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二
卷四十二 (第3/3页)
國用轉急,其義安在?所蓄之兵□而不盡銳,所用之將觽而不自專故也。今誠能簡銳卒,去□兵,而委之將帥,用恩威法令駕馭之,資以天下財賦,而曰兵不振,用不豐,未之有也。臣愚以為宜經制兵賦如開寶中,則可以高枕而治矣。且開寶中設官至少。臣本魯人,占籍濟上,未及第時,常記止有刺史一人,李謙溥是也;司戶一人,今司門員外郎孫貴是也。近及一年【三六】,朝廷別不除吏,當時未嘗闕事。自後有團練推官一人,今樞密直學士畢士安是也。太平興國中,臣及第歸鄉,有刺史程廷山,通判閻暐,副使閻彥進,判官李延,推官李宣,監庫沈繼明,監酒榷稅算又增四員,曹官之外,更益司理。問其租稅,減於曩日也,問其人民,逃於昔時也。一州既爾,天下可知。□吏耗於上,□兵耗於下,此所以盡取山澤之利,而不能足也。夫山澤之利,與民共之,自漢以來,取為國用,不可棄也,然亦不可盡也。方今可謂盡矣,何以知之?只如茶法,從古無稅,唐元和中,以用兵齊、蔡,始建其法,唐史稱是歲得錢四十萬貫,東師以濟。今則數百萬矣,民何以堪!臣故曰減□兵,併□吏,使山澤之饒,稍流於下者也。
其三曰【三七】:其艱難選舉,使入官不濫。古者鄉舉里選,為官擇人,士君子行修於家【三八】,推於觽,然後薦之於朝,故政和而民泰,歷代雖有沿革,未嘗遠去此道。隋、唐始有科試,得人之盛,與古為侔,然終太祖之世,科試未嘗不難,每歲進士不過三十人,經學五十人。重以周祖之後,諸侯不得奏辟,士大夫罕有資廕,故有終身不獲一第,沒齒不獲一官者。先帝毓德王藩【三九】,矩其如此,臨御之後,不求備以取人,舍短從長,拔十得五,在位將逾二紀,登第亦近萬人,不無俊秀之才,亦有容易而得。臣愚以為數百年之艱難,故先帝濟之以泛取;二十載之霈澤,陛下宜糾之以舊章。伏望以舉場還有司如故事。至於吏部銓擇官材,亦非帝王躬親之事。比來五品以下,謂之旨授官,今則幕職、州縣而巳,京官雖有選限,多不施行,太祖以來,始令後殿引見,因為常例,以至先朝調選之徒【四○】,多求僥倖。臣愚以為宜以吏部還有司,依格敕注擬。
其四曰:沙汰僧尼,使民無耗。夫古者惟有四民,治民者士也,故受養於農;工以造器用,商以通財貨,皆不可闕。而兵不在其數,蓋井田之法,農即兵也。自秦以來,以強兵定天下,故戰士不服農,是四民之外,又生一民,所以農益困,然而執干戈,衛社稷,理不可去也。漢明之後,佛法流入中國,度人修寺,歷代增加,不蠶而衣,不耕而食,是五民之外,又益一而為六也。唐韓愈諫憲宗迎佛骨表,備言其事。假使天下有萬僧,日食米一升,歲用絹一疋,是至儉也,猶月費三千斛【四一】,歲用萬縑,何骮五七萬輩哉。又,富者窮極口腹,一齋一衣,貧民百家未能供給,不曰民蠹,其可得乎!臣愚以為國家度人觽矣,造寺多矣,計其費耗,何啻億萬。先朝不豫,舍施又多,佛若有靈,豈不蒙福,事佛無效,斷可知矣【四二】。願深鑒治本,亟行沙汰。如以嗣位之初,未欲驚駭此輩,且可一二十載不令度人,不許修寺,使自銷鑠,漸而去之【四三】,亦救弊之一端也。
其五曰:親大臣,遠小人,使忠良蹇諤之士,知進而不疑,姦憸傾巧之徒,知退而有懼。夫君為元首,臣為股肱,言同體也,得其人則勿疑,非其人則不用。凡議帝王之盛者,豈不曰堯舜。堯舜之時,百姓不親,五品不遜,契作司徒,敷五教。蠻夷猾夏,寇賊姦宄,咎繇作士,明五刑。伯夷典禮,后夔典樂,禹平水土,益作虞。大哉堯之為君,可謂委任責成而無疑矣。或曰:「誠如是,堯有何功德耶?」臣曰:「有知人任賢之德。」雖堯之道去世遼遠,恐不可復,臣以近世言之,惟有唐之政,可損益而行之。元和中,憲宗嘗命裴□銓品庶官,□曰:「天子擇宰相,宰相擇諸司長官,諸司長官自擇僚屬,則上下不疑而政成矣。陛下之明,擇宰相數人,猶有非其人者,骮臣之不佞,擇數十人諸司長官,常恐不逮,若更擇庶官,恐非致治之要。」當時識者以□為知言。願陛下遠取帝堯,近覽唐室【四四】。既得宰相,用而不疑,使宰相擇諸司長官,諸司長官自取僚屬,則垂衣而治矣。古者刑人不在君側,語曰:「放鄭聲,遠佞人。」又曰:「浸潤之譖,膚受之愬,不行焉。可謂明矣。」是以周文王左右無結蟱 者,言皆賢也。夫小人之徒,巧言令色,先意希旨,事必害正,心惟忌賢,非聖帝明王不能深察。舊製:南班三品尚書,方得升殿。比來三班奉職,卑賤可知,或因遣使,亦可升殿,惑亂天聽,無甚於此。願陛下振舉紀綱,尊嚴視聽,在此時矣。 臣愚以為今之所急,在先議兵【四五】,使觽寡得其宜,措置得其道;然後議吏,使清濁殊途,品流不雜;然後難選舉以塞其源,禁僧尼以去其耗,自然國用足而王道行矣。今若不去□兵,不併□吏,不難選舉,不禁僧尼,縱欲減人民之賦【四六】,□山澤之利,其可得乎?疏奏,即召禹偁還朝,既用其策,以夏、綏、銀、宥、靜五州賜趙保吉。翌日,命禹偁守本官,復知制誥,與兵部郎中、史館修撰李若拙並命。(禹偁,前以學士出,在至道元年五月。)
戊午,秘書丞、勾當京兆府三白渠孫冕上疏言九事:一擇賢才,二詢讜議,三遠邪佞,四務節儉,五明賞罰,六慎號令,七重使介,八審薦舉,九推恩信。賜詔銟之,尋召試,授直史館。(直館在明年九月,今并書。)
國初罷節鎮統支郡,以轉運使領諸路事,其分合未有定制。京西分為兩路;河北既分南路,又分東、西路;陝西分為陝西河北、西南兩路【四七】,又為陝府西北路;淮南分為西路;江南分為東、西路;荊湖兩路,或通置一使;兩浙或為東北路,其西南路實兼福建;劍南初曰西川,後分峽路,西川又分東、西路,尋并之。是歲,始定為十五路:一曰京東路,二曰京西路,三曰河北路,四曰河東路,五曰陝西路,六曰淮南路,七曰江南路,八曰荊湖南路,九曰荊湖北路,十曰兩浙路,十一曰福建路,十二曰西川路,十三曰峽路,十四曰廣南東路,十五曰廣南西路。(咸平二年三月戊辰,荊湖南、北路始置兩使。)
凡租稅有穀、帛、金鐵、物產四類。穀之品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麥,四曰黍,五曰稌,六曰菽,七曰雜子。布帛絲挠之品十:一曰羅,二曰綾,三曰絹,四曰紗,五曰絁,六曰紬,七曰雜折,八曰絲線,九曰挠,十曰布。金鐵之品四:一曰金,二曰銀,三曰錫鑞,四曰銅鐵。物產之品六:一曰畜,二曰齒、革、翎、毛,三曰茶、鹽,四曰竹、木、麻、草、芻茭,五曰果、藥、油、紙、薪、炭、漆、蠟,六曰雜物。至道末,歲收穀二千一百七十一萬七千餘碩,錢四百六十五萬餘貫,絹一百六十二萬餘疋,紬、絁二十七萬三千餘疋,絲線一百四十一萬餘兩,挠五百一十七萬餘兩,茶四十九萬餘斤,芻茭三千萬圍,蒿二百六十八萬圍,薪二十八萬束,炭五十萬秤,鵝翎、雜翎六十一萬餘莖,箭幹八十七萬隻,黃蠟三十餘萬斤,此皆踰十萬數者,他不復紀。
注 釋
【一】當別一事「一」原作「時」,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世態銷刓「銷刓」原作「稍頑」,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奏議卷一六四選舉改。
【三】賤古道於儒宮「宮」原作「官」,據同上書改。
【四】兩京薦論「論」原作「掄」,據各本改。
【五】近降明制「降」原作「隆」,據宋撮要本及奏議卷一六四選舉改。
【六】神州不得貢卿士之門「卿」原作「鄉」,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五、宋史全文卷四下改。
【七】每躬祀圜丘「每」原作「既」,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八】而通閨籍「閨」原作「關」,據各本改。
【九】清途美官「清」原作「諸」,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王濟各本及宋史全文卷四下均作「王齊」。
【一一】八練兵戎「練」,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四下、續通鑑卷一九均作「分」。
【一二】恣傾險者似智「險」原作「陷」,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五、宋史全文卷四下改。 【一三】天下所以未格清淨者「格」原作「極」,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四】而所在不時給「不」下原衍「以」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五刪。
【一五】若大行之惠慈「大行」原作「太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六】萬歲殿原作「萬壽殿」,據宋撮要本及本書卷四一至道三年三月癸巳「崩於萬歲殿」條改。
【一七】哀疚之情「疚」原作「痛」,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一九改。 【一八】金文粲然界道「粲然」原在「界道」下,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五真宗聖政改。
【一九】上初踐祚告天地宗廟原作「上初祀天地宗廟」,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續通鑑卷一九改補。
【二○】禮官具儀「儀」原作「禮」,據同上書改。
【二一】亳州當按太康咸平二縣州遣欽若行「縣」、「州」二字原倒,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沈括夢溪筆談(以下簡稱筆談)卷一二官政改。
【二二】毌賓古原作「母賓古」,據各本宋史卷二八三王欽若傳、治蹟統類卷五真宗聖政改。下同。 【二三】按咸平元年四月辛亥「按」原作「乃」,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四】而己酉日已遣使四出放欠「已」字原羼入「而」下,據宋本、宋撮要本改正。
【二五】李如信宋本、宋撮要本及夏竦文莊集卷二八贈太師中書令冀國王公行狀均作「李知信」。
【二六】至尊用度「尊」下原衍「中」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刪。
【二七】以備闕文「文」原作「乏」,據同上書及續通鑑卷一九改。 【二八】立忌建廟「廟」原作「議」,據宋會要禮三一之二一、編年綱目卷五、宋史卷一○九禮志及下文文義改。
【二九】既不配食「既」原作「即」,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太常因革禮卷九四改。
【三○】未克遷祔「遷」原作「進」,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三一】上訪宰輔以靈武事宜「輔」原作「相」,據同上書及編年綱目卷五改。
【三二】古先聖王置之度外宋本、宋撮要本於此句上並有「蓋戎狄狡詐萬變,人面獸心」兩句。
【三三】且螫手斷腕「腕」原作「臂」,據同上書及治蹟統類卷五真宗經制西夏改。 【三四】契丹雖不犯邊「契丹」二字原闕。按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文鑑卷四二王禹偁應詔言事均作「胡虜雖不犯邊」,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傳則作「契丹雖不犯邊」。本編上文已有「方今北有契丹」句,今為上下詞義相貫,據宋史補「契丹」二字。
【三五】允許鄜州上引宋文鑑作「只許鄜州節度」。按至道元年六月,遣使諭李繼遷授以鄜州節度使,繼遷不奉詔。
【三六】近及一年「一」原作「十」,據宋本及上引宋文鑑改。
【三七】其三曰「其」字原闕,據上引宋文鑑、宋史全文卷四下及上下文例補。
【三八】士君子行修於家「行修」原作「修行」,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乙正。
【三九】先帝毓德王藩「王藩」原作「藩邸」,據同上書及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傳改。
【四○】調選之徒「調」原作「詞」,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改。
【四一】猶月費三千斛「月」原作「日」,據上引宋文鑑、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傳及上下文義改。 【四二】斷可知矣「斷」原作「斯」,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四三】漸而去之「漸」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補。
【四四】近覽唐室「室」原作「宗」,據上引宋文鑑及宋史卷二九三王禹偁傳改。
【四五】在先議兵「議」原作「馭」,據同上書改。
【四六】縱欲減人民之賦「欲」原作「使」,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改。 【四七】陝西分為陝西河北西南兩路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一同。宋會要方域五之三六、九域志卷三並載:陝西路,太平興國二年分河北、河南路;本書卷一八則載:太平興國二年十月癸未,詔分陝西轉運使為二司,以侍御史張渙領陝西河北諸州,左贊善大夫韋務昇領陝西河南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