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一 经籍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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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九十一 经籍考十八 (第1/3页)

    ○史(正史各门总 正史)



    《隋 经籍志》曰:古者天下诸侯,必有国史,以记言行,後世多务,其道弥繁。夏、殷巳上,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周则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分掌其事,而诸侯之国亦置史官。又《春秋》、《国语》引《周志》、《郑书》之说,推寻事迹,似当时记事各有职司,後又合而撰之,总成书记。其後陵夷衰乱,史官放绝。秦灭先王之典,遗制莫存。至汉武帝时,始置太史公,命司马谈为之,以掌其职。时天下计书,皆先上太史,副上丞相,遗文古事,靡不毕臻。谈乃据《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後事,成一家之言。谈卒,其子迁又为太史令,嗣成其志。上自黄帝,迄於炎汉,合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谓之《史记》。迁卒以後,好事者亦颇著述,然多浅鄙,不足相继。至後汉,扶风班彪缀後传数十篇,并讥正前失。彪卒,明帝命其子固续成其志。以为唐、虞、三代,世有典籍,史迁所记,乃以汉氏继於百王之末,非其义也。故断自高祖,终於孝平王莽之诛,为十二纪、八表、十志、六十九传。潜心积思二十馀年,建初中,始奏表及纪传,其十志竟不能就。固卒後,始命曹大家续成之。先是明帝召固为兰台令史,与诸先辈陈宗、尹敏、孟冀等共成《光武本纪》,擢固为郎,典校秘书。固撰後汉事,作列传、载纪二十八篇。其後,刘玠、刘毅、刘陶、伏无忌等相次著述东观,谓之《汉纪》。及三国鼎峙,魏氏及吴并有史官。晋时,巴西陈寿删集三国之事,唯魏帝为纪,其功臣及吴、蜀之主并皆为传,仍各依其国,部类相从,谓之《三国志》。寿卒後,梁州大中正范颖表奏其事,帝诏河南尹、洛阳令就寿家写之。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唯《史记》、《汉书》师法相传,并有解释。《三国志》及范晔《後汉书》虽有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读之可知。梁时明《汉书》有刘显、韦棱,陈时有姚察,隋代有包恺、萧该,并为名家。《史记》传者甚微,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



    晁氏曰:後世述史者,其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日月,而总之於年,盖本左邱;明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终始,盖本於司马迁;实录者,其名起於萧梁,至唐而盛,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以备史官采择而巳,初无制作之意,不足道也。若编年、纪传,则各有所长,殆未易以优劣论。虽然,编年所载,於一国治乱之事为详,纪传所载,於一人善恶之迹为详。用此言之,编年似优,又其来最古。而人皆以纪传便於披阅,独行於世,号为正史,不亦异乎!



    王氏《挥麈录》曰:凡史官纪事,所因者例有四:一曰时政记,则宰执朝夕议政、君臣之间奏对之语也;二曰起居注,则左、右史所记言动也;三曰日历,则因时政记、起居注润色而为之者也,旧属史馆,元丰官制属秘书省国史按,著作郎佐主之;四曰臣僚墓碑行状,则其家之所上也。四者,惟时政,执政之所日录,於一时政事最为详备。左、右史虽二员,然轮日侍立,榻前之语既远不可闻,所赖者臣僚所申,而又多务省事,凡经上殿,止称别无所得圣语,则可得而记录者,百司关报而已。日历非二者所有,不敢有所附益。臣僚行状於士大夫行事为详,而人多以其出於门生子弟之类,以为虚辞溢美,不足取信。虽然,其所泛称德行功业不足以为信可也,所载事迹,以同时之人考之,自不可诬,亦何可尽废云。



    《汉志》:九家,四百一十一篇(元附《春秋》,今釐入史门)。



    按:班孟坚《艺文志》,《七略》无史类,以《世本》以下诸书附於《六艺略 春秋》之後。盖《春秋》即古史,而《春秋》之後,惟秦、汉之事,编帙不多,故不必特立史部。後来传代既久,史言渐多,而述作之体亦不一,《隋志》史之类已有十三门,唐以後之志皆因之。然《汉志》所录《世本》以下九书,《隋志》则以《太史公书》入正史门,《战国策》、《楚汉春秋》入杂史门,而其馀诸书,则後学所不尽见,无由知其合入何门矣,故姑以此九者尽置之正史之首云。



    《隋志》:六十七部,三千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八十部,四千三十卷)。



    《唐志》:正史、集史共七十五家,九十六部,五千一百有七卷。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二千一十卷。



    《宋两朝志》:六部,五百五十六卷。



    《宋四朝志》:一十三部,一千一百六十七卷。



    《宋中兴志》:三十九家,四十二部,二千八百七十七卷。



    右正史。



    《隋 经籍志》:自史官放绝,作者相承,皆以班、马为准。汉献帝雅好典籍,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颖川荀悦作《春秋左传》之体,为《汉纪》三十篇,言约而事详,辨论多美,大行於世。至晋大康元年,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古竹简书,字皆科斗。帝命中书监荀勋、令和峤等,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唯《周易》、《纪年》最为分了。其《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纪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无诸侯国别。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尽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谓之"今王",盖魏国之史记也。其著书皆编年相次,文意但以《春秋经》,诸所记事多与《春秋左氏》扶同。学者因之,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今依其世代,编而叙之,以见作者之别,谓之古史。



    《宋三朝艺文志》:编年之作,盖《春秋》旧,自东汉後,变名滋多,至北齐,或曰纪,或曰春秋,或曰略,或曰典,或曰志,梁有《皇帝实录》,唐贞观中,作《高祖实录》,自是讫皇朝为之。



    《隋志》:三十四部,六百六十六卷。



    《唐志》:四十一家,四十八部,九百四十七卷(失姓名四家,柳芳以下不著录十九家,三百五十五卷)。



    《唐志》:实录二十八部,三百四十五卷(刘知几以下不著录四百五十七卷)。



    按:实录即是仿编年之法,惟《唐志》专立实录一门,《隋史》以实录附杂史,《宋志》以实录附编年,今从《宋志》。



    《宋四朝志》:二十四部,一千二百一十卷(宋敏求武宗以下,元入杂史门,今附此)。



    《宋中兴志》:七十一家,八十七部,二千四百九十一卷。



    右编年。



    《隋 经籍志》:起居注者,录纪人君言行动止之事。《春秋传》曰:"君举必书。"《周官》:内史掌王之命,遂书其副而藏之,是其职也。汉武帝有《禁中起居注》,後汉明德马后撰《明帝起居注》。然则汉时起居,似在宫中,为女史之职,然皆零落,不可复知。今之存者,有汉献帝及晋代山来《起居注》,皆近侍之臣所录。晋时又复《汲冢书》,有《穆天子传》,体制与今起居注同,盖周时内史所记王命之副也。近代以来,别有其职,事在《百官志》。今依其先後,编而次之。其伪国起居,唯《南燕》一卷,不可别出,附之於此。



    《宋三朝艺文志》: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厥後有起居注,盖记动也;时政纪,盖记言也;又有日历,兼言动而成之。淳化以来,悉备其书。唐录编年之外,又有起居注,类前代记注。今惟《唐创业起居注》存焉,馀悉亡逸。国朝起居注、时政记、日历秘有司,不列於此。



    《隋志》:四十四部,一千一百八十九卷。



    《唐志》:六家,三十八部,一千二百七十二卷(失姓名二十六家,《开元起居注》以下不著录三家)。



    《唐志》:诏令十一部,三百五卷(失姓名十家,温彦博以下不著录十一家,二百二十二卷)。



    按:《唐志》特立诏令一门,历代史皆无之。按古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後官制中起居郎、起居舍人,即左、右之任也。故以诏令并入起居注门,庶从其类云。



    《宋中兴志》:七部,四千三百一十二卷(本志元以实录、日历俱入编年,今除实录入编年外,以日历附於起居注)。



    右起居注。



    ※《史记》一百三十卷



    晁氏曰:右汉太史令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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