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卷十七 (第3/3页)
曰:「事久,將為它人有矣。」時大雪,遂與王於雪中步至宮。繼恩使王止於直廬,曰:「王且待於此,繼恩當先入言之。」德玄曰:「便應直前,何待之有!」乃與王俱進至寢殿。后聞繼恩至,問曰:「德芳來耶?」繼恩曰:「晉王至矣。后見王,愕然,遽呼官家,曰:「吾母子之命,皆託於官家。」王泣曰:「共保富貴,勿憂也。」(此據司馬光記聞,誤以王繼恩為繼隆,程德玄為賈德玄,今依國史改定。按:開寶皇后以開寶元年二月入宮,德芳以開寶八年七月娶焦繼勳女,出閤時年十七歲,德芳傳不載母為開寶皇后,后傳亦不言有子德芳【二一】,疑德芳非宋出也。當考。國史方技傳:馬韶,平棘人,習天文三式之學。開寶中,太宗以晉王尹京邑,時朝廷申嚴私習天文之禁。韶素與太宗親吏程德玄善,德玄每戒韶不令及門。九年十月十九日既夕,韶忽造德玄,德玄恐甚,且詰其所以來,韶曰:「明日乃晉王利見之辰也。」德玄惶駭,因止韶於一室中,遽入白太宗。太宗命德玄以人防守之,將聞于太祖。及詰旦,太宗入謁,果受遺踐阼。數日,韶以赦免。按此與程德玄傳所稱宿信陵坊,夜有扣關疾呼,趨赴宮邸事不同,疑必有一誤。今但從德玄傳及司馬光記聞。甕牖閒評:嘗觀王禹偁所撰建隆遺事載立晉王之一節,皆太祖之心自欲如此,初非出於杜太后也。前一段云太祖欲立太宗,議已定,太后遂令趙普作誓書,留之禁中,既而太宗即位。後一段云太祖將晏駕,方召趙普於寢閤間,及趙普欲立太祖之子,而太祖不允,遂立太宗,其後太宗聞之,故與普有隙。夫以書中前後所載一事,乃不同如此,何耶?)
甲寅,太宗即位,髃臣謁見萬歲殿之東楹,帝號慟殞絕。
乙卯,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除之。令緣邊禁戢戍卒,毋得侵撓外境。髃臣有所論列,並許實封表疏以聞,必須面奏者,閤門使即時引對。風化之本,孝弟為先,或不順父兄,異居別籍者,御史臺及所在糾察之。先皇帝創業垂二十年,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物有其常,謹當遵承,不敢踰越,咨爾臣庶,宜體朕心。 丙辰,髃臣上表請聽政,不允。丁巳,宰相薛居正等同見上,頓首固請,乃許之。即日移御長春殿,謂居正等曰:「邊防事大,萬機至重,當悉依先帝舊規,無得改易。」
以開封府判官、著作郎陸澤程羽為給事中,權知開封府,推官、右贊善大夫賈琰為左正諫大夫、樞密直學士,門人襄邑郭贄為著作佐郎。正諫即諫議也,避上名改之。
內出大行遺留物,賜近臣有差。
庚申,以皇弟永興節度使、兼侍中廷美為開封尹、兼中書令,封齊王;皇子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德昭為永興節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貴州防禦使德芳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帝友愛尤篤,不欲德芳異其稱呼,并詔王、石、魏氏三公主【二二】,皆依舊為皇子皇女焉。
宰相薛居正加左僕射,沈倫加右僕射。倫即義倫也。參知政事盧多遜為中書侍郎、平章事,樞密使曹彬加同平章事,樞密副使楚昭輔為樞密使。彬前以樞密使領忠武節度使,至是始罷。(彬加平章事罷節鉞,此據會要,它書並不詳,當考。)
命齊王廷美為山陵使。
壬戌,封昭慶公主為鄭國,延慶公主為許國,永慶公主為虢國。
李光叡言率兵入北漢界,破□保寨【二三】,斬首七百級,擒寨主侯遇,獲牛羊、鎧甲數千計。光叡尋改名克叡。
有司言官階、州縣名與御名下字同者,皆改之。彰義軍為彰化軍,義成軍為武成軍,保義軍為保平軍,感義軍為感德軍,義武軍為定武軍,昭義軍為昭德軍,崇義軍為崇信軍,歸義軍為歸化軍,大義軍為大順軍,義州為儀州,南義州為南儀州,義陽軍為信陽軍。鎮寧節度使劉光義改名庭讓,武定節度使祁廷義改名廷訓。 先是,茶鹽榷酤課額少者,募豪民主之,民多增額求利,歲或荒歉,商旅不行,至虧失常課,乃籍其資產以備償。於是詔以開寶八年額為定,勿輒增其額。
又詔:「應諸色選人,有自外引見取旨,或令降資,或不與官者,仰銓司檢勘,本無違礙及疾病者各依資注授,其有自令、錄降簿、尉者,卻與復資,或經遠官合放選而令守選者,亦許赴集。」
十一月甲子,追冊故尹氏為淑德皇后,越國夫人符氏為懿德皇后。尹氏,崇珂之女兄,上微時娶焉。
丁卯,詔齊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在宰相上。(王稱東都事略,詔曰:帝堯之化,實先於敦族;成周之制,爰後於異姓。自今朝會,齊王廷美,武功郡王德昭,位宜在宰相上。)
又詔中外官除拜出入,自今並於正衙辭謝,違者有司議其罰。始復舊制也。
宰相薛居正上大行皇帝陵名曰永昌,詔恭依。 戊辰,詔:「細民以農桑為業,頃制奉戶月輸緡錢,營置良苦,今皆罷之。官奉並給官物,令貨鬻及七分,仍依周顯德五年十二月詔,增給米麥。」
分遣使者以大行遺留物賜外諸侯。
庚午,以齊州防禦使李漢超為雲州觀察使、判齊州,仍護關南屯兵【二四】;洺州防禦使郭進領應州觀察使、判邢州,兼西山巡檢如故。國初,并、益、廣南各僭大號,荊湖、江表止通貢奉,西北二方皆未賓伏。太祖垂意將帥,分命漢超及進等控禦西北,其家族在京師者,撫之甚厚;所部州縣筦榷之利悉與之,資其回圖貿易,免所過征稅;許令召募驍勇以為爪牙,凡軍中事悉聽便宜處置;每來朝,必召對命坐,賜以飲食,錫賚殊異遣還。由是邊臣皆富於財,得以養士用間,洞見蕃夷情狀,時有寇鈔,亦能先知預備,設伏掩擊,多致克捷。故終太祖世無西北之憂,諸叛以次削平,武功蓋世。斯乃得壯士以守四方,推赤心置人腹中之所致也。(國史論及祖宗故事、經武聖略所列將帥凡十四人。李漢超屯關南,馬仁瑀守瀛州,韓令坤鎮常山,賀惟忠守易州,何繼筠鎮棣州,以拒北契丹。郭進控西山,武守琪戍晉州,李謙溥守隰州,李繼勳鎮昭義,以禦北漢。趙贊屯延州,姚內斌守慶州,董遵誨屯環州,王彥昇守原州,馮繼業鎮靈武,以備西戎。其十三人各隨時自見,獨武守琪戍晉州事未詳,當考之。)
時瀛州防禦使馬仁瑀監霸州軍,仁瑀雖兄事漢超而多自肆,擅發麾下兵入敵境,略奪生口、羊馬,由是二將交惡。上恐生邊釁,即遣使齎金帛賜漢超及仁瑀【二五】,令置酒講解。尋徙仁瑀知遼州。 漢超在齊州凡十七年,為政簡易,吏民信愛,嘗詣闕請立碑頌德。詔太子率更令徐鉉為之文。與士卒絕甘分少,及其死,軍中皆流涕。(漢超立碑,在開寶八年十一月,今附此。)
郭進守西山凡二十年。少貧賤無賴,依鉅鹿富人家,富人子欲殺之,其婦竺氏潛以告,進得免。及為邢州,即使訪竺氏婦,竺時已死,家甚困,得其女,撫養之如己子。將嫁為大校妻,女辭以世本農畝,進乃擇民家子配焉。在洺州日,城四面悉令種柳,壕中篮植荷芰蒲葦,後益繁茂,州人見之,有泣者,曰:「此郭公所種也【二六】。」
令諸州大索明知天文術數者傳送闕下,敢藏匿者棄市,募告者賞錢三十萬。
詔諸道轉運使,各察舉部內知州、通判、監臨物務京朝官等【二七】,以三科第其能否,政績尤異者為上,恪居官次、職務粗治者為中,臨事弛慢、所騳無狀者為下,歲終以聞,將大行誅賞焉。
乙亥,以權知高麗國事王□為高麗國王。
以太子少詹事湯悅、率更令徐鉉並直學士院。太子中允張洎直舍人院。直舍人院自洎始。
以供奉官薛惟吉為右千牛衛將軍,沈繼宗及鄉貢進士盧雍並為水部員外郎。雍,多遜子也,起家授官,即與繼宗同。多遜時方寵幸,上特命之,非舊典云。
壬午,遣著作郎馮正、著作佐郎張堒使契丹,告終稱嗣也。(正,未見。)
壬辰,遣左司禦副率于延超、司農寺丞徐昭文使高麗。(昭文,未見。)
詔諸色選人,有曾經引對,特奉詔降資、不許授官者,有司案驗,如別無遺闕,並與依資注擬。
是月,劉鋹封衛國公,李煜封隴西郡公。煜去違命侯之號。 十二月癸巳朔,翰林學士李昉上大行皇帝諡曰英武聖文神德,廟號太祖。
上初即位,詔罷河東之師。癸卯,宣徽南院使潘美、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党進,皆自行營歸闕。(十國紀年云十一月宋師失利,燒營而歸。與此不同,當考。) 壬子,毀江南諸州城上白露屋。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文武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紀一。(據資治通鑑例,則於今年正月便合為太宗皇帝紀,緣太宗改元不埙踰年,與常例不同,今特於改元之月乃別為紀,仍就此卷不分出。)
十二月甲寅,上御乾元殿受朝,懸而不樂。大赦,改元。文班常參官衣緋綠及二十年者,有司上其名,京官見釐務職滿者,仍給俸料。髃臣上壽大明殿,上以親政踰月,特與天下更始,非故事也。
丁巳,以樞密直學士、左正諫大夫賈琰為三司副使。三司置副使自琰始。
戊午,契丹使鞍轡庫使蕭蒲骨只來修賻禮,上命引進副使田守奇勞于城外,加賜以遣之。
先是,川、峽分路置轉運使,峽鹽悉趨荊南,西川民乏食,太祖遣使劾兩路轉運使罪,及上即位,皆釋之。於是命西川轉運使申文緯遙兼峽路,峽路轉運副使韓可玭【二八】兼西川路,使鹽筴流通也。(文緯,見建隆三年,恐非此。可玭,未見。)
己未,幸講武池,遂幸玉津園。秘書丞安璘杖脊,除籍為民。坐知道州日受賕枉法故也。
是歲,高麗國人金行成始入學於國子監。 注 釋 【一】遣其弟襲「襲」原作「龔」,據大典卷一二三○八及陸游南唐書卷一四、十國春秋卷三○盧絳傳改。
【二】凡以檢校官……側注使字此段原羼入注文,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宋史全文卷二下改復正文。又按編年綱目卷二,「餘官則綴本官」下有「班」字。段末,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並有「此據會要附見」小字注文。
【三】案視供帳之具「案」原作「索」,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長編紀事本末卷四改。
【四】既而登闕臺「登」原作「至」,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八改。「闕」原作「闢」,據同上書及閣本、大典卷一二三○八改。
【五】殿庭加鼓吹十二案「案」原作「虡」,據太常因革禮卷一七、宋史卷一二六樂志改。 【六】開寶四年郊祀「祀」原作「社」,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七】詔先鋒都指揮使曹翰為招安巡檢使「巡檢」下原脫「使」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長編紀事本末卷三補。
【八】時號為押綱羅漢「押」下原衍「金」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宋史全文卷二下刪。
【九】楊克讓原作「楊克驤」,據大典一二三○八、宋史卷二七○楊克讓傳及本書卷一六十二月丁未編改。 【一○】其黜居外郡幾十年「幾」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一一】廢江南諸縣偽署制置使「署」原作「校」,據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改。
【一二】以樞密副使楚昭輔「以」原作「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宋會要職官六之四四改。
【一三】不用一一中覆也「中」原作「申」,據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宋史卷二四九范旻傳改。
【一四】談苑又云「談苑」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一五】既而上引柱斧翟□□地「柱斧」原作「斧柱」,「翟□□」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編年綱目卷二、宋史全文卷二下改補。
【一六】生喜歌步虛為戲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同,宋本及僧文瑩續湘山野錄「喜」作「善」。
【一七】雪雹驟降「雪雹」原作「雷電」,續湘山野錄及宋本、宋撮要本均作「雪雹」。按時屆冬令,而下文復有「殿下雪已數寸」之語,原刊文義未為確切,今據野錄及宋本改。
【一八】伺廬者寂無所聞「伺廬者」,閣本同,宋本作「侍廬者」,續湘山野錄作「周廬者」,似當從野錄。宋撮要本則作「侍寢者絕無所聞」,按下文引蔡惇直筆有「侍寢者聞鼻息聲異」句,疑撮要本或據此而有所修改也。
【一九】自有聖子當受命「受」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二○】蓋普之怨家仇人多遜親黨所為「蓋」原作「則」,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一】后傳亦不言有子德芳「德芳」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二二】并詔王石魏氏三公主「石」原作「后」。按宋會要帝系八之四六及宋史卷二四八公主傳,趙匡胤六女,申國、成國、永國三公主皆早亡,昭慶公主嫁王承衍,延慶公主嫁石保吉,永慶公主嫁魏咸信。「后」為「石」之誤。今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改。
【二三】破□保寨「□」字原脫,據大典卷一二三○八及十朝綱要卷一補。
【二四】仍護關南屯兵「關南」原作「漢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隆平集卷一六、東都事略卷二九李漢超傳改。本編注文「關南」誤作「關西」,據大典卷一二三○八改。 【二五】即遣使齎金帛賜漢超及仁瑀「即」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大典卷一二三○八補。
【二六】此郭公所種也「此」字原脫,據同上書及編年綱目卷三補。
【二七】各察舉部內知州通判監臨物務京朝官等「察」原作「案」,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二下改。
【二八】峽路轉運副使韓可玭「峽路」二字原脫,據大典卷一二三○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