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定公十年,尽十五年

    卷五十六 定公十年,尽十五年 (第3/3页)

不齐;槜李之役,勾践患吴之整,以死士乱吴,虽皆已陈,犹以独克为文,举其权诈也。”



    吴子光卒。未同盟而赴以召。



    公会齐侯、卫侯于牵。魏郡黎阳县东北有牵城。○黎,力兮反。公至自会。无传。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洮,曹也。○洮,吐刀反。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无传。石尚,天子之士。石,氏;尚,名。脤,祭社之肉,盛以脤器,以赐同姓诸侯,亲兄弟之国,与之共福。○脤,市轸反。盛音成。



    [疏]注“石尚”至“共福”。正义曰:杜以天子上士、中士俱称名氏,石尚必是士矣。但不知为是上士,为是中士,故注直云“士”耳。必非下士,《释例》曰:“王之公卿皆书爵,大夫书字。元士、中士称名,刘夏、石尚是也;下士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杜知然者,《周礼·典命》云:“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大夫既四命,则士三命也。故郑玄云:“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曲礼》云:“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得不以命数当天子之士,故称“士”也。襄二十六年,晋韩起聘于周,自称曰“晋士起”,是诸侯之卿,与天子之士命数同也。以诸侯之卿三命再命,皆书名氏,大夫一命,则称“人”,知天子上士、中士称名氏,下士则称“人”也。成十三年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先儒及杜缘彼传文,知是定例,故解此云:“祭社之肉,盛以脤器,以赐同姓诸侯。”《周礼·大宗伯》云:“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大行人》云“归脤以交诸侯之福”,是以祭肉赐诸侯,与之共福也。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蒯,古怪反。聩,五怪反。



    卫公孟彄出奔郑。彄书名,与蒯聩党,罪之。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无传。称宋公之弟,例在十年。



    大蒐于比蒲。○比音毗。



    邾子来会公。无传。会公于比蒲,来而不用朝礼,故曰“会”。



    [疏]注“会公”至“曰会”。○正义曰:庄二十三年,公及齐侯遇于穀,萧叔朝公,就遇处行朝礼,故曰“朝”。此就蒐处行会礼,而不用朝礼,故曰“会”也。言“不用朝礼”,辨其与萧叔文异。



    城莒父及霄。无传。公叛晋助范氏,故惧而城二邑也。此年无冬,史阙文。○父音甫。



    [疏]注“公叛”至“阙文”。○正义曰:城邑之由,传无其说。以传称公会齐侯、卫侯,谋救范、中行氏,知为叛晋之故,惧而成此二邑也。无冬阙文,自是常事,特辩此者,说《公羊》者以此城在冬,故去“冬”字。何休云:是岁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齐人馈女乐,孔子去。言去“冬”者,贬之也。或说无“冬”者,坐受女乐,令圣人去。冬阴,臣之象,言去“冬”见无臣也。杜以此为妄说,且明城实在秋,是非时而城,故特辨“冬”阙。



    【传】十四年,春,卫侯逐公叔戌与其党,故赵阳奔宋,成来奔。(终史鱼之言。)



    梁婴父恶董安于,谓知文子曰:“不杀安于,使终为政於赵氏,赵氏必得晋国,盍以其先发难也讨於赵氏?”文子使告於赵孟曰:“范、中行氏虽信为乱,安于则发之,是安于与谋乱也。晋国有命,始祸者死。二子既伏其罪矣,敢以告。”告使讨安于。○恶,乌路反。知文,音智。盍,户腊反。难,乃旦反。与音预。赵孟患之。安于曰:“我死而晋国宁,赵氏定,将焉用生?人谁不死,吾死莫矣。”乃缢而死。赵孟尸诸巿,而告於知氏曰:“主命戮罪人安于,既伏其罪矣,敢以告。”知伯从赵孟盟,知伯,荀跞。○焉,於虔反。莫音暮。缢,一四反。



    [疏]“安于则”至“而死”。○正义曰:安于请赵孟先备,赵孟不从其言,则安于其无罪矣。但安于之谋,国人闻之。梁婴父惧其知谋,恐赵氏彊盛,假此事而罪之。赵鞅叛而得还,不敢违命,故安于自缢死耳。



    而后赵氏定,祀安于於庙。赵氏庙。



    [疏]“祀安于於庙”。○正义曰:礼,臣有大功,配食於庙。《周礼·司勋》云:“凡有功名者,铭书於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勋诏之。”《尚书》,盘庚告其卿大夫云:“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孔安国云:“古者天子录功臣,配食於庙。大享,烝尝也。”天子既有此礼,诸侯或亦有之。今赵氏祀安于於赵安氏之庙,其意亦如此也。



    顿子牂欲事晋,背楚而绝陈好。二月,楚灭顿。传言小不事大,所以亡。○背音佩。好,呼报反。



    夏,卫北宫结来奔,公叔戌之故也。



    吴伐越,报五年越入吴。越子勾践御之,陈于槜李。句践,越王允常子。○句,古侯反。陈,直觐反。句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动。使敢死之士,往辄为吴所禽。欲使吴师为取之,而吴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於颈,以剑注颈。○行,户郎反,下同。属,之欲反,下同;又之住反。而辞曰:“二君有治,治军旅。臣奸旗鼓,犯军令。不敏於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姑浮,越大夫。○刭,古顶反,本又作“刎”。阖,户腊反。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其足大指见斩,遂失屦,姑浮取之。○将,子匠反。屦,九具反。还,卒於陉,去槜李七里。释经所以不书灭。○陉音刑。夫差使人立於庭,夫差,阖庐嗣子。○夫音扶。庭,本又作廷。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对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后三年,哀元年。○唯,惟癸反,旧以求反。



    晋人围朝歌,公会齐侯、卫侯于脾、上梁之间,脾、上梁间即牵。○脾,婢支反。谋救范、中行氏。齐、鲁叛晋,故助范、中行也。析成鲋、小王桃甲率狄师以袭晋,二子,晋大夫,范、中行氏之党。○鲋音附。桃,如字,本又作姚。战于绛中,不克而还。士鲋奔周,小王桃甲入于朝歌。秋,齐侯、宋公会于洮,范氏故也。谋杀范氏。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南子,宋女也。朝,宋公子,旧通于南子,在宋呼之。○为,于伪反。会于洮,大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蒯聩,卫灵公大子。孟,邑名也。就会献之,故自卫行而过宋野。○盂音于。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娄猪,求子猪,以喻南子。艾豭,喻宋朝。艾,老也。○娄,力侯反;《字林》作,力付反。猪,张鱼反。盍,户腊反。艾,五盖反,老也;《字林》作“豭”,音艾,三毛聚居者,豭音加,牡豕也。



    [疏]“会于”至“艾豭”。○正义曰:此“会于洮”,还是上文“会于洮”也。传为野人之歌张本,故追言卫为夫人南子召宋朝,召在远年,非今始召。欲说过宋野,巳隔此语,故又本之云齐、宋会于洮,时大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而被讥也。服虔以“会于洮”上属为义,言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故与宋公会于洮,言为召宋朝为此会也。然则宋朝是宋之公子,卫侯欲召则召,何须与宋为会,方始召之?直言“会于洮”,“会”上无国名,知与何国会,而言宋、卫乎?服不达此势,愚之甚也。○注“娄猪”至“老也”。○正义曰:《释兽》云:“豕子猪,牡豝。”牡者谓之豝,则豭是猪之牡,故以喻宋朝也。以娄猪为求子之猪,相传为说耳。《曲礼》“人年五十曰艾”,是艾为老也。



    大子羞之,谓戏阳速曰:“从我而朝少君,速,太子家臣。○戏,许宜反。少,诗照反,本亦作“少君”。



    [疏]“少君”。○正义曰:少君,犹小君也。君为大君,夫人为小君。



    少君见我,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大子,大子三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见大子色变,知其欲杀己。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尽逐其党。故公孟彄出奔郑,自郑奔齐。大子告人曰:“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告人曰:“大子则祸余。大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於余;戕,残杀也。○戕,在艮反。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谚曰:‘民保於信’,吾以信义也。”使义可信,不必信言。○纾音舒。谚音彦。



    冬,十二月,晋人败范、中行氏之师於潞,获籍秦、高彊。二子,党范氏者。终景王言籍父无后。○潞音路。父音甫。又败郑师及范氏之师于百泉。郑助范氏,故并败。



    【经】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无传。不言所食处,举死,重也。改下,礼也。○鼷音兮。处,昌虑反。



    [疏]“鼷鼠食郊牛”。○正义曰:《尔雅》注云:“色黑而小,有毒。”《公羊》以为:“不言其所食,漫也。”谓所食非一处。《穀梁》注意亦然,非杜意也。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夏,五月,辛亥,郊。无传。书过。



    壬申,公薨于高寝。高寝,宫名。不於路寝,失其所。



    郑罕达帅师伐宋。



    齐侯、卫侯次于渠蒢。不果救,故书次。○荼,直居反。



    邾子来奔丧。无传。诸侯奔丧,非礼。



    [疏]注“诸侯奔丧非礼”。○正义曰:昭三十年传曰“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诸侯亲自奔丧、会葬,皆非礼。《公羊》亦云:“奔丧,非礼也。”



    秋,七月,壬申,姒氏卒。定公夫人。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无传。



    九月,滕子来会葬。无传。诸侯会葬,非礼也。



    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辛巳,葬定姒。辛巳,十月三日。有日无月。○昃音侧。



    [疏]“雨不克葬”。○正义曰:《穀梁》以为:“葬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非《左氏》意。○“辛巳葬定姒”。○正义曰:《公羊传》:云:‘定姒何以书‘葬’?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庙则书‘葬’”。《公羊》此意以为定姒是妾,哀公之母,以哀公为君未逾年,故书其卒葬耳。《左氏》以定姒实是夫人,但礼不备,不成丧,是哀母以否,传无明说。○注“辛巳”至“无月”。○正义曰:此年八月庚辰朔,二日则辛巳,九月不得有辛巳也。更盈一周,则六十二日,月有一大一小,十月己卯朔,三日得辛巳,是有日无月也。



    冬城漆。邾庶其邑。○漆音七。



    [疏]注“邾庶其邑”。○正义曰: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庄二十八年传曰:“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此称“城漆”,漆本邾邑,不得有先君宗庙,而称城者,《释例》曰:“若邑有先君宗庙,则虽小曰都,尊其所居以大之也。然则都而无庙,固宜称城。‘城漆’是也。而颍氏唯系於先君之庙,患漆本非鲁邑,因说曰,漆有邾之旧庙,是使鲁人尊邾之废庙与先君同,非经、传意也。”是言漆是大都,自应称城。言“庶其邑”者,意在排旧说。



    【传】十五年,春,邾隐公来朝。(邾子益。)子贡观焉。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玉,朝者之贽。○贽音至。)



    [疏]注“玉朝者之贽”。○正义曰:《曲礼》云:“凡挚,天子鬯。”天子尊无与敌者,故执其鬯酒以对神。“诸侯珪”,是谓玉为贽也。《周礼·典瑞》云:“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穀璧,男执蒲璧,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是朝必执玉也。



    子贡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将左右周旋,进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丧、戎,於是乎观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不合法度。心巳亡矣。嘉事不体,何以能久?嘉事,朝礼。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疾。君为主,其先亡乎?”为此年公薨、哀七年以邾子益归传。○替,他计反。近,附近之近,下音同。



    吴之入楚也,在四年。胡子尽俘楚邑之近胡者。俘,取也。楚既定,胡子豹又不事楚,曰:“存亡有命,事楚何为?多取费焉。”二月,楚灭胡。传言小不事大,所以亡。○费,芳味反。



    夏,五月,壬申,公薨。仲尼曰:“赐不幸言而中,是使赐多言者也。”以微知著,知之难者。子贡言语之士,今言而中,仲尼惧其易言,故抑之。○中,丁仲反,注同。微知著,知之难,并如字,又音智。易,以豉反。



    郑罕达败宋师于老丘。罕达,子齹之子。老丘,宋也。宋公子地奔郑,郑人为之伐宋,欲取地以处之,事见哀十二年。○齹,才何反。为,于伪反。见,贤遍反。



    齐侯、卫次干蘧挐,谋救宋也。○蘧音渠。挐,女居反,又女加反。



    秋,七月,壬申,姒氏卒。不称夫人,不赴,且不祔也。赴同、祔姑,夫人之礼。二者皆阙,故不曰夫人。○祔音附。



    [疏]注“赴同”至“夫人”。○正义曰:“夫人初薨,赴於同盟之国,其辞当云夫人某氏薨,是赴则成夫人也。礼,適妻祔於適祖姑,妾祔於妾祖姑,若得祔祖姑,则亦成夫人矣。此赴同、祔姑皆是夫人之礼,二者皆阙,故不曰夫人薨。二者课行一事,则得称夫人。故此以不赴,兼又不祔,解不称夫人也。



    葬定公,雨,不克襄事,礼也。襄,成也。雨而成事,若汲汲於欲葬。○葬,息羊反。葬定姒,不称小君,不成丧也。公未葬而夫人薨,烦於丧礼,不赴不礼,故不称小君,臣子怠慢也。反哭於寝,故书葬。



    [疏]“公未”至“书葬”。正义曰:传直言“不成丧”也,不知阙少何事。但小君者,夫人之号,不称小君与不称夫人其事同矣,故知“不成丧”者,即不赴不祔是也。由不赴不祔,夫人之丧礼不成,故不称小君也。此定姒实是夫人,臣子怠慢不成其礼,故书卒不称薨,书葬而不称小君,所以罪臣子也。哀十二年孟子卒,传曰:“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是由反哭於寝,故书葬也。



    冬,城漆。书,不时告也。实以秋城,冬乃告庙。鲁知其不时,故缓告,从而书之以示讥。



    [疏]“冬城”至“告也”。○正义曰:书“城漆”者,书其城不以时。所书在冬,依其文,则得时矣。故传辨之,云“不时告也”。城实非时,知其不可而以时告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