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十四 经籍考十一

    ●卷一百八十四 经籍考十一 (第3/3页)

,以为宜如此为例,皆记录别见,故敢冒昧以闻奏上。"天子许之,未即论定而遇帝崩,向又病亡,遂不果立。



    晁氏曰:序注凡四十四篇,刘向校录止二十七篇。後王肃得此於孔子二十四世孙猛家。



    《朱子语录》曰:《家语》杂,记得不纯,却是当时书;《孔丛子》是後来自撰出。



    又《与吕伯恭书》曰:遗书愚意所删去者亦须抄出,逐段略注删去之意,方不草草。若只暗地删却,久远易惑人。记《论语》者只为如此,留下《家语》,至今作病痛也。



    陈氏曰:孔子二十四世孙猛所传。魏王肃为之注。肃辟郑学,猛尝受学於肃,肃从猛得此书,与肃所论多合,从而证之,遂行於世云。博士安国所得壁中书也,亦未必然。其间所载,多巳见《左氏传》、《大戴礼》诸书。



    △右《论语》



    赵氏题辞曰:孟子以儒道游於诸侯,思济斯民,然不肯枉尺直寻,时君咸谓之迂阔於事,终莫能听纳其说。於是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与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仿而作者也。秦焚经籍,其书号为诸子,得不泯绝。孝文时《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後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



    按前史《艺文志》俱以《论语》入经类,《孟子》入儒家类,直斋陈氏《书录解题》始以《语》、《孟》同入经类。其说曰:自韩文公称孔子传之孟轲,轲死,不得其传。天下学者咸曰孔孟,孟子之书,固非荀、扬以降所可同日语也。今国家设科,《语》、《孟》并列於经,而程氏诸儒训解二书,常相表里,故合为一类。今从之。



    《汉志》:《孟子》十一篇。



    《隋志》:三家,二十八卷(亡书九卷)。



    《唐志》:六家,四十五卷。



    《宋三朝志》:五家,二十七卷。



    《宋四朝志》:九家,九十二卷。



    《宋中兴志》:二十二部,二百八十五卷。



    ※赵岐注《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岐字台卿,後汉人。为章指,析为十四篇。其序云:轲,战国时以儒术干诸侯,不用,退与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著书七篇,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秦焚书,以其书号诸子,故得不泯绝。又为《外书》四篇,其书不能弘深,似非孟子本真也。按韩愈以此书为弟子所会集,与岐之言不同。今考其书载孟子所见诸侯皆称谥,如齐宣王、梁惠王、梁襄王、滕定公、滕文公、鲁平公是也。夫死然後有谥,轲无恙时所见诸侯,不应皆前死。且惠王元年至平公之卒,凡七十七年,轲始见惠王,目之曰叟,必巳老矣,决不见平公之卒也,後人追为之明矣,则岐之言非也。《荀子》载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弟子问之,曰"我先攻其邪心"。《扬子》载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今书皆无之,则知散轶也多矣。岐谓秦焚书,得不泯绝,亦非也。或曰:"岂见於《外书》邪?"若尔,则岐又不当谓其不能弘深也。



    ※《四注孟子》



    《中兴艺文志》:题扬雄、韩愈、李翱、熙时子四家注。旨意浅近,盖依託者。



    ※《陆善经注孟子》七卷



    《崇文总目》:善经,唐人。以轲书初为七篇,因删去赵岐章指与其注之繁重者,复为七篇云。



    ※《孟子音义》、《正义》共十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奭等采唐张镒、丁公著所撰,参附益其阙。古今注《孟子》者,赵氏之外有陆善经。奭撰《正义》,以赵《注》为本,其不同者,时时兼取善经。如谓"子莫执中"为"子等无执中"之类。大中祥符中书成,上於朝。



    陈氏曰:旧有张镒、丁公著为之音,俱未精当。奭方奉诏校定,撰集《正义》,遂讨论音释,疏其疑滞,备其阙遗。



    ※《石经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席旦宣和中知成都,刊石寘於成都学宫,云伪蜀时刻《六经》於石,而独无《孟子经》,为未备。夫经大成於孔氏,岂有阙耶?其论既缪,又多误字,如以"频""顣"为"类"不可胜纪。



    ※《五臣解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孔武仲、吴安诗、丰稷、吕希哲元祐中同在经筵所进讲义。贯穿史籍,虽文辞微涉丰褥,然观者诚知劝讲自有体也。



    ※伊川《孟子解》十四卷



    晁氏曰:程正叔撰。



    ※横渠《孟子解》二十四卷



    晁氏曰:张子载撰。并《孟子统说》附於后。



    ※《百家孟子解》十二卷



    晁氏曰:集古今诸儒自皮日休至强至、贾同百馀家解《孟子》成一编。



    ※王安石、王雱、许允成《孟子解》共四十二卷



    晁氏曰:介甫素喜《孟子》,自为之解。其子雱与其门人许允成皆有注释。崇、观间,场屋举子宗之。



    ※颖滨《孟子解》一卷



    陈氏曰:其少年时所作,凡二十四章。



    ※王逢原《孟子解》五卷



    陈氏曰:所讲才尽二篇,其第三篇尽二章而止。



    ※尹氏《孟子解》十四卷



    陈氏曰:尹彦明所著。十四卷,未成,不及上,而卒。



    ※张无垢《孟子解》十四卷



    ※张南轩《孟子说》十七卷



    ※晦庵《孟子集注》、《或问》各十四卷



    ※石鼓《孟子答问》三卷



    ※陈寿老《孟子纪蒙》十四卷



    说并见《论语》条下。



    ※《续孟子》二卷



    《崇文总目》:林慎思撰。慎思以为《孟子》七篇非轲著书,而弟子共记其言,不能尽轲意,因传其说,演而续之。



    ※《删孟》二篇



    晁氏曰:皇朝冯休撰。休观孟轲书时有叛违经者,疑轲没後门人妄有附益,删去之,著书十七篇,以明其意。前乎休而非轲者荀卿,刺轲者王充;後乎休而疑轲者温公,与轲辩者苏东坡,然不若休之详也。



    ※《疑孟》一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撰。光疑《孟子》书有非轲之言者,著论是正之,凡十一篇。光论性不以轲道性善为然。



    ※《翼孟》



    朝奉大夫临川陆筠嘉材撰。周平园序曰:嘉材平生笃志《孟子》,著《翼孟音解》九十一条,择《春秋左氏传》、《庄》、《列》、《楚辞》、《西汉书》、《说文》之存古文者,深思互考,遂成此书。如以"折枝"为"磬折腰肢",读"乐"酒若"乐"山、"乐"水,角"招"为"韶","眸"子为"牟","杀"三苗本作"杀",二女"果"作"婐"之类,皆粲若白黑。至论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视汉儒所记《檀弓》苍梧之语,孰近孰远,孰信孰疑,此古今学议论所未及也。且舜居河东,历山、雷泽各有其地,而越人别指历山舜井、象田,仍以馀姚、上虞名县,《风土记》曲为之辞,人不谓然。盖异端之作,其来也久。於舜平居,附会巳类此,况身後乎!所谓九嶷之葬、二妃之溺,宜退之《黄陵碑》云皆不可信。彼孔安国解《书》,以"陟方"训"升遐",其说尤拘。《书》固曰"升高必自下,陟遐必自迩","陟"岂专训"升"乎?然退之近舍《孟子》而远引《竹书纪年》,何也?予每叹恨不得质疑於韩门,而喜嘉材嗜古著书,有益後觉,藏其本迨三十年。今嗣子新融水尉孝溥追叔先志,请题卷首,始为推而广之。昔唐彭城刘轲慕《孟子》而命名,著《翼孟》三卷,白乐天记其事,赖以不朽。嘉材视刘何愧,特予非乐天比,其能使嘉材不朽乎!



    ※《尊孟辩》七篇



    陈氏曰:建安虞允文隐之撰。以司马公有《疑孟》,及李遘泰伯《常语》、郑厚叔《折衷》皆有非《孟》之言,故辩之,为五卷。後二卷则王充《论衡 刺孟》及东坡《论语说》中与《孟子》异者,亦辩焉。



    △右《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