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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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二 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第1/3页)

    【经】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三月而葬,速。)



    三月,公至自齐,居于郓。



    [疏]“公至自齐”。



    ○正义曰:往年公孙于齐,齐侯唁公于野井。公未必往至齐都,而云至自齐者,得与齐侯相见,虽从齐竟而来,亦是自齐也。《穀梁传》云:“公次于阳州。其曰至自齐何也?以齐侯之见公,可以言至自齐。”是也。公不得归其国都,而书至者,贾云:季氏示欲为臣,故以告庙。



    夏,公围成。成,孟氏邑。不书齐师,帅贱众少,重在公。○帅,所类反。



    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陵。鄟陵,地阙。○鄟音专,又巿转反,一音徒丸反。公至自会,居于郓。无传。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传言王入在子朝奔后。经在前者,子朝来告晚。



    [疏]“天王入于成周”。



    ○正义曰:二十三年七月,天王居于狄泉。自尔以来,单子、刘子来以东西,虽不出王畿,而居无定所,此时始得入于成周,遂以成周为都来告,故特书之。案传,子朝奔楚及王入成周,皆在十一月,经书王入成周,子朝奔楚,皆在十月者,从告也。刘炫云:杜以朝既奔楚,王始得入,入必在朝奔后。经书王入在前,传有告于诸侯之语,故以为王告入在前,朝告奔在后,故先书王入。炫谓子朝出亦王告,下注与此自违。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召伯当言召氏,经误也。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书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诸侯。



    [疏]注“召伯”至“诸侯”。



    ○正义曰:传言“召伯盈逐王子朝,朝及召氏之族奔楚。召伯逆王于尸,与王入于成周”。则召氏族出奔,召伯身不奔也。知召伯当为召氏,经误也。宣十年崔氏出奔,书“崔氏”者,“非其罪也”。此尹氏、召氏立庶篡適,并为有罪而亦书氏者,彼实崔杼身奔,非是举族尽出。但於例,诸侯之卿出奔者,有罪则名,无罪则不名。崔杼不合书名,因其来告以族,遂书崔氏,示杼无罪也。此尹氏、召氏举族悉奔,据实而书,与彼有异,故注云“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所谓文同而意异也。子朝奔,王乃得入,书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诸侯也。刘炫云:杜上注云“子朝来告晚”,何为此注又云“王入,乃告诸侯”?以二注不同,将为杜失。今知不然者,杜意王入乃告,谓王入之后,子朝乃告。杜以传云“癸酉,王入于成周。癸未,王入于庄宫”,始云“王子朝使告诸侯”,是王入之后,子朝告诸侯也。刘以为王入乃告,据王告诸侯而规杜失,非也。



    【传】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庚申,齐侯取郓。(前年已取郓,至是乃发传者,为公处郓起。)



    [疏]注“前年”至“郓起”。



    ○正义曰:杜谓往年已取郓,此又发传,言齐侯取郓者,为下三月公处郓以发端也。服虔以为往年齐侯取郓,实围郓耳。经於“围”书“取”,传实其事,故於是言“取”。刘以服言为是。往年十二月庚辰围郓,今年正月庚申取之,凡三十一日。例书“取”言易。此“围”乃“取”言易者,齐侯取以居公,臣无拒君之义,若鲁自与之然,故书“取”以见其易。《穀梁》曰:“以其为公取之,故易言之。”是也。



    葬宋元公,如先君,礼也。善宋人违命以合礼。



    三月,公至自齐,处于郓,言鲁地也。入鲁竟,故书至。犹在外,故书地。○竟音境。夏,齐侯将纳公,命无受鲁货。申丰从女贾,丰、贾二人,皆季氏家臣。○女音汝。以币锦二两,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缚一如瑱,瑱,充耳。縳,卷也。急卷使如充耳,易怀藏。○縳,直转反。瑱,它殿反。易,以豉反。



    [疏]注“瑱充耳”。



    ○正义曰:《家语》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故人君冕而前旒,所以蔽明;黈纊塞耳,所以蔽听。”又《诗》云“玉之瑱也”。礼以一绦五采横冕上,两头下垂,系黄绵,绵下,又县玉为瑱以塞耳。



    适齐师,谓子犹之人高齮:齮,子犹家臣。子犹,梁丘据。○齮,鱼绮反。“能货子犹,为高氏后,粟五千庾”。言若能为我行货於子犹,当为请,使得为高氏后。又当致粟五千庾。庾,十六斗,凡八千斛。○庾,羊主反。能为,于伪反,下当为、下文为鲁君同。



    [疏]“五千庾”。



    ○正义曰:《聘礼》记云:“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郑玄云:“秉,十六斛。今江淮之间量名有为籔者。今文籔为逾。”杜据《仪礼》今文,故以庾为十六斗。五千庾凡八千斛。《考工记》:陶人为庾“实二觳,厚半寸,唇寸”。其下文《瓬人》云:“豆实三而成觳。”则觳受斗二升。庾实二觳,则受二斗四升也。彼陶人所作庾,自瓦器,今瓮之类,非量器也,与此名同而实异。



    高齮以锦示子犹,子犹欲之。齮曰:“鲁人买之,百两一布。以道之不通,先入币财。”言鲁人买此甚多,布陈之,以百两为数。子犹受之,言於齐侯曰:“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欲行其说,故先示欲尽力纳鲁君。○说,如字,又始锐反。然据有异焉。异,犹怪也。宋元公为鲁君如晋,卒於曲棘;叔孙昭子求纳其君,无疾而死。不知天之弃鲁耶,抑鲁君有罪於鬼神故及此也?君若待于曲棘,使群臣从鲁君以卜焉。卜知可伐否。



    [疏]“君若待于曲棘”。



    ○正义曰:宋公佐卒于曲棘者,杜云“曲棘,宋地,陈留外黄县城中有曲棘里”。今齐侯欲纳鲁君,当是从齐向鲁,必不远涉宋地。子犹令齐君待于曲棘,必使止於竟内。土地名齐地无曲棘。十年传“桓子召子山而反棘焉”。杜云:“齐国西安县东有戟里亭。”此即彼棘也,本无曲字,涉上“卒于曲棘”,误加曲耳。



    若可,师有济也,君而继之,兹无敌矣。若其无成,君无辱焉。”齐侯从之,使公子鉏帅师从公。鉏,齐大夫。○鉏,仕居反。成大夫公孙朝谓平子曰:“有都,以卫国也,请我受师。”许之。以成邑御齐师。○朝如字。请纳质,恐见疑。○质音致。弗许。曰:“信女,足矣。”告於齐师曰:“孟氏,鲁之敝室也。敝,坏也。○女音汝。用成已甚,弗能忍也,请息肩于齐。”公孙朝诈齐师言欲降,使来取成。○降,户江反,下同。齐师围成。成人伐齐师之饮马于淄者,曰:“将以厌众。”以厌众心,不欲使知已降也。淄水出泰山梁父县西北入汶。○饮,於鸩反。淄,测其反。厌,於冉反,又於叶反。汶音问。



    鲁成备而后告曰:“不胜众。”告齐言众不欲降,己不能胜。○胜音升,注同,又始证反。师及齐师战于炊鼻。季氏师距公,非公命则不书。炊鼻,鲁地。○炊,昌垂反。齐子渊捷从泄声子,声子,鲁大夫。○泄,息列反。射之,中楯瓦,瓦,楯脊。○射,食亦反,下及注皆同。中,丁仲反,下“中手”同。楯,常允反,又音允。脊,子亦反。繇朐汏辀,匕入者三寸。入楯瓦也。朐,车轭。辀,车辕。繇,过也。汏,矢激。匕,矢镞也。○繇音由。朐,其俱反,本又作軥,同。汏,他达反。辀,陟留反。匕,必履反。轭,於革反。激,古狄反。镞,子木反,或七木反。



    [疏]“射之”至“三寸”。



    ○正义曰:“射之,中楯瓦”,先言中之之处,更说矢来之状。繇车轭,矢激从车辕之上,其矢之匕镞入著楯瓦者,犹深三寸,言其弓力多,而矢入深也。



    ○注“入楯”至“镞也”。



    ○正义曰:此覆说中楯之事,故知入者,入楯瓦也。《说文》云:“軥,轭下曲者。”襄十四年传称“射两軥而还”。此与彼同。盖朐、軥字通用耳。繇即由也,训为从也。从上而过,故言繇,过也。宣四年传云:“伯棼射王,汏辀。”注云:“汏,过也。”此云“汏,矢激”,谓矢激汏其上而过也。传言“匕入”,则匕是入楯者也。今人犹谓箭镞薄而长阔者为匕。是匕为矢镞也。



    声子射其马,斩鞅,殪。殪,死也。○鞅,於丈反。殪音於计反。改驾,人以为鬷戾也,而助之。人,鲁人也。鬷戾,叔孙氏司马。子车曰:“齐人也。”子车,即渊捷。将击子车,子车射之,殪。其御曰:“又之。”又欲使射馀人。子车曰:“众可惧也,而不可怒也。”子囊带从野洩,叱之。囊带,齐大夫。野洩,即声子。○叱,昌实反。洩曰:“军无私怒,报乃私也,将亢子。”欲以公战御之,不欲私报其叱。○亢,苦浪反,下同。又叱之,子囊复叱之。○复,扶又反,下复欲同。亦叱之。野洩亦叱也。言齐无战心,但相叱。冉竖射陈武子,中手,冉竖,季氏臣。失弓而骂。武子骂。○骂,马嫁反。以告平子,曰:“有君子,白晳鬒须眉,甚口。”平子曰:“必子彊也,无乃亢诸?”子彊,武子字。○晳,星历反。鬒,之忍反,黑也。须,本又作须,脩于反。



    [疏]“鬒须眉甚口”。



    ○正义曰:《说文》云:“鬒,稠发也。”鬒须眉者,言须、眉皆稠多也。甚口者,谓大口也。



    对曰:“谓之君子,何敢亢之?”伪言不敢违季氏。林雍羞为颜鸣右,下。皆鲁人,羞为右,故下车战。苑何忌取其耳。何忌,齐大夫。不欲杀雍,但截其耳以辱之。○苑,於阮反。颜鸣去之。其右见获,惧而去之。苑子之御曰:“视下!”顾。复欲使苑子击其足。苑子刜林雍,断其足,錾而乘於他车以归。錾,一足行。○刜,芳弗反;《说文》云,击也;又父勿反,又忿勿反。断,于管反。錾,遣政反,又音磬,又苦顶反;《字林》丘贞反。



    [疏]“刜林雍”。



    ○正义曰:《说文》云:“刜,击也。”字从刀,谓以击也。今江南犹谓刀击为刜。



    ○注“錾一足行”。



    ○正义曰:既断其足而云錾,知錾是一足行也。《说文》云:“錾,金声也。”盖击金为声,亦名錾。



    颜鸣三入齐师,呼曰:“林雍乘!”言鲁人皆致力於季氏,不以私怨而相弃。○呼,火故反。乘,绳证反。



    四月,单子如晋告急。五月戊午,刘人败王城之师于尸氏。刘人,刘蚠之属。王城,子朝之徒。尸在巩县西南偃师城。戊辰,王城人、刘人战于施谷,刘师败绩。施谷,周地。○秋,盟于剸陵,谋纳公也。齐侯谋。



    七月已巳,刘子以王出。师败,惧而出。



    [疏]“刘子以王出”。



    ○正义曰:二十三年传云:六月“庚寅,单子、刘子、樊齐以王如刘”。盖从刘而居狄泉,自狄泉又居於刘。今为子朝所逐,盖自刘而出也。服虔云:出成周也。案二十三年,“天王居于狄泉”。狄泉虽近成周,成周不属王也。其传云:“召伯奂、南宫极以成周人戊尹。”二十四年传云:“王子朝用成周之宝珪于河。”是周常属子朝之验也。二十五年黄父之会,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云:“明年将纳王。”纳王者,欲纳之於成周耳。若敬王先在成周,无为更须纳之。知此出者,从刘出耳。王既弃刘而去,故王城人焚刘。



    庚午,次于渠。渠,周地。王城人焚刘。烧刘子邑。丙子,王宿于褚氏。洛阳县南有褚氏亭。○褚,张吕反,一音敕吕反。丁丑,王次于萑谷。庚辰,王入于胥靡。辛巳,王次于滑。萑谷、胥靡、滑,皆周邑。胥靡、滑本郑邑。○萑音丸,本又作雚,古乱反。



    [疏]注“萑谷”至“郑邑”。



    ○正义曰:王虽未有安居,终亦不出畿内,知此皆周地也。襄十八年楚人伐郑,传称“公子格率锐师侵费滑、胥靡”。是本为郑邑,今为周邑也。



    晋知跞、赵鞅帅师纳王,使汝宽守关塞。女宽,晋大夫。关塞,洛阳西南伊阙口也。守之,备子朝。○知音智。跞音历。女音汝,本亦作汝。塞,素代反。



    九月,楚平王卒。令尹子常欲立子西,子西,平王之长庶。○长,丁丈反,下文同。曰:“大子壬弱,其母非適也,壬,昭王也。○適,丁历反,下文同。王子建实聘之。子西长而好善。立长则顺,建善则治。王顺、国治,可不务乎?”子西怒曰:“是乱国而恶君王也。言王子建聘之,是章君王之恶。○好,呼报反。治,直吏反,下同。国有外援,不可渎也;外援,秦也。渎,僈也。○僈,武谏反。王有適嗣,不可乱也。败亲、速雠、不立王,秦将来讨,是速雠也。乱嗣,不祥。我受其名。受恶名。赂吾以天下,吾滋不从也,滋,益也。○赂音路。



    [疏]“赂吾”至“从也”。



    ○正义曰:赂吾以天下,使吾为天子,吾益不从也。



    楚国何为?必杀令尹!”令尹惧,乃立昭王。



    冬十月丙申,王起师于滑。起,发也。○滑,于八反。辛丑,在郊,郊,子朝邑。遂次于尸。十一月辛酉,晋师克巩。知跞、赵鞅之师。召伯盈逐王子朝,伯盈本党子朝,晋师克巩,知子朝不成,更逐之而逆敬王。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尹、召二族皆奔,故称氏。重见尹固名者,为后还见杀。○重见,上直用反,下贤遍反。为,于伪反,下且为同。阴忌奔莒以叛。阴忌,子朝党。莒,周邑。召伯逆王于尸,及刘子、单子盟。召伯新还,故盟。遂军圉泽,次于堤上。圉泽、堤上,皆周地。○圉,鱼吕反。堤音低,或音啼。癸酉,王入于成周。成周,今洛阳。甲戌,盟于襄宫。襄王之庙。晋师成公般戍周而还。般,晋大夫。○般音班。十二月癸未,王入于庄宫。庄宫,在王城。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昔成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亦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不敢专,故建母弟。○蕃,方元反,亦作藩。



    [疏]“昔武王克殷”。



    ○正义曰:诸家本皆然。服虔、王肃并注云:文王受命,武王伐纣,故云文武克殷。下句云“吾无专享文、武之功”,则合文武是也。杜无注,诸本悉作“武王克殷”,疑误也。今定本亦作武王克殷。



    且为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夷王,厉王父也。愆,恶疾也。○覆,芳服反。溺,乃历反。难,乃旦反。愆,起虔反。



    [疏]“夷王”。



    ○正义曰:谥法:“安民好静曰夷。”



    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不忍害王也。厉王之末,周人流王于彘。○彘,直例反。



    [疏]注“不忍”至“于彘”。



    ○正义曰:《周语》云:“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也!’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于彘。”刘炫:案《周本纪》民“相与叛,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周语》又曰:“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召公知之,乃以其子代宣王。”言代王,则国人谓是宣王,《国语》虽不言杀,必杀之矣。国人相与袭王,王既奔免,得王子而杀之,若得厉王亦应不舍。而杜云“不忍害王”,未必然也。当谓不忍者,不能忍王之虐也。今知不然者,下云“居王于彘”。是以理居处厉王于彘。又云“诸侯释位,以间王政”。是忧念王政,则不忍者,是不忍害王也。若其必欲杀王,应云王奔于彘。刘以为《周语》云周人欲杀王子,召公以子代之,则周人欲杀王子,何肯不忍害不?以为不忍者,不堪忍王恶。案《周语》但云“求王子”,不云“求杀之”,是益横《周语》之文而规杜过,非也。



    诸侯释位,以间王政。间,犹与也。去其位,与治王之政事。○间,间侧之间,注同,一音如字。与音预,下同。



    [疏]注“閒犹”至“政事”。



    ○正义曰:《周本纪》云“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召公以其子代大子,大子竟得脱。周召二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元年’”。是其释位与治王政之事也。



    宣王有志,而后效官。宣王,厉王于。彘之乱,宣王尚少。召公子取而长之。效,授也。○效,户教反。少,诗照反,下文同。长,丁丈反,下文同。



    [疏]注“宣王”至“授也”。



    ○正义曰:《周语》云:召公“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周本纪》云:“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大子靖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是召公长之也。共和之年,官之政事皆决於二相,宣王长而有志,堪为人主,二相乃致其官政於王也。效者,致与之义,故注云“效,授也”。



    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幽王,宣王子。若,顺也。愆,失也。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携王,幽王少子伯服也。王嗣,宜臼也。幽王后申姜,生大子宜臼。王幸褒姒,生伯服,欲立之而杀大子。太子奔申,申伯与鄫及西戎伐周,战于戏。幽王死,诸侯废伯服而立宜臼,是为平王,东迁郏鄏。○携,户圭反。奸音干,下同。替,他计反。郏,古洽反。鄏音辱。鄫,才陵反。戏,许宜反。



    [疏]注“携王”至“郏鄏”。



    ○正义曰:《郑语》称,“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於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币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及历殷、周,莫之发也。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於庭,不可除也。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化为玄鼋,以入於王府。府之童妾未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当宣王而生。不夫而育,故惧而弃之。时有童谣曰:“檿弧傀箙,实亡周国。”於是宣王闻之,乃有夫妇鬻是器者,王使执而戮之。夫妇方戮逃在路,哀其夜号也,而取之以逸,逃於褒。褒人有狱,而以入於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使至於后而生伯服。《周语》云:“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宠,生伯服,於是乎与虢石父比,逐大子宜臼,而立伯服。大子出奔申,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於是亡。”书传多说其事,此其本也。《诗·序》云:“幽王取申女以为后,后得褒姒而黜申后。”《周本纪》云“幽王大子母申侯女也,而为后。王废后并去大子,用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大子。申侯怒,乃与鄫、西戎共杀幽王于骊山之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於是诸侯乃即申侯共立故幽王大子宜臼,是为平王。东迁徙於洛邑,辟戎寇也。”《鲁语》云:“幽王灭于戏。”戏,骊山之北水名也。皇甫谧云,今京兆新丰东二十里戏亭是也。刘炫云:如《国语》、《史记》之文,幽王止立伯服为大子耳。既虏褒姒,必废其子,未立为王,而得呼为携王者,或幽王死后,褒姒之党立之为王也。《汲冢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大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適,故称携王。束晳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伯服立为王积年,诸侯始废之而立平王。其事或当然。



    则是兄弟之能用力於王室也。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颓祸心,施于叔带。惠、襄辟难,越去王都。惠王,平王六世孙。颓,惠王庶叔也。庄十九年作乱,惠王適郑。襄王,惠王子。叔带,襄王弟。僖二十四年,叔带作难,襄王处氾。○颓,徒回反。施,以豉反。难,乃旦反,注同。氾音凡。



    [疏]注“惠王,平王六世孙”。正义曰:《世本》云:“平王生桓王林,林生庄王佗,佗生僖王胡齐,齐生惠王凉。”是六代也。“惠王生襄王郑,郑生顷王巨,巨生匡王班及定王瑜,瑜生简王夷,夷生灵王泄心,心生景王贵,贵生悼王猛及敬王匄”。



    则有晋、郑,咸黜不端,黜,去也。晋文杀叔带,郑厉杀子颓,为王室去不端直之人。○去,起吕反,下同。为,于伪反。



    [疏]“咸黜不端”。



    ○正义曰:诸本咸或作减。王肃云“咸,皆也”。傅咸为《七经诗》,其传诗有此句。王羲之写亦作咸。杜本当然。



    以绥定王家。则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在定王六年,秦人降妖,定王,襄王孙。定王六年,鲁宣八年。○妖,本又作訞,於骄反。《说文》云,衣服歌谣草木之怪谓之妖。曰‘周其有众6王,亦克能脩其职,诸侯服享,二世共职。二世,谓灵、景。○众6,子斯反。共音恭。王室其有间王位,诸侯不图,而受其乱灾’。间王位,谓子朝也。今子朝以为王猛。受乱灾,谓楚也。今子朝以为晋。○间,间厕之间,注及下以间先王并注同。



    [疏]“在定”至“乱灾”。



    ○正义曰:降者,自上而下之。言当时秦人有此妖语,若似自上而下,神冯之然,故云“降妖”也。然自“受其乱灾”以上皆是妖语。“至于灵王”以下,是子朝演说妖言,谓子猛当间王位耳。服享,言诸侯服从,献国之所有。



    至于灵王,生而有众6。灵王,定王孙。王甚神圣,无恶於诸侯。灵王、景王克终其世。景王,灵王子。今王室乱,单旗、刘狄剥乱天下,壹行不若,单旗,穆公也。刘狄,刘蚠也。壹,专也。○剥,邦角反。谓‘先王何常之有,言先王无常法。唯余心所命,其谁敢请之’,帅群不吊之人,吊,至也。○吊,如字;旧丁历反,至也,注同。以行乱于王室。侵欲无厌,规求无度,贯渎鬼神,贯,习也。渎,易也。○厌,本又作厌,於盐反。贯,吉患反。易,以豉反。



    [疏]“规求无度”。



    ○正义曰:玩,俗本作规。服、王、孙皆注云“玩,贪也”。元年传曰:“玩岁而愒日。”杜云:“玩、愒皆贪也”。则此言贪求无限度。本或作规,谬也。



    慢弃刑法,倍奸齐盟,傲很威仪,矫诬先王。晋为不道,是摄是赞,摄,持也。赞,佐也。先王谓景王。○傲,五报反。很,户恳反。矫,居表反。



    [疏]“倍奸齐盟”。



    ○正义曰:倍,即背也,违背奸犯齐同之盟也。案,於时诸侯不有同盟许立子朝,单、刘未尝与朝结盟而复背之,言单、刘倍奸齐盟,诬之。



    ○注“摄持”至“景王”。



    ○正义曰:是摄言执持之,使不倾危也;是赞谓佐助之,使得存立也,故以摄为持,赞为佐也。杜以先王为景王,则矫诬先王者,当谓矫景之命立猛耳。知先王非先世之王者,以言矫诬,是矫诈诬罔,据其人有语矫诬之,犹今矫称诏敕。若先世之王,去此久远,不得有立猛之事,子朝何得称矫诬之乎?又传云“干景之命”,故杜以先王谓景王。刘炫以为先世之王而规杜氏,非也。



    思肆其罔极。肆,放也。兹不穀震荡播越,窜在荆蛮,兹,此也。此不穀,子朝自谓。○荡,本又作荡,徒党反。窜,七乱反,《字林》七外反。未有攸厎。厎,至也。攸,所也。○厎音旨。若我一二兄弟甥舅奖顺天法,无助狡猾,以从先王之命,毋速天罚,赦图不穀,赦其忧而图其难。○奖,将丈反。狡,古卯反。猾,又作滑,于八反。毋音无。难,乃旦反。



    [疏]“毋速天罚”。



    ○正义曰:速,召也。子朝以单、刘为乱,从之必有天殃,故劝诸侯无召天罚。



    则所原也。敢尽布其腹心及先王之经,而诸侯实深图之。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適,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此所谓先王之经。○適,丁历反。



    [疏]“昔先”至“以卜”。



    ○正义曰:先王,先世之王不斥一人,盖自古以来共如此也。襄三十一年传曰“公薨,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子野卒,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裯。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非適嗣,何必娣之子?’”彼言大子死立母弟,则此言择立长,谓无母弟者也。彼又云“子野非適嗣,何必娣之子”?然则適嗣立而死,当立娣之子也。侄与娣同,盖王后夫人无侄娣之子,乃於诸妾之子择立长耳。“年钧择贤”,与此年钧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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