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帝纪第七

    昭帝纪第七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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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阳男子张延年诣北阙,自称卫太子,诬罔,要斩。



    夏,罢天下亭母马及马弩关。



    六月,封皇后父骠骑将军上官安为桑乐侯。



    诏曰:「朕以眇身获保宗庙,战战栗栗,夙兴夜寐,修古帝王之事,诵《保傅传》、《孝经》、《论语》、《尚书》,未云有明。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赐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罢儋耳、真番郡。



    秋,大鸿胪广明、军正王平击益州,斩首捕虏三万余人,获畜产五万余头。



    六年春正月,上耕于上林。



    二月,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榷酤。



    栘中监苏武前使匈奴,留单于庭十九岁乃还,奉使全节,以武为典属国,赐钱百万。



    夏,旱,大雩,不得举火。



    秋七月,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以边塞阔远,取天水、陇西、张掖郡各二县置金城郡。



    诏曰:「钩町侯毋波率其君长、人民击反者,斩首捕虏有功。其立毋波为钩町王。大鸿胪广明将率有功,赐爵关内侯,食邑。」



    元凤元年春,长公主共养劳苦,复以蓝田益长公主汤沐邑。



    泗水戴王前甍,以毋嗣,国除。后宫有遗腹子爰,相、内史不奏言,上闻而怜之,立爰为泗水王。相、内史皆下狱。



    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归。诏曰:「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孝乡里。令郡、县常以正月赐羊、酒。有不幸者赐衣被一袭,祠以中牢。」



    武都氐人反,遣执金吾马适建、龙额侯韩增、大鸿胪广明将三辅、太常徒,皆免刑击之。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蚀之,既。



    八月,改始元为元凤。



    九月,鄂邑长公主、燕王旦与左将军上官桀、桀子票骑将军安、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谋反,伏诛。初,桀、安父子与大将军光争权,欲害之,诈使人为燕王旦上书言光罪。时上年十四,觉其诈。后有谮光者,上辄怒曰:「大将军国家忠臣,先帝所属,敢有谮毁者,坐之。」光由是得尽忠。语在燕王、霍光《传》。



    冬十月,诏曰:「左将军安阳侯桀、票骑将军桑乐侯安、御史大夫弘羊皆数以邪枉干辅政,大将军不听,而怀怨望,与燕王通谋,置驿往来相约结。燕王遣寿西长、孙纵之等赂遗长公主、丁外人、谒者杜延年、大将军长史公孙遗等,交通私书,共谋令长公主置酒,伏兵杀大将军光,征立燕王为天子,大逆毋道。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以告大司农敞,敞告谏大夫延年,延年以闻。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桀,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皆已伏诛,吏民得以安。封延年、仓、宫、寿皆为列侯。」又曰:「燕王迷惑失道,前与齐王子刘泽等为逆,抑而不扬,望王反道自新,今乃与长公主及左将军桀等谋危宗庙。王及公主皆自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与燕王、上官桀等谋反父母同产当坐者,皆免为庶人。其吏为桀等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除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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