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帝纪第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第3/3页)

人刑罚所不加,圣王之所以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系犯法者亲属,妇女老弱,构怨伤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僚,妇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岁以下,家非坐不道,诏所名捕,它皆无得系。其当验者,即验问。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仆王恽等八人置副,假节,分行天下,览观风俗。



    赐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属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赐天下民爵一级,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皇后见于高庙。加安汉公号曰「宰衡」。赐公太夫人号曰功显君。封公子安、临皆为列侯。



    安汉公奏立明堂、辟雍。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天子世世献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处之。



    梁王立有罪,自杀。



    分京师置前辉光、后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国所属,罢、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纪。



    冬,大风吹长安城东门屋瓦且尽。



    五年春正月,□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征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诏曰:「盖闻帝王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尧睦九族,舜B129叙之。朕以皇帝幼年,且统国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顷、楚元之后,汉元至今,十有余万人,虽有王侯这属,莫能相纠,或陷入刑罪,教训不至之咎也。传不云乎?『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二千石选有德义者以为宗师。考察不从教令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书言宗信,请以闻。常以岁正月赐宗师帛各十匹。」



    羲和刘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汉与文王灵台、周公作洛同符。太仆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宣明德化,万国齐同。皆封为列侯。



    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



    闰月,立梁孝王玄孙之耳孙音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有司议曰:「礼,臣不殇君。皇帝年十有四岁,宜以礼敛,加元服。」奏可。葬康陵。诏曰:「皇帝仁惠,无不顾哀,每疾一发,气辄上逆,害于言语,故不及有遗诏。其出媵妾,皆归家得嫁,如孝文明故事。」



    赞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显功,以自尊盛。观其文辞,方外百蛮,亡思不服;休征嘉应,颂声并作。至乎变异见于上,民怨于下,莽亦不能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