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卷四 (第3/3页)
。初至襄陽,衢肆鬻餅餌者率減少,倍取軍士之直,處耘捕得尤甚者二人,送慕容延釗,延釗怒不受,往復三四,處耘遂命斬于市以徇。延釗所部小校司義,舍于荊州客將王氏,使酒兇恣,王氏愬于處耘,召義訶責。義又譖處耘於延釗。至白湖,處耘望見軍士入民舍,良久,舍中人大呼求救,遣捕之,則延釗圉人也,乃鞭其背,延釗怒斬之。由是,大不協,更相論奏。上以延釗宿將,赦其過,止罪處耘,處耘亦恐懼不敢自明。
戊辰,幸金鳳園。
女真國又遣使貢名馬。
丙子,詔禮部貢舉人,自今朝臣不得更發公薦,違者重置其罪。故事,每歲知舉官將赴貢院,臺閣近臣得保薦抱文藝者,號曰「公薦」,然去取不能無所私,至是禁止。
慕容延釗言獲汪端,磔于朗州市。端初攻州城,不克,與其黨聚山澤為盜。監軍使疑城中僧千餘人謀應端,悉捕繫,欲誅之。薛居正以計緩其事,因督觽翦滅髃盜,生擒端而詰之,僧無與謀者,皆得全活。
先是,詔募諸軍子弟數千人,引五丈河造西水磑,以八作使趙遂(遂,未見。)領其役。戊寅,磑成,上親臨視,賜丁夫錢。(本志稱乾德三年,誤也。)
是月,北漢主誘契丹兵攻平晉軍,命洺州防禦使郭進、濮州防禦使張彥進、(彥進,未見。)客省使曹彬、趙州刺史陳萬通領步騎萬餘往救之,未至一舍,北漢引兵去。(國史契丹傳載此事在杜延滔以遼州來降之後,今從新錄及本紀。)郭進御軍嚴而好殺,部下整肅,每入北漢境,無不克捷。上時遣戍卒,必諭之曰:「汝輩當謹奉法,我猶赦汝,郭進殺汝矣。」嘗選御馬直三十人,隸進麾下押陳,屬與北漢人戰,往往退怯,進斬十餘人。奏至,上方閱武便殿,厲聲曰:「御馬直,千百人中始得一二人,少違節度,郭進遽殺之。誠如此,壟種健兒亦不足供矣。」乃潛遣中使諭進曰:「恃其宿衛親近,驕倨不稟令,戮之是也。」進感泣。嘗有軍校詣闕訴進不法事,上謂近臣曰:「所訴事多非實,蓋進御下嚴甚,此人有過,畏懼而誣罔之耳。」即命執以與進,令自誅之。進方奉表謝,會北漢入寇,進謂其人曰:「汝敢論我,信有膽氣,今舍汝罪,汝能掩殺此寇,則薦汝於朝,如敗,便可往降,勿復來也。」軍校踴躍聽命,果立功而還,進奏乞遷其職,上悅而從之。
冬十月己卯朔,德州刺史何隱擅發省倉給軍士,判官郭象飛表上言,按驗得實,乃責隱為亳州別駕,擢象權知德州。
庚辰,詔諸州版簿、戶帖、戶鈔,委本州判官、錄事掌之,舊無者創造。始令諸州歲所奏戶帳,其丁口男夫二十為丁,六十為老,女口不須通勘。(據本志,丁口事當在此年,不得其月日,今附見。)
癸未,亳州蒙城縣令朱英奪兩任官。先是,英自通事舍人出為縣令,上言願與同列王信等校其能,既而宣贊不及信等,故黜之。
令襄州盡索湖南行營諸軍所掠生口,遣吏分送其家;放潭、邵州鄉兵數千人歸農;減江陵府民舊租之半。
吏部尚書張昭上新撰名臣事跡五卷,詔藏史館。
己丑,以前鼎州節度掌書記李觀象為左補闕,嘉其始謀歸順也。
己亥,畋近郊。
丁未,吳越王俶遣其子惟濬入貢,助南郊。
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扈蒙,以僕夫扈繼遠為從子,屬之同年生淮南轉運使仇華,使釐務。繼遠盜官鹽,事發,戊申,蒙坐奪金紫,黜為左贊善大夫。
是日,畋近郊。
魏仁濟以陳洪進表至。洪進自稱清源節度副使、權知泉、南等州,聽命於朝。上先遣通事舍人王班齎詔撫諭。
十一月丁巳,賜唐主詔,具言所以納洪進之意,且將授旄鉞也。(王班,未見。)
庚申,皇弟開封尹光義為南郊御營使,殿前都指揮使韓重贇為儀仗都部署,殿前都虞候楊義副之。義,瀛州人也。
癸亥,饗太廟。是夕,陰晦,至夜分,開霽。上初詣太廟,乘玉輅。左諫議大夫崔頌攝太僕,上問儀仗名物甚悉,頌應對詳敏,上大悅。
甲子,合祭天地於南郊,以宣祖配。還,御明德門。大赦,改元。抵法人及沒配所者,許歸葬。蠲建隆三年以前逋欠官物。開國以來將校死事者,錄其子孫。髃臣奉冊,上尊號於崇政殿。 先是,上謂大禮使范質曰:「中原多故,百有餘年,禮樂儀制,不絕如覴。今幸時和歲豐,克舉禋祀,報神資乎備物,卿與五使宜講求遺逸,遵行典故,無或廢墜,副朕寅恭之意焉。」於是質等相與討尋故事【一七】,時官籍散落,舊吏皆物故,惟得天成中南郊鹵簿字圖,考以今文,頗為簄略,其相違戾者亦多。質等遂詳定新本,曰南郊行禮圖,又令司天監定從祀星辰圖,上之。又言:「唐韋縚為太常卿知禮儀事,又杜鴻漸、楊綰並以太常卿為禮儀使,其職一也。準儀注,以禮儀使贊導,而開元禮合用太常卿,今請並置,分左右前引。又饗廟郊天,從祀髃官,合前七日受誓戒於尚書省。今併於一日受之,有虧誠□。望令分日各誓百官。」並從之。將升壇,有司具黃褥為道,上曰:「朕潔誠事天,不必如此。」命撤之。還宮,將駕金輅,顧左右曰:「於典故,可乘輦否?」左右對以無害,乃乘輦。
初,有司議配饗,請以僖祖升配,張昭獻議曰:「隋、唐以前,雖追立四廟,或六、七廟,而無篃加帝號之文【一八】。梁、陳南郊祀天皇,配以皇考。北齊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隋祀昊天於圜丘,以皇考配。唐貞觀初以高祖配圜丘。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恭惟宣祖積累勳伐,肇基王業,伏請奉以配饗。」從之。
丙寅,唐主遣使來助祭南郊及賀冊尊號。
賜文武近臣襲衣、金帶、器幣、鞍馬有差。 詔防禦、團練、刺史州舊有都督府號者並停,仍為上州。
壬申,以南郊禮成,大宴廣德殿,號曰飲福宴。自是為例。
上謂宰相曰:「北門深嚴,當擇審重士處之。」范質曰:「竇儀清介謹厚,然在前朝已自翰林遷端明,今又為兵部尚書,難於復召。」上曰:「禁中非此人不可,卿當喻朕意,勉再赴職。」癸酉,復命儀為翰林學士。時宰相有欲復用杜韡者,質曰:「近王著以酒失罷去,韡之酣醟,尤甚於著,豈當復用耶?」乃止。
乙亥,畋近郊。
初,上將有事於南郊,命沿邊諸將分道略北漢境。磁州刺史、晉隰等州都巡檢使孟人李謙溥(謙溥,初見顯德元年。)與鄭州防禦使孫延進、(延進,未見。)絳州防禦使沈維深、(維深,未見。)通事舍人王睿(王睿,未見。)等帥師出陰地。以謙溥為先鋒,會霍邑。謙溥因畫攻取之策,延進等不能用,軍還至白璧關谷口,謙溥又曰:「敵必乘我後,當整觽備之。」延進又弗聽,謙溥獨令所部擐甲,俄頃追騎至,延進等狼狽入谷中,謙溥麾兵拒戰,北漢人乃退。謙溥尋遷隰州刺史,都巡檢使如故。(據實錄,謙溥以此年二月乙未為磁州刺史。本傳云是年即移隰州,而實錄不載,明年三月辛卯,乃書以磁州刺史韓倫為亳州團練使,右衛將軍白庭誨知磁州。不知謙溥果用何月日移隰州,今并附見于十一月南郊之後。又按新錄于開寶五年四月甲辰,始書以濟州團練使李謙溥為晉、隰等州都巡檢,與周勳責官事相接,而舊錄無之。蓋謙溥凡兩代隰州,其先即此時,其後乃代周勳。新錄偶遺其初,但記其後耳。)
十二月庚辰,殿前散祗候李璘殺員寮陳友於市。璘自言復父仇,有司鞫實。開運末,友乘敵侵邊殺璘父及其家四人,上壯而釋之。
辛巳,以甲子赦書進髃臣階、勳、爵、邑有差。司徒、兼侍中、蕭國公范質,改封魯國公。
癸未,荊南節度使高繼沖為武寧節度使。先是繼沖表乞陪祀,許之,因舉族歸朝,乃命易鎮。
甲申,皇后王氏崩。后初寢疾,翰林醫官王守愚進藥不精審,疾遽加劇,守愚坐減死流海島。
己亥,以殿中侍御史鄭起為西河令。起,不知何許人,輕俊無檢操。顯德末,為殿中侍御史,見上握禁兵,有人望,乃貽書范質,極言其事,質不聽。嘗遇上於路,橫絕前導而過,上初不問。於是出掌泗州市征,刺史張延範官檢校司徒,吏輒呼以太保。起貧,常乘騾,一日,從延範出近郊,延範揖起行馬,起曰:「此騾也,安用過呼!」延範深銜之,密奏起嗜酒廢職,起坐左遷。
右拾遺浦城楊徽之,亦嘗言于世宗,以為上有人望,不宜典禁兵。上即位,將因事誅之,皇弟光義曰:「此周室忠臣也,不宜深罪。」於是亦出為天興令。(楊徽之與鄭起同,此據實錄及本傳,事則取記聞。) 陳洪進遣使來朝貢。
庚子,尚書左丞高防卒于鳳翔。上甚悼惜之,賜其子太府寺丞緒詔曰:「爾父有幹蠱之才,懷匪躬之節,朕所倚毗,遽茲淪亡,聞之衋傷,不能自已。矧素尚清白,諒無餘貲,殯殮所須,特宜優卹。今遣供奉官陳彥珣部署歸葬西洛,凡所費用,並從官給。」防性沈厚,守禮法,所踐歷皆有能名,亦當世之循吏也。
癸卯,唐主上表,言陳洪進首鼠兩端,不可聽,乞寢其旄鉞。上復以詔諭之,唐主乃聽命。(李煜乞寢陳洪進恩命,止此一表耳。國史乃有二表,先在建隆三年,後在建隆四年。其稱三年者誤也,今不取。大抵國史洪進傳誤特甚。)
乙巳,唐主上表乞呼名,詔不允。
禁道州調民取朱砂,除衡、岳州二稅外所賦米,並毋得發民烹銅銚及作炭【一九】。
遣內客省使曹彬、通事舍人王繼筠(繼筠,未見。)分詣晉、潞州,與節度使趙彥徽、李繼勳會兵入北漢境,攻其邊邑及遼、石州。
閨十二月己酉朔,命太常寺考翰林醫官藝術,黜其不精者凡二十二人。
甲寅,命近臣祈雪于在京祠廟。 乙卯,山南東道節度使、贈中書令、河南郡王慕容延釗卒【二○】。上雅與延釗友善,常兄事之,及即位,猶呼為兄。延釗寢疾,上自封藥以賜,聞其卒,哭之慟。禮官言:「為近臣發哀,哭聲宜有常。」上曰:「吾不知哀之所從出也。」
龍捷軍校王明詣闕獻陣圖,請討幽州,上嘉之,賜以錦袍、銀帶、錢十萬。(明,未見。)
或言上將北征,大發民餽運。河南民相驚,逃亡者四萬家。上憂之,丙寅,命樞密直學士薛居正馳傳招集,踰旬乃復故。(居正傳稱車駕將親征太原,大發民餽運,故民逃亡。按此時不聞有親征之議,蓋傳誤也。今略刪修,庶不失事實。) 丁卯,召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於內殿覆試吏部試中應拔萃科【二一】田可封、孫邁、宋白、譚利用。上臨軒觀之,試畢稱旨,以利用為右拾遺,白為著作佐郎,各賜襲衣、犀帶。利用加賜銀鞍勒馬。可封、邁授赤縣尉。白,大名人也。(可封、邁、利用,未見。)
周世宗始征淮南之歲,宣祖崩,葬於安陵。安陵在京城東南隅。辛未,命司天監浚儀趙修己、(修己,初見乾祐元年。)內客省使王仁贍等改卜於西京鞏縣西南四十里鄧封鄉南訾村。 乙亥,詔乘輿所服冠冕去珠玉之飾。
永安節度使折德扆言,敗北漢軍數千人於府州城下,獲其衛州刺史楊璘。
國朝因唐制,每歲四郊迎氣及土王日祀五方上帝,以五人帝配,五官、三辰、七宿從祀。於是,國子博士聶崇義上言:「皇家以火德上承正統,膺五行之王氣,纂三元之命曆,恭尋舊制,存於祀典。伏請奉赤帝為感生帝,每歲正月,別尊而祭之。」事下尚書省集議,如崇義奏。有司約隋制,感生帝為壇於南郊,高七尺,廣四丈,奉宣祖升配。牲用騂犢二,玉用四圭有邸,幣如方色,常以正月上辛奉祀。感生帝者,即五方上帝之一也。
丙子,詔一品致仕官曾帶平章事者,每遇朝會,宜綴中書門下班。先是,太子太師致仕侯益等陪郊祀,上以耆舊待之,禮與丞相均,仍降是詔。
初,北漢主嗣位,所以事契丹者多略,不如世祖時每事必稟之。(劉昊廟號世祖。)於是,契丹遣使持書來責,其略曰:「爾先人窮來歸我,我先兄天授皇帝待以骨肉。洎余繼統,益修前好。爾父即世,我用命爾即位硕前,丹青之約,我無所負。爾父據有汾州七年,止稱乾祐,爾不遵先志,輒肆改更。李筠包藏禍心,舍大就小,無所顧慮,姑為覬覦,軒然舉兵,曾不我告。段常爾父故吏,本無大惡,一旦誣害,誅及妻子,婦言是聽,非爾而誰?我務敦大義,曲容瑕垢,父子之道,所不忍渝。爾宜率德改行,無自貽伊戚也。」北漢主得書恐懼,遣使重幣往謝,契丹執其使不報。北漢主再遣使修貢,契丹又執其使不報。北漢地狹產薄,又歲輸契丹,故國用日削,乃拜五臺僧繼顒為鴻臚卿。繼顒,故燕王劉守光之子,守光死,以駆子得不殺,削髮為浮圖,後居五臺山,為人多智,善商財利,世祖頗倚賴之。繼顒能講華嚴經,四方供施,多積畜以佐國用。五臺當契丹界上,繼顒常得其馬以獻【二二】,號「添都馬」,歲率數百匹。又於柏谷置銀冶,募民鑿山取禑烹銀。北漢主取其銀以輸契丹,歲千斤,因即其冶建寶興軍。靜海節度使吳昌文卒,(昌文,初見顯德元年正月。)其參謀吳處玶、槵州刺史橋知佑、武寧州刺史楊暉、牙將杜景碩等爭立,交阯十二州大亂,寇盜髃起。始,楊庭藝為靜海節度使,遣牙將丁公著攝驩州刺史。公著死,子部領繼之。於是,部領與其子璉同帥兵三萬人擊破處玶等,境內以安,遂自立為萬勝王。以璉為靜海節度使,遣使告南漢,南漢主因而授之。(十國紀年丁部領自稱萬勝王,以其子璉為靜海節度使,告南漢乃乾德三年事,今併書之。)
注 釋
【一】取之易耳「取之」原作「攻之」,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改。
【二】二十一十「一十」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按原刊上文謂「笞刑五」,下僅列笞五十至二十四刑。宋刑統卷一作「笞貳拾、壹拾,決臀杖七下」,編年綱目卷一作「二十、十,為七」,可證宋本為是。
【三】常行官杖長三尺五寸「常」原作「長」,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通考卷一六六刑考、宋史卷一九九刑法志改。
【四】務極嚴潔「極」原作「禁」,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一改。
【五】後魏李崇「李崇」原作「李旦」,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魏書卷六六李崇傳、髃書考索前集卷三六改。 【六】澶濮曹絳等州「澶」原作「潭」,據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卷一太祖紀改。
【七】髃臣三上表「上」、「表」原互倒,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一太祖紀乙正。 【八】各令魜二員宋本、宋撮要本均作「今各魜二員」,義優。
【九】進馬員數當考按編年綱目卷一謂:「兵部每歲補進馬十員。」 【一○】初見顯德元年「初見」原作「未見」,據宋本、閣本改。
【一一】楊應夢知永濟縣「夢」原作「蒙」,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編年綱目卷一、職官分紀卷四二改。下同。
【一二】西山都巡檢使「西山」原作「山西」,據宋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曾鞏隆平集卷一六郭進傳乙正。 【一三】前溪州刺史田洪贇「前」原作「為」,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改。 【一四】出知汾州「汾州」原作「邠州」,據宋本、閣本及上文改。
【一五】顯德初「顯德」原作「開德」,按北宋無「開德」年號,今據宋本改。
【一六】詔蠲登州沙門島居民租賦「登州」原作「鄧州」,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七】討尋故事「故事」原作「是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禮二八之一改。
【一八】而無篃加帝號之文「篃」原作「偏」,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九】發民烹銅銚及作炭「銚」,閣本同,宋本作「金□非」,續通鑑卷三作「禑」。按禑字古文作「金□扩」,「金□扩」與「金□非」、「銚」或因形似致誤,疑作「禑」是。
【二○】河南郡王慕容延釗卒「河南」原作「南河」,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五一本傳改。 【二一】覆試吏部試中應拔萃科「試中」原作「郎中」,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選舉一○之一、玉海卷一一六改。 【二二】常得其馬以獻「得」原作「刷」,據宋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治蹟統類卷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