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三律历十三

    志第三十三律历十三 (第2/3页)

/p>

    求日月食定用分:置日、月食泛用分,副之,以食甚加时入转算外损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如算外在四、七日者,依食定余求之。



    所得,应朒者依其损益,应朏者益减损加其副,即为日月食定用分。



    求月食既内外分:置月食交前、后分,自相乘,退二位,如二百四十九而一,所得,用减二百三十一,余以定用分乘之,如泛用分而一,为月食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余为既外分。



    求日月食亏初复满小余:置日、月食甚小余,各以定用分减之,为亏初;加之,为复满;其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之,为初既;加之,为生光:即各得所求小余。如求时刻,依食甚术入之。



    求月食更点法:置月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减去七百二十九,余五约之,为更法;又五除之,为点法。



    求月食入更点:置亏初、食甚、复末小余,在晨分已下加晨分,昏分已上减去昏分,余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点法除之为点数。其更数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点。



    求日食所起:日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日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其食八分已上,皆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其食八分已上,皆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月出入带食所见分数:各以食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如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进一位,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减既分,即月带食出入所见之分,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其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置食甚日行积度,望即更加半周天。



    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



    步五星



    木星周率:二百九十万七千八百七十九、秒六十四。



    周差:二十四万五千二百五十三、秒六十四。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二千六百三十六、秒二十二。



    周日:三百九十八、约分八十八、秒六十。



    历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四、秒五十。



    历中度:一百八十五、约分六十二、秒二十五。



    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一、秒八十五。



    伏见度:一十三。



    木星盈缩历



    火星周率:五百六十八万五千六百八十七、秒六十四。



    周差:三十六万四百一十四、秒四十四。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二千六百四十七、秒二十。



    周日:七百七十九、约分九十二、秒九十七。



    历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四、秒六十五。



    历中度:一百八十二、约分六十二、秒三十二半。



    历策度:二十五、约分二十一、秒八十六。



    伏见度:一十九。



    火星盈缩历



    土星周率:二百七十五万六千二百八十八、秒七十八。



    周差:九万三千六百六十二、秒七十八。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九千九百二十五、秒九十。



    周日:三百七十八、约分九、秒一十七。



    历度:三百六十六、约分二十四、秒四十九。



    历中度:一百八十三、约分一十二、秒二十四半。



    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六、秒二。



    伏见度:一十七。



    土星盈缩历



    金星周率:四百二十五万六千六百五十一、秒四十三半。



    合日:二百九十一、约分九十五、秒一十四。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六、秒一十六。



    周日:五百八十三、约分九十、秒二十八。



    历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五、秒三十二。



    历中度:一百八十二、约分六十二、秒六十六。



    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一、秒八十九。



    伏见度:一十半。



    金星盈缩历



    HT5」SS〗水星周率:八十四万四千七百三十八、秒五。



    合日:五十七、约分九十三、秒八十一。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二千七百九十四、秒九十五。



    周日:一百一十五、约分八十七、秒六十二。



    历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六、秒六十八。



    历中度:一百八十二、约分六十三、秒三十四。



    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一、秒九十四半。



    晨伏夕见:一十四。



    夕伏晨见:一十九。



    水星盈缩历



    推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置气积分,各以其星周率除之,所得周数。不尽者,为前合。以减周率,余满日法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命之为平合中星,以诸段常日、常度累加之,即诸段中积、中星。其段退行者,以常度减之,即其段中星。



    求木火土三星平合诸段入历:置其星周数,求冬至后合,皆加一数置之。



    以周差乘之,满其星历率去之,不尽,满日法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其段限度依次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



    求金水二星平合及诸段入历:置气积分,各以其星历率去之,不尽,满日法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加平合中星,即为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其星其段限度依次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盈缩定差:各置其星其段入历度及分,如历中已下为在盈;已上减去历中,余为在缩;以其星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入策度及分;命策数,算外,以其策损益率乘之,如历策而一为分,分满百为度;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即其星其段盈缩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定积: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段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天正冬至大余及约分加之,即为定日及分;盈纪法六十去之,不尽,命己卯,算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平合诸段所在月日:各置其段定积,以天正闰日及约分加之,满朔策及约分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段入其月经朔日数及分,乃以日辰相距为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各置其段中星,以其段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乃可加减。



    即五星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五星皆因前留为前段初日定星,后留为后段初日定星,余依术算。



    求五星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时分,百约之,乃以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诸段日率度率:各以其段日辰距至后段日辰,为其段日率;以其段夜半定星与后段夜半定星相减,为其段度率及分秒。



    求诸段平行度: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为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总差:各以其段平行分与后段平行分相减,余为泛差;并前段泛差,四因,退一位,为总差。若前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泛差者,因后段初日行分与其段平行分相减,余为半总差;倍之,为总差。若后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泛差者,因前段末日行分与其段平行分相减,余为半总差,倍之,为总差。晨迟末段,视段无平行分,因前初段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