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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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得,上下皆怪之。若水一旦詣知州,屏人言曰:「若水所以留其獄者,密使訪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驚曰:「安在?」若水因密送女奴於知州,乃垂簾引女奴父母問曰:「汝今見女,識之乎?」對曰:「安有不識也!」即從簾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縱之,其人號泣不肯去,曰:「微使君賜,則某族滅矣。」知州曰:「推官之賜,非我也。」其人趨謝若水,若水閉門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與焉。」其人不得入,繞垣而哭,傾家貲以飯僧,為若水祈福。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數人,欲為之論奏其功。若水固辭曰:「若水求獄事正,人不冤死,其論功非本心也。且朝廷若以此為若水功,當置錄事何地耶?」知州歎服曰:「如此,尤不可及矣。」錄事詣若水叩頭愧謝,若水曰:「獄情難知,偶有過失,何謝也。」於是遠近翕然稱之,上亦聞其名。會樞密直學士寇準薦若水文學高第,召試學士院,面命以此官。
乙丑,賜知白州蔣元振絹三十疋,米五十石。元振江東人,清苦厲節,親屬多貧,不能贍養【一四】,聞嶺南物賤,因求其官,寄家於潭州,盡留俸祿供給,元振啜菽飲水,縫紙為衣。頗以簡易為政,民甚便之。秩滿遷,轉運使乞留,凡七、八年不得代。采訪使言其狀,上嘉歎久之,故有是賜。
丙寅,又賜知鄆州須城縣姚益恭絹三十疋,粟二十石。益恭,臨濟人,初為興國軍判官,以清幹聞。召赴闕,老幼千餘人遮道,不得發,至有涕泣者,益恭逮夜開城門遁去。其在須城,鞭朴不用,境內大治。民數千人三遮轉運使乞留,相率如浮屠宮飯僧以邀福,願益恭來代。采訪使言其狀,故有是賜。
初,樞密副使張齊賢微時喪其父,依河南府佐史張懷信,乃克葬。及貴,常兄事之,鄉里推其篤行,趙普因是力薦之。於是齊賢上言,以懷信為兄,詔授鄭州司馬。 上遣殿直張明至定州,諭都部署李繼隆曰:「若敵復入寇,朕當親討,卿勿以為慮。」繼隆上奏曰:「建侯行師,乃國家之舊制,臨陣忘死,亦臣子之常規。豈有身握重權,坐食豐祿,不念扞城而禦侮,更煩清蹕以省方。夙夜自思,啟處無措。伏自北戎肆孽,邊邑多虞,陛下不以臣治兵乏謀,任以疆事,臣敢不講求軍志,震耀戎容,奉揚天聲,以遏外侮。然臣奉辭之日,曾瀝愚衷,誠以蜂蟻之妖,必就鯨鯢之戮,臣子之分,死生以之,望不議於親巡,庶靡勞於天步。今日遽聆聖誨,將決龍行,長驅組練之師,徐按和鑾之馭,宣威朔野,問罪穹廬。且一人既行,百司景從,千乘萬騎,雷動風趨,郡縣供饋以斯勤,驛傳驅馳而甚遠。況乃窮荒殘孽,絕漠微妖,責在帥臣,決期殄戮,臣雖駑弱,誓死為期。仰望鴻慈,特寢茲議。」是歲,契丹亦不敢大為邊患云。
十一月丁丑,知安州、侍御史李範上言:「故殿中丞、通判州事金行成【一五】,本高麗人,賓貢舉進士中第。高麗國王表乞放還,行成自以筮仕中朝,思有以報,不願歸本國。父母垂老,在海外,旦暮思念之,恨祿養弗及,命畫工圖其像置於正寢,行成與妻更居旁室,晨夕定省上食,未嘗少懈。行成疾且革,召臣及州官數人至其臥內,泣且言曰:『外國人仕中朝為五品官,佐郡政,被病且死,無以報主恩,瞑目於泉下亦有餘恨。二子宗敏、宗訥皆幼,家素貧,無他親可依,行委溝壑矣。』行成既死,其妻誓不嫁,養二子,織履以自給,臣竊哀之。」詔以宗敏為太廟齋郎,禮部即與收補,俾安州月以錢三千、米五石給其家,長吏常歲時存問,無令失所。
十二月,時髃臣升殿奏事者,既可其奏,皆得專達於有司,頗容巧妄。左正言、直史館謝泌請自今凡政事送中書,機事送樞密院,財貨送三司,覆奏而後行。辛酉,詔從泌請,遂著為定制。中外所上書疏亦如之。
大理寺丞王濟為刑部詳覆官,屢上封事。會遣使提總諸道茶、鹽、酒稅,且察訪民間利病及吏治能否,上顧問左右:「刑部有好言事者為誰?」左右以濟對,上即授之。既踰月,改命通判鎮州。牧守多勳舊武臣,倨貴陵下,濟未嘗撓屈。戍卒頗恣暴不法,夜或焚民舍為盜,一夕報有火,濟部壯士數十潛往覘伺,果得數輩并所盜物,即斬之,馳奏其事,上大喜。都校孫進使酒無賴,毆折人齒,濟不俟奏,杖決送闕下,軍府畏肅。連三詔褒銟焉。
注 釋 【一】目為館驛「目」原作「因」,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八八交阯傳、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二交趾內附改。
【二】自言近歲與蠻寇接戰「歲」原作「日」,據同上書改。 【三】或自歌勸酒「歌」下原衍「以」字,據同上書刪。
【四】歷級而升「級」原作「階」,據宋本、宋撮要本及職官分紀卷四九勳官改。
【五】以兵部郎中孔承恭為太常少卿「太常」下原有「寺」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本編文例刪。
【六】於是父子又同日面賜章服「面」原作「而」,據同上書改。
【七】則飾宗室之女出娉單于「娉」原作「嫁」,據各本改。
【八】歲月薦更「薦」原作「若」,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九】滔天猾夏「猾」原作「滑」,據宋本、宋撮要本改。閣本作「草菅人命」。 【一○】然聖人屈己濟物之誠「然」原作「於」,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一】汝以奇巧為貴我以慈儉為寶「巧」、「慈」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二】卒皆毀之「卒」原作「令」,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三】盈溢編帙「編」原作「縑」,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一八之四八改。
【一四】不能贍養「贍」原作「膳」,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五】故殿中丞通判州事金行成「殿中」下原脫「丞」字,據同上書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