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志第二十五

    百官志第二十五 (第3/3页)

非法。尉主阙门兵禁,戒非常。



    南宫卫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南宫卫士。丞一人。



    北宫卫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北宫卫士。丞一人。



    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剑戟士,徼循宫及天子有所收考。丞各一人。



    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比千石。本注曰:南宫南屯司马,主平城门;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玄武司马,主玄武门;北屯司马,主北门;北宫朱爵司马,主南掖门;东明司马,主东门;朔平司马,主北门:凡七门。凡居宫中者,皆有口籍于门之所属。宫名两字,为铁印文符,案省符乃内之。若外人以事当入,本官长史为封C97D传;其有官位,出入令御者言其官。



    右属卫尉。本注曰:中兴省旅贲令,卫士一人丞。



    太仆,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车马。天子每出,奏驾上卤簿,用大驾则执御。丞一人,比千石。



    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左右丞各一人。



    车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舆诸车。丞一人。



    未央厩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舆及厩中诸马。长乐厩丞一人。



    右属太仆。本注曰:旧有六厩,皆六百石令,中兴省约,但置一厩。后置左骏令、厩,别主乘舆御马,后或并省。又有牧师范,皆令官,主养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兴皆省,唯汉阳有流马菀,但以羽林郎监领。



    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报。正、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决诏狱。



    右属廷尉。本注曰:孝武帝以下,置中都官狱二十六所,各令长名世祖中兴皆省,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



    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其郊庙行礼,赞导,请行事,既可,以命群司。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鸿胪召拜之。王薨则使吊之,及拜王嗣。丞一人。比千石。



    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诸郎。丞一人。治礼郎四十七人。



    右属大鸿胪。本注曰:承秦有典属国,别主四方夷狄朝贡侍子,成帝时省并大鸿胪。中兴省驿官、别火二令、丞,及郡邸长、丞,但令郎治郡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