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三篇日记

    五十八、三篇日记 (第2/3页)

写的时候才发现:啊嘞,为什么会觉得今天有空闲?按照道理,星期一不应该是最繁忙、最兵荒马乱的时候吗?好吧,原因很简单,就是那个坏蛋今天滚去江宁参加什么见鬼的集训去了。

    尽管上周就知道那个坏蛋会去,但还是很不习惯,上课时好几次下意识回头,发现他的座位空着,才想起那个坏蛋真的去江宁鬼混去了,心里感觉就像丢了什么重要东西似的。只有这个时候,才会觉得每天瞧着他埋头看书、听到他略带方音的说话、看见他带着倦意的淡淡微笑,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和甜蜜!

    然后我就在呆呆地想:假如真如吴梓臣所说,那个坏蛋下一学年就去读大学,留在我们在淮安继续读高中,每天昏天暗地的准备迎接高考,这样的日子该怎么过啊?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原本的感情会渐渐淡忘,还是会像酒一样越来越黏稠浓馥?将来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大家不在同一所学校,就会有不同的朋友、不同的生活、不同的话题,而且那个坏蛋长得那么招人喜欢,身边肯定不会缺各种各样的女孩子。

    我该怎么办?难道要跟晨雨一样天天埋在书堆里,立志做个女学霸,然后考进经世大学,跟那个坏蛋再做同学?感觉压力好大!

    对了,说到晨雨,貌似她已经发现我之前的小动作了,虽然在走廊上碰见或者在化学奥赛班上课时还会笑着和我打招呼,但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以前的亲近。我承认我在这件事情上做得不厚道,但晨雨你和那个坏蛋在一起真的不合适!

    我说这话没有贬低晨雨你的意思,像你这么刻苦而又专注的人,不出意外,考上经世大学、拿到博士学位、进入科研院所,甚至当选中华科学院院士都有可能。课是你相貌平常、家世普通、性格方正,除了读书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兴趣爱好;而那个坏蛋不仅长得好,关键还头脑聪明、多才多艺。你觉得仅凭中学时一点懵懂的好感,没有其他共同语言,你能守得住那个坏蛋?

    好吧,就算那个坏蛋情比金坚、不离不弃,但晨雨你这种性子,能承受得住周围人无休无止的议论?要知道人言可畏!恋爱很多时候不是两个人觉得合适就行,而是两个家庭乃至整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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