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孝和孝殇帝纪第四

    卷四 孝和孝殇帝纪第四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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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十一月乙丑,太仆张酺为太尉。



    是岁,武陵郡兵破叛蛮,降之。护羌校尉贯友讨烧当羌,羌乃遁去。南单于安国叛,骨都侯喜斩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译献犀牛、大象。己卯,司徒丁鸿薨。



    二月乙未,遣谒者分行禀贷三河、兗、冀、青州贫民。



    许阳侯马光自杀。丁未,司空刘方为司徒,太常张奋为司空。



    三月庚寅,诏流民所过郡国皆实禀之,其有贩卖者勿出租税,又欲就贱还归者,复一岁田租、更赋。丙寅,诏曰:「朕以眇末,承奉鸿烈。阴阳不和,水旱违度,济、河之域,凶馑流亡,而未获忠言至谋,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叹,用思孔疚。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宽和,而竞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当天心,下济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辅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朕将悉听焉。」帝乃亲临策问,选补郎吏。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种人遣使内附。



    五月,城阳王淑薨,无子,国除。



    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



    秋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谪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西域都护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斩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纳质者五十余国。



    南单于安国从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禄勋邓鸿行车骑将军事,与越骑校尉冯柱、行度辽将军朱徽、使匈奴中郎将杜崇讨之。冬十一月,护乌桓校尉任尚率乌桓、鲜卑,大破逢侯,冯柱遣兵追击,复破之。



    诏以勃海郡属冀州。



    武陵溇中蛮叛,郡兵讨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车骑将军邓鸿、度辽将军朱徽、中郎将杜崇皆下狱死。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见公卿问得失,令将、大夫、御史、谒者、博士、议郎、郎官会廷中,各言封事。诏曰:「元首不明,化流无良,政失于民,谪见于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宽,是以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其人。有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选郎出补长、相。



    五月辛卯,改千乘国为乐安国。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阳地裂。



    九月癸卯,京师地震。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贵人阴氏为皇后。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乐成王党薨。甲子,诏赈贷并州四郡贫民。



    五月,河内、陈留蝗。



    南匈奴右温禺犊王叛,为寇。秋七月,行度辽将军庞奋、越骑校尉冯柱追讨之,斩右温禺犊王。车师后王叛,击其前王。



    八月辛酉,饮酎。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蚕室;其女子宫。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赎,各有差。



    九月,京师蝗。吏民言事者,多归责有司。诏曰:「蝗虫之异,殆不虚生,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专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忧衅。昔楚严无灾而惧,成王出郊而反风。将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灾变?百僚师尹,勉修厥职,刺史、二千石详刑辟,理冤虐,恤鳏寡,矜孤弱,思惟致灾兴蝗之咎。」庚子,复置广阳郡。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杀。



    十二月辛亥,陈王羡薨。



    丁巳,南宫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掸国重译奉贡。



    三月庚辰,陇西地震。癸巳,济南王康薨。西域长史王林击车师后王,斩之。



    夏四月丁卯,封乐成王党子巡为乐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勿收租、更、刍稿;若有所损失,以实除之,余当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饶利,陂池渔采,以赡元元,勿收假税。」



    秋七月,蝗虫飞过京师。



    八月,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下狱死。



    闰月辛巳,皇太后窦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烧当羌寇陇西,杀长吏,遣行征西将军刘尚、越骑校尉赵世等讨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刘方策免,自杀。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



    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



    十一月癸卯,当禄勋河南吕盖为司徒。



    十二月丙寅,司空张奋罢。壬申,太仆韩B179为司空。己丑,复置若庐狱官。



    十年春三月壬戌,诏曰:「堤防沟渠,所以顺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废慢懈B175,不以为负。刺史、二千石其随宜疏导。勿因缘妄发,以为烦扰,将显行其罚。」



    夏五月,京师大水。



    秋七月己巳,司空韩B179薨。



    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为司空。



    九月庚戌,复置廪牺官。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烧当羌豪迷唐等率种人诣阙贡献。



    戊寅,梁王暢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国,禀贷被灾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渔采山林池泽,不收假税。



    丙午,诏郡国中都官徒及笃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归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己巳,复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诏曰:「吏民逾僭,厚死伤生,是以旧令节之制度。顷者贵戚近亲,百僚师尹,莫肯率从,有司不举,怠放日甚。又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货,流积公行。其在位犯者,当先举正。市道小民,但且申明宪纲,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B435薄夷率种人内属。



    诏贷被灾诸郡民种粮。赐下贫、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及郡国流民,听入陂池渔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数诏有司,务择良吏。今犹不改,竞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势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诈起。巧法析律,饰文增辞,货行于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咎罚既至,复令灾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廖。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



    闰月,赈贷敦煌、张掖、五原民下贫者谷。戊辰,秭归山崩。



    六月,舞阳大水,赐被水灾尤贫者谷,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张酺免。丙寅,大司农张禹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国遣使内附,赐其王金印紫绶。



    是岁,烧当羌复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东观,览书林,阅篇籍,博选术艺之士以充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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