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卷 志第二十六

    第五十七卷 志第二十六 (第2/3页)

mp;gt;群臣上玺绶。册承天皇太后仪,符宝郎奉宝置皇太后坐右。



    皇后印,文曰「皇后教印」。



    皇太子宝,未详其制。重熙九年册皇太子仪,中书令授皇太子宝。



    印



    吏部印,文曰「吏部之印」,银铸,以印文官制诰。



    兵部印,文曰「兵部之印」,银铸,以印军职制诰。



    契丹枢密院、契丹诸行军部署、汉人枢密院、中书省、汉人诸行宫都部署印,并银铸。文不过六字以上,以银朱为色。



    南北王以下内外百司印,并铜铸,以黄丹为色,诸税务以赤石为色。



    杓印,杓,鸷鸟之总名,以为印纽,取疾速之义。行军诏赐将帅用之。道宗赐耶律仁先鹰纽印,即此。



    符契



    自大贺氏八部用兵,则合契而动,不过刻木为合。太祖受命,易以金鱼。



    金鱼符七枚,黄金铸,长六寸,各有字号,每鱼左右判合之。有事,以左半先授守将,使者执右半,大小、长短、字号合同,然後发兵。事讫,归于内府。



    银牌二百面,长尺,刻以国字,文曰「宜速」,又曰「敕走马牌」。国有重事,皇帝以牌亲授使者,手札给驿马若干。驿马阙,取它马代。法,昼夜驰七百里,其次五百里。所至如天子亲临,须索更易,<四>无敢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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