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王传第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第2/3页)

为代王,复并得太原,都晋阳如故。五年一朝,凡三朝。十七年薨,子共王登嗣。二十九年薨,子义嗣。元鼎中,汉广关,以常山为阻。徙代王于清河,是为刚王。并前在代凡立四十年薨,子顷王汤嗣。二十四年薨,子年嗣。



    地节中,冀州刺史林奏年为太子时与女弟则私通。及年立为王后,则怀年子,其婿使勿举。则曰:「自来杀之。」婿怒曰:「为王生子,自令王家养之。」则送兒顷太后所。相闻知,禁止则,令不得入宫。年使从季父往来送迎则,连年不绝。有司奏年淫乱,年坐废为庶人,徙房陵,与汤沐邑百户。立三年,国除。



    元始二年,新都侯王莽兴灭继绝,白太皇太后,立年弟子如意为广宗王,奉代孝王后。莽篡位,国绝。



    梁怀王揖,文帝少子也。好《诗》、《书》,帝爱之,异于他子。五年一朝,凡再入朝。因堕马死,立十年薨。无子,国除。明年,梁孝王武徙王梁。



    梁孝王子五人为王。太子买为梁共王,次子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皆以孝景中六年同日立。



    梁共王买立七年薨,子平王襄嗣。



    济川王明以垣邑侯立。七年,坐射杀其中尉,有司请诛,武帝弗忍,废为庶人,徙房陵,国除。



    济东王彭离立二十九年。彭离骄悍,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所杀发觉者百余人,国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杀者子上书告言,有司请诛,武帝弗忍,废为庶人,徙上庸,国除,为大河郡。



    山阳哀王定立九年薨。亡子,国除。



    济阴哀王不识立一年薨。亡子,国除。



    孝王支子四王,皆绝于身。



    梁平王襄,母曰陈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而平王之后曰任后,任后甚有宠于襄。



    初,孝王有雷尊,直千金,戒后世善宝之,毋得以与人。任后闻而欲得之。李太后曰:「先王有命,毋得以尊与人。他物虽百巨万,犹自恣。」任后绝欲得之。王襄直使人开府取尊赐任后,又王及母陈太后事李太后多不顺。有汉使者来,李太后欲自言,王使谒者中郎胡等遮止,闭门。李太后与争门,措指,太后啼呼,不得见汉使者。李太后亦私与食官长及郎尹霸等奸乱,王与任后以此使人风止李太后。李太后亦已,后病薨。病时,任后未尝请疾;薨,又不侍丧。



    元朔中,睢阳人犴反,人辱其父,而与睢阳太守客俱出同车。犴反杀其仇车上,亡去。睢阳太守怒,以让梁二千石。二千石以下求反急,执反亲戚。反知国阴事,乃上变告梁王与大母争尊状。时相以下具知之,欲以伤梁长吏,书闻。天子下吏验问,有之。公卿治,奏以为不孝,请诛王及太后。天子曰:「首恶失道,任后也。朕置相吏不逮,无以辅王,故陷不谊,不忍致法。」削梁王五县,夺王太后汤沐成阳邑,枭任后首于市,中郎胡等皆伏诛。梁余尚有八城。



    襄立四十年薨,子顷王无伤嗣。十一年薨,子敬王定国嗣。四十年薨,子夷王遂嗣。六年薨,子荒王嘉嗣。十五年薨,子立嗣。



    鸿嘉中,太傅辅奏:「立一日至十一犯法,臣下愁苦,莫敢亲近,不可谏止。愿令王,非耕、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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