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四十七 经籍考七十四

    ●卷二百四十七 经籍考七十四 (第2/3页)

安。夫因人而不自用者,天也。仁宗之所以其仁如天,至於享国四十馀年,能承太平之业者,繇是而巳。後世得公之遗文,而论其世,见其上下之际,相成如此,必将低回感慕,有不可及之叹,然後知其时之难得,则公言之不没,岂独见其志,所以明先帝之盛德於无穷也!



    ※《吕献可奏章》二十卷



    晁氏曰:吕诲字献可。熙宁中为御史中丞,坐攻王安石,知邓州。司马温公服其知人,且序其章奏集云。其草存者二百八十有九,历观古人有能得其一二者,己可载之史籍,在献可盖不足道也。



    陈氏曰:献可,丞相正惠公端之孙也。



    ※《孙莘老奏议》十卷



    晁氏曰:孙觉字莘老。元丰末,自秘书少监除右谏议大夫。元祐初,迁给事中,吏部侍郎。莘老素与王介甫善,後为谏官论新法,遂绝。



    ※《李公择庐山奏议》十七卷



    陈氏曰:李常字公择。早年读书於庐山。熙宁间为谏官,论青苗法而罢。元祐初为御史中丞。



    ※《范蜀公奏议》二卷



    晁氏曰:范镇字景仁,成都人。举进士,为礼部第一。仁宗朝知谏院,後言王安石新法不便,乞致仕,归颍昌。元祐初,诏召不赴。封蜀郡公。年八十一。谥忠文。



    ※《经纬集》十四卷



    陈氏曰:枢密副使会稽孙抃元规撰。



    ※《傅显简奏议》四卷



    陈氏曰:傅尧俞撰。



    汪玉山跋略曰:范忠宣公志公墓曰:司马温公言傅钦之清且勇。邵康节谓钦之清而不耀,直而不许,勇而能温云。



    ※《范忠宣弹事》五卷《国论》五卷



    陈氏曰:范纯仁撰。



    ※《范德孺奏议》二十五卷



    陈氏曰:龙图阁直学士范纯粹德孺撰。文正公三子。中子纯礼彝叟至尚书右丞。纯粹守边,有将才。文正尝谓仁得其忠,礼得其静,粹得其略。其长子纯祐天成尤英悟,不幸病废蚤世。富文忠深惜之,为作墓志。



    ※《尽言集》十三卷



    陈氏曰:谏议大夫元城刘安世器之撰。



    ※《王明叟奏议》二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海陵王觌明叟撰。坐党籍谪临江而卒。其在朝,专论苏、程朋党之弊,以为深患。



    ※《丁骘奏议》一卷



    陈氏曰:右正言毗陵丁骘撰。元祐中在谏垣。嘉祐二年进士也。



    ※《谏垣集》二卷



    陈氏曰:陈瓘撰。



    ※《闲乐奏议》一卷



    陈氏曰:殿中待御史建阳陈师锡伯修撰。熙宁九年第进士,裕陵素知其文行,擢为第三人。苏轼知湖州,师锡掌书记。轼下御史狱,师锡笃宾友之义,安辑其家。轼入西掖,荐自代,明著其事。师锡在元丰巳为察官,坐论进士习律,罢出。建中靖国再入,未几又罢。



    ※《河间公奏议》十卷



    晁氏曰:朱光庭,元祐中为谏官时所论事也。



    ※《得得居士戆草》一卷



    陈氏曰:正言眉山任伯雨德翁撰。其论蔡卞、章惇欲废宣仁尤切,故卞深恨之,独贬岭外。



    ※《龚彦和奏疏》一卷



    陈氏曰:殿中侍御史河间龚夬彦和撰。二陈、任、龚皆建中靖国言事官,极论蔡京者也。



    ※《石林奏议》十五卷



    陈氏曰:叶梦得撰。



    石林自序《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