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一律历十一

    志第三十一律历十一 (第2/3页)

,各为日食泛用分。



    求月入食限交前后分:置望月行入阴阳历日及余秒,如后限已下为交后分。前限已上覆减交中日,余为交前分。



    求月食分:置交前后分,如三千七百已下,为食既;已上,覆减一万一千七百,不足减者为不食。



    余以八百而一为大分,不尽,退除为小分。小分半已上为半强,已下为半弱。命大分以十为限,即得月食之分。



    求月食泛用分:置望交前、后分,自相乘,退二位,交初以一千一百三十八而一,用减一千二百三,交中以一千二百六十四而一,用减一千八十三,各为月食泛用分。



    求日月食定用分:置日月食泛用分,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定朔、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日月食定用分。



    求日月食亏初复满小余:置日月食甚小余,以定用分减之,为亏初;加之,为复满:即各得所求小余。若求辰刻,依食甚术入之。



    求月食更筹法:置望辰分,四因,退位,为更法;五除之,为筹法。



    求月食入更筹:置亏初、食甚、复满小余,在晨分已下加晨分,昏分已上减去昏分,皆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尽,以筹法除之为筹数。其更、筹数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筹。



    求日月食甚宿次:置朔、望之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以统法约日月食甚小余,加之,内月食更加半周天,各依宿次去之,即日月食甚所在宿次。



    求月食既内外刻分:置月食交前、后分,覆减三千七百,如不足减者,为食不既。



    退二位,列于上,下列七十四,相减相乘,进位,如三十七而一,所得以定用分乘之,如泛用分而一,为既内分;以减定用分,余为既外分。



    求日月带食出入所见之分:各以食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其带食差在定用分已上,为不带食出入。



    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若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乘所食之分,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减既分,如不足减者,为带食既出入。



    以减所食之分,余为带食出、入所见之分。



    求日食所起:日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满东南;日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满东北。其食八分已上者,皆起正西,复满正东。此据午地而论之,当审黄道斜正可知。



    求月食所起: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满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满西南。其食八分已上者,皆起正东,复满正西。此据午地而论之,当审黄道斜正可知。



    步五星



    五星历策:一十五度、约分二十一、秒九十。



    木星周率:四百七十九万八千五百二十六、秒九十二。?周日:三百九十八、余一万五百八十六、秒九十二。



    岁差:一百一十六、秒七十二。



    伏见度:一十三半。



    木星盈缩历



    火星周率:九百三十八万二千五百六十、秒七十六。



    周日:七百七十九、余一万一千一百九十、秒七十六。



    岁差:一百一十六、秒一十三。



    伏见度:一十八。



    火星盈缩历



    土星周率:四百五十四万八千四百三十一、秒八十五。



    周日:三百七十八、余一千九十一、秒八十五。



    岁差:一百一十六、秒三十。



    伏见度:一十六半。



    土星盈缩历



    金星周率:七百二万四千三百二十一、秒三十四。



    周日:五百八十三、余一万八百三十一、秒三十四。



    岁差:一百一十六、秒六十九。



    伏见度:一十一半。金星盈缩历



    水星周率:一百三十九万四千二、秒七。



    周日:一百一十五、余一万五百五十二、秒七。



    岁差:一百一十六、秒四十。



    夕见晨伏度:一十五。



    晨见夕伏度:二十一。



    水星盈缩历



    求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置天正冬至气积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用减周率,余满统法约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命之为平合中积。因而重列之为平合中星,各以前段变日加平合中积,又以前段变度加平合中星,其经退行者即减之,各得五星诸变中积中星。



    求五星入历:各以其星岁差乘所求积年,满周天分去之,不尽,以统法约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减平合中星,为平合入历度及分秒。求诸变者,各以前段限度累加之,为五星诸变入历度及分秒。



    求五星诸变盈缩定差:各置其星其变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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