人同情,还会落下笑柄。华夏民族,百事孝为先。我岂能对父母,对兄弟,对吴氏家族,如此不孝不护,如此不负责任?
其次,凡事讲个先来后到。汉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但凭父母说了算,何况皇命乎?虽然我认识你在先,但奉旨更先。我半路溜走,可以自圆其说。而我若成了女真的女人,天地不容。
其三,康王是女人多多,此系我之难以接受。所以我才事先“溜号失踪”,游山玩水地潇洒一回再说。可最终,还是要认命的。
所以,不接受又能如何,除了深叹命运不济,一切都无可奈何。
这个人间,就是男人为尊的人间。如果把男人与女人,比作绿叶与红花的话,就是“绿肥红瘦”。人们赞美倾国倾城之貌时,也比喻为“万绿丛中一点红”。可换个角度想一想,这何尝不是绿肥红瘦?更有那一群女人,争宠一个男人,那就更是红瘦绿肥了。
既然当下,人间如此,风俗如此。我又奈之何?但我也有自己的原则,不爱可以。然不爱又要亲近我,这绝不可能。我可以尽责任,守本分,但不遵无爱之亲近,杀了我也不行。
所以,赵构将来对我,若是不爱,无所谓,也不是关键。关键是,我会守护他一生。心中只存一条心念,那就是,只要他过得好就行。他可以爱他所能爱,我可以为我所能为。
如果,我有一天会爱他,那也不会与人争宠。爱,不是占有,更不能以损伤对方为代价。否则,就谈不上真爱。
另外,关于你。可以说你与他都是优秀男子。如果你兼有诸葛亮与孙权之素质,那他应当就兼有曹a与周瑜之素质。你们都具备帝王之质。所以,就条件来说,我选择谁,都可以。如果单凭你所言,此后一生只守护我一个爱人。我会毫不犹豫,选择你。然而,又回到原来话题,可悲、可叹的是,我无权选择。
是以,我希望你,大丈夫在世,应当以纵横捭阖、大展宏图为重,不要沉湎儿女情怀。如果你确实爱我,那就深埋心底,让时间淡化之。如果你真心爱我,那就更应当放了我。因为你爱了一个,不该爱的人。那就用你不同凡响的意志与理性,顺其自然吧。否则,留下我的尸体,你会不忍心,你会做不到。当然,如果你做得到,那么我会,为了你对我的这份心,这份情,不还手就是。
总之,王爷,就算为了我,你放了……
——她的最后两字,被他反常举动吞没了。
他突然单膝跪地,转向椅背,双手捂着脸,双肩抖动……
她好想过去,蹲下抱住这个颤抖的男子。可是,她不能也不敢。怎么办呢?只能起身,挨着他站着,等他冷静下来。
他伸出一只手臂,搂过她的双腿,无声地哽咽,泪水从指缝滑下……
她之前就发现,他的神色越来越不对,一直默默地盯她,听她,表情越来越黯然。然后,双手越来越紧地,掐住座椅扶手,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