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四十一兵二(禁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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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第一百四十一兵二(禁军下) (第1/3页)

    熙宁以后之制



    骑军



    殿前指挥使左右班二。



    内殿直左右班四。



    散员左右班四。



    散指挥左右班四。



    散都头左右班二。



    散祗候左右班二。



    金枪班左右二,元祐二年六月,密院言:「元丰七年,承旨司传宣密院:殿前指挥使左右班枪手可各以五分为额,余悉改充弓箭手。切详先为在京马军全废枪手,其诸班枪手有阙,无人拣填,遂有此宣旨。近因殿前马步军司奏,诸在京马军复置一分枪手,诸班枪手并依旧教阅。」诏:「元丰七年宣旨,更不施行。」



    东西班及弩手、龙旗直、招箭,总十一。中兴后,东凡五班,西凡三班。



    散直左右四。熙宁九年,并南散直隶北散直。中兴后,名招箭班散直。



    外殿直一。熙宁五年废。



    银枪班左右班二。中兴置。



    茶酒旧班中兴置。



    茶酒新班中兴置。



    钧容直国初一班。中兴因之,后废。已上为诸班。



    捧日并左射、钅屈直、弩手、左第五军,总三十五。京师三十三,雍丘、郑各一。熙宁五年,捧日三十三并为二十二,废弩手隶左射,余留二十九。元第一,十月,以左射隶天武。二年,废左射、钅屈直。八月,废第五军,雍丘第二、南京第一并改为新立骁捷。九月,诏勿改,惟阙勿补,俟其少废并。



    归明渤海二。京师。元丰元年,拨填拱圣一,余拨隶骁骑右四。



    拱圣二十一。京师。熙宁六年,并为十六,废左射。中兴后,副指挥一员。



    吐浑五。治平中,并为二。熙宁二年,并为一。元丰元年废。中兴后,属步军。



    骁骑二十二。京师。熙宁六年,并为十四,废弩手、上骁骑。元丰元年,拨在京骁骑左第一隶神勇。



    骁胜十。熙宁三年废。



    宁朔十。京师、尉氏各三,雍丘、滑、河阳、河阴各一。熙宁二年,并为七。元丰元年,在京第二第三并拨隶第一。



    龙猛八。熙宁三年,并为六。



    飞猛一。熙宁二年废。



    契丹直三。咸平、棣昌、寿各二。熙宁九年废。



    神骑十八。雍丘十三,咸平五。熙宁二年,并为十。中兴后,副指挥一员。



    步斗六。尉氏、太康各一,蔡四。元丰元年,尉氏、太康各一、蔡州二皆拨隶步军司虎翼。十一月,蔡州二改为新立骁捷,其第二充擒戎第四,等四,尉氏三、太康四第四充擒戎第五,太康一元丰元年并尉氏第三隶第一,太康第二改骁雄。二年,尉氏一勿填阙。



    吐浑直三。太原二,潞一。熙宁六年,废潞州一。一年,废太原二。元丰二年,太原、潞州各一,勿填阙。中兴属步军。



    安庆直四。太原一,潞三。熙宁六年皆废。



    三部落一。太原。熙宁三年废。



    清朔四。西京二,颍昌、汝各一。



    擒戎五。西京、颍昌各二,汝一。元丰元年,蔡州置二。



    骁雄旧六,治平四年并为四。咸平、陈各二。熙宁初,以骁猛第四改充一。元丰六年,咸平、尉氏各一,阙勿补。



    其马军行司新军目:



    选锋中兴置。



    神策选锋军、左翼军、右翼军、摧锋军、游奕军、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护圣马步军中兴置



    。



    步军



    御龙直左右二。



    御龙骨朵子直左右二。



    御龙弓箭直五。



    御龙弩直五。中兴,左右班二。



    天武并宽衣、钅屈直、左射,总三十四。京师三十三,咸平一。熙宁二年,并三十三为二十三。九年,废左射。元丰元年,并陈留第七军第一隶咸平第五军第一。十月,废宽衣天武。二年,废第五军,咸平第一改雄武弩手。九月,诏勿改,惟阙弗填。四年,废钅屈直。绍圣元年十一月,引进副使宋球言:「自立殿前司以来。有宽衣天武一指挥充驾出禁卫围子,常守把在内诸门,熙宁中废并,禁围只差天武,皇城诸门更不差人。乞复置宽衣一指挥;或不欲添置,乞将天武本军内以一指挥为宽衣天武。」诏:禁围子合用天武人兵,令殿前司今后并选定四十已上、有行止无过犯、不系新招拣到人充,遇阙选填。



    神勇并上神勇二十一。京师。熙宁六年,并为十四,废上神勇。孝宗初,改为护圣军。



    广勇四十三,每十为一军。京师五,陈留二十二,咸平、东明、太康、胙城、南京各二,襄邑、阳武、郓各一,滑三。熙宁九年,在京增置一。元祐二年八月,诏在京置左第三军第一、右第三军第一。



    神射五。陈留三,雍丘二。熙宁三年废。



    龙骑二十,分三军。京师四,尉氏、雍丘、咸平、郑各二,南京、陈、蔡、河阳、棣、单、宿、白波各一。熙宁二年,并为十三。熙宁二年,在京第七隶第九。



    雄勇八。咸平三,郓二,颍昌、郑、滑各一。元丰元年,并咸平第二第三隶第一,郓州第五隶第四,改曰雄威,并管城第七,白马第八;颍昌一阙勿补。二年,咸平一阙勿补。



    宣威上下二。咸平、襄邑各一。熙宁三年,以咸平一隶广捷,以襄邑一隶威猛,四年废。



    广捷五十六。陈留八,咸平六,雍丘四,襄邑、尉氏、颍昌各三,太康、扶沟、南京、亳、河阳、颍、宁陵各二,陈五,郑、滑、曹、邓、蔡、广济、谷熟、永城、襄城、莱各一。熙宁三年,亳州一并广勇,永城县一并隶亳州。元丰元年,并管城第四十隶本县雄勇第七,并白马县第二十五隶本县雄勇第八。



    广德并拣中广德,总十。咸平、尉氏、阳武、河阳、沧、巩、白波各一,西京三。治平四年,并十四为八。熙宁六年,废拣中广德,尉氏拣中广德第一、阳武第二改为广德。



    雄威十。考城、襄邑、陈留各一,南京四,陈三。治平四年,并十、三为十。元丰元年,以南京第八分隶第三、第四、第七。二年,襄邑二阙勿补。



    胜捷、威胜、威捷建炎初置,隶殿前司。



    全捷、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自胜捷以下九军,并中兴后置。



    侍卫司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马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步军亦如之。自马步军都虞候以上,其员全阙,即马军、步军都指挥使等各兼领其务。马步军有龙卫、神卫左右四厢都指挥使,龙卫、神卫左右厢各有都指挥使,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使、副指挥使,余如殿前司之制。其所领骑步军之额如左。



    骑军



    员僚直左右四。京师二,恩、冀各一。熙宁二年,并左直为一,须人少拨隶如其军省。五年,废恩、冀州左右直弗补。六年,拨隶龙卫。元丰三年废。



    龙卫并钅屈直、左射、带甲剩员四十四。京师三十八,雍丘、尉氏、河阳并拣中各一,澶二。熙宁元年,以澶州右第四军第四隶第三,共并为一。九年,陈留并带甲剩员二为一。熙宁元年,澶州、河阳、尉氏就粮四并隶别指挥。六年,三十九并为二十。八年,置带甲剩员二。十年,废亳州一。元丰元年,陈留带甲剩员阙勿补。二年五月,废钅屈直、左射。八月,废第十军。十月,南京第十军第一改新立骁捷左三。六年,废带甲剩员。中兴,二十。



    忠猛一。定。熙宁五年废。



    散员一。定。熙宁五年废。



    骁捷二十六。尉氏新立及拣中各一,恩十四,冀十。熙宁元年,废带甲剩员。三年,废拣中。五年,瀛州三拨隶本州云翼,冀州十、恩州十四各并为五,莫州二并为一。十年,并冀、恩骁捷各五各为四。元丰元年,太康置新立骁捷一。



    云骑十五。京师十一,陈留、南京各一,巩县二。熙宁二年,并十五为十。三年,第一至十二并为七。七月,第八拨隶第一第二。八年,置带甲剩员一。元丰二年阙,选云捷第二军补之。十月,雍丘带甲剩员第一改为横塞第十。中兴,七。



    武骑二十一。京师、雍丘各六,尉氏三,陈留、考城、咸平、郑各一,西京二。熙宁元年,废咸平带甲剩员为剩员。二年,并二十作十五。八年,置带甲剩员一。九年,以雍丘带甲剩员一隶云骑带甲剩员,共为一。十二月,在京四并为三,尉氏二并为一,考城一分隶雍丘宁朔,在京二并为一。十年,废带甲剩员。元丰元年,并带甲剩员亳州第一。中兴,三。



    骁锐四。莫三,冀一。熙宁五年,莫州三并为二,冀州第三虚其阙,以存者补捷。六年七月,莫州第一第二、冀州第三并改骁捷,是月废。



    归明神武马一。尉氏。熙宁六年,改新立骁捷,七月,废。



    飞捷四。雍丘。熙宁二年,并为二。元丰元年废。



    骁武左右二十。北京七,真定三,定六,相、怀、洛、邢各一。熙宁元年,废带甲剩员。二年,北京七并为五。五年,真定府三并为二,定州六并为四,邢州、云翼各一须人少并为一。十北京五并为四,定州四须人少并为三。元丰七年,以忠猛一分入骁武第七、第八、第九。



    广锐总四十四。太原、代、并各三,汾五,石、岚、岢岚各二,晋、潞、慈、绛、泽、隰、宪、宁化、威胜、平定、火山各一,泾、原、鄜各二,秦、渭、环、邠、宁各一。元丰二年,忻、岚州各一,阙勿补。三年,泾州二以下一补上一阙。五年,置兰州二。中兴,二十三。



    云翼分左右厢,左三十四,右二十二,总五十六。真定、雄、瀛、深、赵、永宁各三,定、冀各六,保五,沧、北平、永静、顺安、保定各二,莫、邢、霸各一,广信、安肃各四。熙宁五年,并沧州二为一,冀州六为三,真定府三为一,赵州三为二,定州六为四,顺安军二为一,永宁军三为二,北平军二须其阙并为一,安肃军第一分隶第三,深州三为二,保州一分隶他军。十年,莫州第十三分隶骁捷,真定府第八分隶骁武,定州四须其阙并为三,安肃军三须其阙并为二,广信军四并为三。元祐元年,桂州二仍不废。中兴,三十三。



    有马劲勇七。太原二,代、岚各一,磁三。熙宁五年,磁三并为一。中兴,五。



    骑捷五。瀛三,莫二。熙宁六年废。



    厅子七。定二,相五。熙宁五年,并相厅子五为三,定厅子马二为一。六年,相州厅子三并改厅子马。十年,相州厅子马第三分隶骁武厅子马。中兴,四。



    骁骏一。太原。熙宁六年废。



    无敌六。定、北平各二,安肃、广信各一。熙宁五年,北平二须人少并为一,拨隶云翼三;广信军一拨隶云翼。



    忠锐一。广信。熙宁五年废。



    威边二。定、保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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