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一
卷七十一 (第3/3页)
澄州刺史【二四】。初,隨國長公主下降,賜第永寧里,所居堂有礱甋為鳳形者,遵勖悉命鑱去,主服有齨龍之文,亦屏藏之,上歎喜,顧待尤異。於是,遵勖以疾在告,上謂王旦等曰:「朕遣人視遵勖疾狀,言亦可憂也。且柴宗慶歷環衛不久為刺史,遵勖宜循例【二五】,可校其月日以聞。」旦等言:「宗慶授將軍始七月,遇郊祀恩,遂領郡。遵勖未遇恩,然亦七月矣。」故有是命。 文思使、萬州刺史閻日新起胥吏,好云為以進取,嘗上言:「髃臣子弟以蔭得官,往往未童□已受俸,望自今年二十以上乃給廩。又京城百官早朝,而學士、丞郎、舍人以上,導從呵止太盛,難於趨避,望令裁損。」又屢請對言時務,自陳筋力尚壯,願正授郡秩,暛用邊城。乃命為坊州刺史、知渭州兼涇原路鈐轄。
辛卯,知保州趙彬請增屯田務兵五百人,從之。
東封歲獻文者甚觽,命近臣考第,得草澤許申、進士祖高洪矩,令兩制試所業差第以聞。壬辰,賜申進士及第,矩同出身,面賜袍笏。高以父吉坐贓伏法,補三班奉職。
召河北、河東、陝西諸路部署司祗應翰林天文歸闕,以邊防無事故也。 環慶路鈐轄司言捕得蕃部諜者盧蒐,法當處死。詔械送夏州,令趙德明裁遣。
甲午,幸昭應宮,賜修宮使器幣。
乙未,詔如聞京城多有無賴輩妄稱稟命偵察,諸司宜令三班捕而懲之。
詔西北諸路駐泊司事並與知州同管勾,以事多違戾故也。 令磁州出廩粟賑貧民。
丙申,詔:「自今凡有營造,並先定地圖,然後興功,不得隨時改革。若事有不便須改作者,並奏裁。」先是,遣使修□國長公主院,使人互執所見,屢有改易,故勞費頗甚,上聞之,令劾罪而約束焉。
丁酉,詔:「修昭應宮役夫,三伏日執土作者,悉罷之。自餘工徒,如天氣稍涼,不須停作。」時修宮使丁謂欲宮速成,請三伏不賜休假,王旦言當順時令,上曰:「理固然。」乃降是詔。 西染院使謝德權初預修宮,德權患其勞役過甚,日與同職忿爭不能制,遂求罷。
知制誥王曾上疏曰:
臣伏聞朝廷設諫諍之官,防政治之闕,非其官而言者蓋表其忠【二六】,骮當不諱之朝,復忝非常之遇,苟進思之無補,懼竊祿以貽譏。
臣伏睹國家誕受殊祥,薦膺祕籙,祚洪圖於萬葉,超盛烈於百王。陛下寅畏寶符,陟封名嶽,功垂不朽,澤浸無垠,奉若之心,斯為至矣。而清衷濬發,成命亟行,就嚴城之北隅,啟列真之祕宇,式昭丕應,特建嘉名。自經始已來,庀徒斯廣,輦他山之石,相屬於道途,伐豫章之材,遠周於林麓。累土陶甓,揮鍤運斤,功極彌年,費將鉅萬。掩祈年之舊制,踰燍日之前聞,命貴近以董臨,假使權而領護。如此,則國家尊奉靈文之意,不為不厚矣,崇飭臺觀之規,不為不壯矣。然而臣之愚懇,或異於斯,既有見聞,安敢緘默! 臣以為今之興作,有不便之事五焉。雖鳩僝已行,未能悉罷,苟或萬一采芻蕘之說,省其工用,抑其制度,亦及民之大惠而憂國之遠圖也。所謂五者之目,請為陛下陳之。
且今來所創立宮,規模宏大,凡用材木,莫非楩楠。竊聞天下出產之處,收市至多,般運赴宮,尤傷人力,雖云只役軍匠,寧免煩擾平民!骮復軍人亦是黎庶,此未便之事一也。邇者方畢封崇,頗煩經費,今茲興造,尤秏資財。雖府庫之中,貨寶山積,畚築之下,工徒子來,然而內帑則積代之蓄藏,百物盡生民之膏血,散之孔易【二七】,斂之惟艱,雖極豐盈,猶宜重惜,此未便之事二也。夫聖人貴於謀始,智者察於未形,禍起隱微,危生安逸。今雙闕之下,萬觽畢臻,暑氣方隆,作勞斯甚,所役諸雜兵士,多是不逞小民,其或鼠竄郊□,狗偷都市,有一於此,足貽聖憂,此未便之事三也。王者撫御寰區,順承天地,舉動必遵於時令,裁成不失於物宜,靡崇奢侈之風,罔悖陰陽之序。臣謹按孟夏無發大觽,無起土工,無伐大樹。今肇基卜築,衝冒鬱蒸,俶擾厚坤,乖違前訓。矧復旱暵卒痒,雷電迅風,拔木飄瓦,溫沴之氣,比屋罹災,得非失承天地之明效歟?此未便之事四也。臣竊聆中間符命之文,有清淨育民之誡。今所修宮閣【二八】,蓋本靈篇,而乃過興剖撅之功,廣務雕鎪之巧,雖屢殫於物力,恐未協於天心,此未便之事五也。 伏望陛下思祖宗之大猷,察聖賢之深戒,遷思回慮,懲往念來,詔將作之官,息勤勞之觽,輯寧髃品,對越高穹,如此,則遐邇宅心,人祇快望【二九】。必若光昭大瑞,須建靈宮【三○】,則臣敢暛愚計,亦可必行。但能損彼規模,減其用度,止敦樸素,無取瑰奇,惟將之以誠明,仍重之以嚴潔,名數之際,加等是宜,實費之資,節儉為要,俾四海之內,知陛下愛重民力之意,豈不美歟!
昔太宗皇帝建太一、上清等宮,亦不使窮極壯麗。臣謂陛下宜遵而行之,取為法制,以示不敢踰,即鳴謙大德光於千古矣,奈何特欲過先帝之制作乎!
并睹西京造太宗影殿,東嶽置會真之宮,計其工傭,亦皆不啻中人百家之產,然於尊祖禮神則盛矣,其於邦國大計則猶未足為當時之急務也。臣料陛下必為海內承平,邊隅清晏,人康俗阜,時和歲豐,縱或築宮,無損於事,則臣復謂其不然也。方今疆埸甫定,邊陲有姑息之虞,民俗苟完,倉箱無紅腐之積。骮關輔之地,流亡素多,近甸之氓,農桑失望。雖令有司安慰,亦恐未復田廬,秋冬之間,饑歉是懼。亟經營於神館,慮稍鬱於輿情。且往古廢興之端,前王得失之事,布在方策足為殷鑒者,陛下覽之詳矣,非假愚臣一二言焉。試觀自昔人君崇尚土木,孰若清淨無為者之安全乎?願陛下留神垂聽,無忽臣言,則天下幸甚。
今雖上下之人,皆知事理如此,而人人自愛,莫敢輕□冕旒。至於左右大臣,則慮計之不從,致見簄之悔;中外百執,則慮言之難達,招妄動之尤。使忠讜之謀未行,良為此也。惟臣出自幽介,遭遇文明,特受聖知,度越流輩,官為侍從,身服簪裳,粗識安危之機,未申補報之效,捐軀思奮,今也其時,又安敢循默苟容,不為陛下別白而論之乎?是以輒率妄庸,輕冒宸嚴,感發于中,無所顧避。陛下□其鼎鑊之罪,矜其螻蟻之誠,深鑑古先,試垂采擇,無謂創一靈宮,為一細事而弗恤也。臣以為興役動觽,尤繫事機,不可不察也。當使鄉校之中,豪姦之黨,無所開竊議之口,則微臣之望也,天下之幸也。(王曾疏在言行錄,不得月日,附見此,當考。曾疏有云「功極彌年」,恐合附來年五月疏;又云「旱暵」,案今年五月庚辰遣官祈雨,來年五月辛丑京師大雨,然則附今年五月為允。)
除舒州宿松等縣官莊長生牛。
禁皇親募工造侈靡服物。 戊戌,麟府鈐轄言,杜慶族依唐龍鎮為援,多擾別部,欲令府州出騎兵襲之。上曰:「蕃部亦吾民也,以道撫之,彼必從命。」許之。
詔:「髃臣上殿劄子,自今為二本進內。可行者一留中,一付有司;否者俱留不報。」
庚子,侍御史趙湘自昇州回,上言知洪州馬景病不任事;轉運使劉炤性柔緩,本部數州,踰歲未嘗巡按;都監張明,用刑失中,居多博戲。詔選官代景洎炤,徙明釐務。 興州刺史、知府州折惟昌率所部兀泥族大首領明崖等四十七人來朝,貢名馬,命中使館伴,上親加勞問,宴賜恩澤甚厚。惟昌言先臣御卿,蒙賜旗三十竿以壯戎容,請別給賜,許之。及還,又賜內府物,遣中使宴餞。
辛丑,詔金吾街司從人,自今無得假借。從閻日新之言也。 雄州言蟲食苗,尋即自死。
上自景德四年以來,不復出獵。壬寅,詔五坊鷹鶻【三一】,量留十數,以備諸王從時展禮,餘悉縱之。 罷邕、宜州歲貢藥箭。 癸卯,除昇州竹木稅。
詔:「文武官自今非公事不得入京。有司諸公署如監臨官挈家屬止廨舍者,許親故來往,無得妨其公事。」
丙午,增饒、池二州鑄錢監,犒工匠緡錢,饒州歲十七萬,池州三十萬。
丁未,詔倉、場役兵並給假休息,仍賜緡錢。
己酉,詔中外章疏,無得連用太宗藩邸舊諱二字。
先是,工部侍郎張秉、知制誥周起以所試服勤詞學、經明行修合格人名聞。詔工部侍郎馮起、給事中薛映、龍圖閣待制戚綸陳彭年□宿於祕閣,覆考定之。庚戌,上御崇政殿親試,仍別錄本考較,取玉篇中字為號,始令第進士程試為五等,曰「上次」,曰「中上」,曰「中次」,曰「下上」,曰「下次」。取考官、覆考官所定試卷參較等第,有不同者,命再考之。考訖,又付右僕射張齊賢等詳審,仍以高第十卷付宰相重定。賜進士梁固等二十六人及第,同出身者三人,同三禮出身者二人,九經、五經、三禮、學究、明法及第者四十八人,同出身者六人。第五人以上除官,同元年牓;餘為試銜知縣、判司簿尉。固,顥之子也,初以顥遺蔭進士出身。服除,詣登聞,讓前命,願赴鄉貢,許之。
昭應宮初相地【三二】,止盡內殿直班院。丁謂等請增衍之,凡東西三百一十步,南北四百三十步,多黑土疏惡,乃於東京城北取良土易之,自三尺至一丈有六不等【三三】,日役工數萬。上以道里稍遠,憫其負擔之勞,令謂等規畫。有言載以橐駝驢車,有言自新城北壕舟運由廣濟河入舊城,可直抵宮門者,謂等請用車載為便。上曰:「挽舟止役千人【三四】,校之負畚,省十倍之力,而土可速致,用舟為便也。」壬子,詔三司以空船給昭應宮運土,仍浚治渠道。
增給諸州采木駕□軍士裝錢、口糧,并賜衣服。商賈入官木在路稅算,悉蠲免之;官收市者,即賜給直,無得抑配。違者令發運司糾舉以聞。
詔:「廣南、福建路諸州軍禁軍軍使已下犯罪,徒以下禁繫奏裁;杖已下具犯由申本路提點刑獄司,委詳所犯,準法決罪。雖杖罪而情重者,亦具款以聞。」先是,刑部郎中楊覃言軍校戍外州犯罪不至死者,望令所在斷遣。法寺議如所請,上曰:「戍兵頗有上軍,若諸校獲罪而州郡裁之,非便也。」故差定此制焉。
上謂知樞密院王欽若等曰:「河北教閱強壯,自北鄙罷兵之後,尋令逐州並依常於農閑時教閱,蓋不忘兵戰而使其習以為常。若絕而復行,契丹必生疑慮。昨日見趙州奏稱準宣命教閱,可密諭此意,及詰其不奉詔之由。」 注 釋
【一】此花舊多翦繒綵為之「繒」字原闕,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刑法二之九補。 【二】不得令元推典祗應「典」原作「曲」,據閣本改。 【三】然願陛下謹於盈成「成」原作「戒」,據各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續通鑑卷二八改。
【四】仍禁止其饋遺「仍」原作「乃」,據閣本改。
【五】蘇州僧道元纘佛祖訖近世名僧禪語為傳燈錄三十卷以獻「僧道元」,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六均同。通志卷六七藝文略、宋史卷二○五藝文志均作「僧道原」。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以下簡稱郡齋志)卷三下傳燈錄條亦作「僧道原」。「名僧」原作「名臣」,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改。 【六】殿頭高品為內侍殿頭「內侍」下「殿頭」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三六之五、宋史全文卷六補。
【七】高品為內侍高品「為內侍高品」五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八】命捷市鉛汞鍊之「汞」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崇奉聖祖改。
【九】降堂之紗幬中「紗」原作「練」,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召集校閣「集」下原有「賢」字,據宋會要兵一之二刪。
【一一】又念唐金僊玉真遺事可戒「金僊玉真」原作「金真玉僊」,據舊唐書卷七睿宗紀,新唐書卷五睿宗紀、卷八三金僊公主玉真公主傳,資治通鑑卷二一○景雲二年五月辛酉條改正。
【一二】悉陳非當「非」原作「其」,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續通鑑卷二八改。 【一三】付吏部銓注簿尉「注」原作「主」,據續通鑑卷六改。 【一四】與長吏監軍同料簡之「料」原作「科」,據閣本改。
【一五】前詔止開封府洎所過州軍「洎」原作「自」,據閣本改。
【一六】因出占書示王旦等曰「因」原作「令」,「占」原作「古」,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七】謂欲殫國財用「財用」原作「財力」,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改。 【一八】上召問謂「召」原作「詔」,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改。
【一九】自今諸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所舉官「官」原作「言」,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改。
【二○】詔□州長吏「長」原作「民」,據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七封泰山改。
【二一】不欲稽滯價直也「滯」原作「留」,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食貨五五之一六改。
【二二】執□□夭獠十三人以獻「□□夭獠」亦見本書卷八三大中祥符七年十二月戊午編。宋會要蕃夷四之二八及四之三一作「□□犬獠」,宋史卷四八八交阯傳作「狄獠」。
【二三】州司司理院原作「司理州院」,據宋會要刑法四之八五、通考卷一六六刑考補改。
【二四】以左龍武將軍駙馬都尉李遵勖領澄州刺史「澄州」原作「許州」,據閣本及宋會要帝系八之四七、宋史卷四六四本傳改。
【二五】遵勖宜循例「宜」原作「官」,據閣本改。
【二六】非其官而言者蓋表其忠「蓋」原作「皆」,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文鑑卷四三王曾諫作玉清昭應宮改。
【二七】散之孔易「孔」原作「恐」,據上引宋文鑑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
【二八】今所修宮閣「閣」原作「闕」,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文鑑、長編紀事本末改。
【二九】人祇快望「人」原作「神」,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改。
【三○】須建靈宮此句下,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文鑑、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均有「將畢相勞,聿爰成績」八字。
【三一】五坊鷹鶻「坊」原作「方」,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十朝綱要卷三、宋史卷七真宗紀改。
【三二】昭應宮初相地「昭」上原衍「詔」字,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刪。
【三三】自三尺至一丈有六不等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均無「不」字。
【三四】挽舟止役千人「千」原作「十」,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