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 法不容情

    第三十一 法不容情 (第3/3页)

辜的人造成伤害,纵然你不开枪,万一落进别人手里呢?”

    我很愤怒:“你早就知道我在通过阿贵买枪了,却不阻止,偏在这个时候来抓捕,这又是什么意思?无非是借这个机会把贩卖枪支的人一网打尽,好让你又立一件大功升官发财是不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功劳簿是用别人的鲜血写成的?”

    段凝芷和老婆婆走出来了,段凝芷道:“真卑鄙,之前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

    陆南天默然无语,老婆婆说:“阿贵这孩子虽然好逸恶劳,贪图小便宜,心肠还是好的,这十几年来没人敢这进屋子,只有他给我送饭,要不是他我早就死了,你们不能抓走他啊!”

    陆南天道:“我作为执法者,没有选择的机会,但你可以选择,要么把枪给我,要么一枪打死我。”

    我不可能开枪,不论他多顽固和死心眼,他还是好人,而且是警察,无可奈何我只能垂下了枪口。他拿出钥匙打开了手铐,把手伸到我面前,我只能把枪给他,但是我真的不服:“警察先生,如果说一把枪在我手里会危害社会,我会的法术可以造成比这把枪更严重十倍、百倍的危害,你又该怎么办?如果我没有了防身的武器,被坏人杀了,那么你又能做些什么?”

    陆南天愣在那儿,我不想再看到他了,关上大门把他顶了出去。

    我们转身往里面走,门外传来陆南天的声音:“我们的法律在不断完善,正是因为还不够完善,所以我们要努力,从自己做起,从每一件事做起,如果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就不会有犯罪。”

    我真不知是该笑他天真,还是赞赏他坚持正义,这个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但这个世界也需要他这样的人。

    罢了,罢了,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手枪未必能起作用,也许我把安全寄托在一把手枪上本身也是一个错误。

    回到屋里,我劝老婆婆放心,阿贵是被我逼着去买枪的,罪名不会太重,不会关太久。要是警方重判了他,我会想办法,大不了我去投案自首,减轻他的刑罚。

    老婆婆叹了一口气:“你去顶他就不必了,让他吃一点苦头也好。只是你往后少跟官府的人来往,我们学的是法术,他们学的是法律,理念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古往今来,修道者和走江湖的人都不愿与官府走太近,不是没有原因的。”

    “是,我明白了。”

    以前老骗子清风也告诫我不要与官方的人走太近,我并不太相信,现在有深刻体会了。作为修真者或者江湖中人,都有些特殊的能力,快意恩仇不愿受拘束,既使是正派的人也不可能像普通人一样遵守法律和道德,那么与执法者走到一起就必然会有冲突。当然还有信仰的问题,一边是无神论者,一边是与鬼神打交道的人,势如水火,怎能谈得拢?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为转载作品,内容章节均由网友上传,与三江阁()无关,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