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一
卷一百十一 (第2/3页)
鳳翔府,又徙永興軍。於是,德昌坐贓敗,乃命加職,復知秦州。初,緣邊軍民之逃者為熟戶畜牧,又或以遺遠蕃易羊馬,故常沒者數百人。其禽生蕃部則以錦袍、銀帶、茶絹賞之。間雖有自歸,而中道為蕃所得,亦不能辨,坐法皆斬。博文乃遣習知蕃事者,密持信紙往招,至則悉貸其罪,由是歲減殊死甚觽。朝廷下其法旁路。又言河西回鶻多緣互市家秦、隴間,請悉遣出境,戒守臣使稽察之。天聖四年十月己亥,已載蕃部執送逃軍事,但不詳耳。
詔淮南轉運使並知楚州,而諸州申發文字報復不時,其徙一員治廬州。
許壽州立學,仍賜九經,知州、侍御史朱諫請之也。 乙亥,上封者言:「外任官有貪污不公,而監司不即按劾,乃奏見體量者。其後事敗,因免從坐之責,而貪污者或得善代以去。請自今但曾經監司體量,替日,並降差遣。」從之。 壬午,除澤州晉城縣逃戶乾食鹽錢。
乙酉,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曙罷為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以疾自請也。
封天章閣待制范諷母萬年縣太君劉氏為永嘉郡太君,時上御藥張懷德傳宣中書而特封之。
置黔州永安寨、永州古城寨。
庚寅,錄宜州普義寨監押、左班殿直高德子信為下班殿侍,以德與蠻賊戰死也。
辛卯,以門下省為諫院,徙舊省於右掖門之西。先朝雖除諫官而未嘗置院,及陳執中為諫官,屢請之。置諫院自此始。
丙申,詔諸路轉運使舉通明經義可為國子監講官者,以名聞。
丁酉,詔天下舉人,依大中祥符八年額解五分外,其人多額少處,許計就試人數解十之二。
戊戌,權免淮南災傷州軍耕牛稅。又免潁州正陽渡錢。
是月,太白晝見終月。
八月辛丑,以三司使、兵部侍郎晏殊為樞密副使。
乙巳,治大名古遙隄。 丙午,以樞密副使晏殊為參知政事,立位在趙稹上。
詔淮南災傷州軍作糜粥,以濟饑民。 辛亥,權免江南災傷州軍果稅。
壬子,以鹽鐵副使、刑部員外郎劉隨為契丹國母生辰使,內殿承制、閤門祗候王德基副之;開封府判官、職方員外郎楊日嚴為國主生辰使,客省副使王克基副之;太常博士、直集賢、同修起居注胥偃為國母正旦使,閤門宣事舍人王從益副之;監察御史崔暨為國主正旦使,東染院副使趙振副之。尋命內殿崇班、閤門祗候張懷志代振。德基,超子;克基,承衍孫。日嚴,河南人也。
甲寅,以殿前副都指揮使、鎮南節度使楊崇勳為武寧節度使、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 除安利軍客戶乾食鹽錢。
乙卯,詔:「河東、陝西諸州,向罷軍士伐薪燒炭。如聞苦寒,公用不給。自今知州、部署聽差廂軍七人,鈐轄五人,都監三人,每季代之。過其數者,以違制論。」
丙辰,樞密使、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張耆加右僕射,賜方團金帶佩魚。
丁巳,以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興州防禦使曹儀為環慶路副都部署,兼知邠州。先是,儀季父瑋知邠州,有弓箭手都校李文扆者,習知蕃漢事,邊人多畏伏,其後帥府亦以為腹心。一日,輒為人告將叛,朝廷下儀察其狀,文扆惶恐不自安,而儀益委用之,於是邊人皆感悅。
戊午,詔國子監重修七十二賢堂,其左邱明而下二十一人,並以本品衣冠圖之。
庚申,詔淮南薦饑,長吏有能撫存流亡者,轉運使具以聞。
辛酉,以邈川大首領唃畼囉為寧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亞然家首領溫逋奇為歸化將軍。始,立遵與曹瑋戰三都谷,不勝;又襲西涼,兵敗。畼囉遂與立遵不協,更徙邈川,用溫逋奇為論逋,數使人至秦州求內屬,故有是命。已而逋奇作亂,囚畼囉置藊中,出收不附己者,守藊人間出,畼囉集卒殺逋奇,徙居青唐。
壬戌,修文德殿成。
是夜,大內火,延燔崇德、長春、滋福、會慶、崇徽、天和、承明、延慶八殿。上與皇太后避火於苑中。
癸亥,移御延福宮。 甲子,放朝,近臣詣宮門問起居。以宰相呂夷簡為修葺大內使,樞密副使楊崇勳副之,殿前副都指揮使夏守贇【二○】都大管勾修葺,入內押班江德明、右班副都知閻文應管勾,令京東西、淮南、江東、河北諸路並發工匠赴京師。
乙丑,詔髃臣直言闕失。又詔隻日權御崇政殿視朝,百官並入拱宸門。先是,百官晨朝,而宮門不開。輔臣請對,帝御拱宸門,追班百官拜樓下,宰相呂夷簡獨不拜。帝使問其故,曰:「宮廷有變,髃臣願一望清光。」帝舉簾見之,夷簡乃拜。 丁卯,大赦。詔營造殿宇,宜約祖宗舊制,更從減省。時宦者置獄治火事,得縫人火斗,已誣伏,下開封府使具獄【二一】。權知府事程琳辨其不然,乃命工圖火所經處,且言:「後宮人多,所居隘,其鍋醦近板壁,歲久燥而焚,此殆天災,不可以罪人。」監察御史蔣堂亦言:「火起無跡,安知非天意。陛下宜修德應變,今乃欲歸咎宮人,且宮人付獄,何求不可,而遂賜之死,是重天譴也。」帝為寬其獄,卒無坐死者。
是月,殿中丞滕宗諒、祕書丞劉越準詔上封事。宗諒言:「夫攻玉必以石,濯錦必以魚。物有至賤能成至貴者,人亦有之。故穎考叔舍肉以啟莊公之孝,少孺子挾彈而罷□王之兵。臣之區區,竊慕於此。伏見掖庭遺燼,延熾宮闥,雖緣人事,實繫天時。詔書亟下,引咎滌瑕,中外莫不感動。然而詔獄未釋,鞫訊尚嚴,恐違上天垂戒之意,深累兩宮好生之德,且婦人柔弱,箠楚之下,何求不可!萬一懷冤,足累和氣。祥符中,宮掖火,先皇帝盡索其類,屬之有司,明寘以法,欲申戒於後人。若患可防而刑可止,豈復有今日之虞哉?況變警之來,近在禁掖,誠願修政以禦之,思患以防之。凡逮繫者,特從原免。庶幾咎災可消,而福祥來格也。」又言:「國家以火德王天下,火失其性,由政失其本。」因請太后還政。而越請太后還政,言尤鯁直,皆不報。宗諒,河南人;越,大名人也。
九月庚午,以景福殿使、雅州防禦使、入內都知韓守英為都知,仍月增俸三萬;宮苑使、忠州防禦使、入內都知藍繼宗為昭宣使,西京作坊使、文州刺史、入內押班江德明為如京使,入內副都知、禮賓使、入內押班盧守懃領昌州刺史;又自上御藥而下至內品,凡遷擢十五人。並以宮庭火,錄衛乘輿之勞也。火始作,小黃門王守規獨先覺,自寢殿至後苑門,皆擊去其□,亟奉帝及太后至延福宮,回視所經處,已成煨燼。及執政候起居,帝曰:「非王守規引朕至此,幾與卿等不相見。」乃以守規為入內殿頭。守規,承勳幼子也。 甲戌,詔百官五日一朝。
降涇原路副都部署、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龔州防禦使高化為滑州部署,知渭州、西上閤門使安繼昌知丹州,涇原都監、左騏驥使英州刺史王懷節為河陽都監,知鎮戎軍、內殿崇班、閤門祗候高繼嵩為陝西都監,並坐掩擊明珠族失利也。先是,化等以盛夏出兵,徑抵賊帳,一日行幾百里,兵素不整,涉險皆困乏,既與賊遇,首尾不能相救,遂自奔潰,騎士渴死者又三之一。自是指明珠為彊族,不敢復言攻取云。此據聚米圖經。
丁亥,永興軍言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李士衡卒,其後,諸子訴其父有勞於國,非意左遷。詔追復同州觀察使。士衡前後筦計二十年,雖才智過人,然素貪,家貲至累鉅萬,建大第長安里中,儼若官府云。當附士衡復官時。 己丑,廢真定府石炭務。
貸淮南災傷州軍貧民種糧。 庚寅,重作寶冊,命參知政事陳堯佐書皇帝受命冊寶,參知政事薛奎書尊號冊寶,宰臣張士遜書上為皇太子冊寶,參知政事晏殊書皇太后尊號冊寶,以舊冊寶為宮火所焚也。既而有司言重作冊寶,其沿寶法物,凡用黃金二千七百兩,詔易以銀而金塗之。二年正月十七日、景祐二年八月十七日可考。
丙申,詔以皇太后及上閣中金銀器物量留供需外,盡付左藏庫,易緡錢二十萬,助修大內。
丁酉,環慶走馬承受李德言西賊寇邊,詔都署司嚴飭兵備,又令鄜延路移文夏州戒約之。此事當是元昊襲甘州及西涼府時也。
戊戌,賜修內役卒緡錢。
冬十月甲辰,改崇德殿曰紫宸,長春殿曰垂拱,滋福殿曰皇儀,會慶殿曰集英,承明殿曰端明,延慶殿曰福寧,崇徽殿曰寶慈,天和殿曰觀文,大寧門曰宣祐,宣和門曰迎陽【二二】,左、右勤政門曰左、右嘉福。
乙巳,以知江寧府、太常少卿李允元兼江南東路災傷州軍安撫使,知揚州、兵部郎中王立兼淮南災傷州軍安撫使。
己酉,再賜修內役卒緡錢。 甲寅,壽州言歲饑,乏稻種,請於浙西市三萬斛以貸民,從之。
以鎮戎軍新修赤嵩城為懷遠城。 乙卯,詔災傷州軍監臨官虧課而已經科罰者,勿以為負。
丁巳,令漢陽軍發廩粟以賑饑民。
戊午,加贈鎮王元儼母昭媛王氏為太儀。元儼事母孝謹,每有疾,躬侍藥劑,晨夕盥潔,焚香以請命,憂念或至不食,及其終,哀戚過人。
十一月甲戌,上以修內成,恭謝天地於天安殿,遂謁太廟,大赦,改元,優賞諸軍,百官皆進官一等,不隔磨勘,選人及十二考歷任無贓罪並許磨勘引見。百官進官一等,此據本紀。不隔磨勘【二三】,此據朔曆。實錄但云加恩。若止加恩,則非進官,實錄誤也。今州縣所有慶曆新編赦書,亦與本紀、朔曆同。祖宗故事云:明道改元,非次恩賞,尚有不滿之意,朝廷別為施恩。此事當考。
是日,還自延福宮。
己卯,冬至,宋朝要錄「至」字下有「上率」二字。百官賀皇太后於文德殿,宋朝要錄「殿」字下有「既退」二字。上御天安殿受朝。
癸未,宰臣呂夷簡加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張士遜加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夷簡固辭所加官,乃令翰林貼麻,改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鎮安忠武節度使、太尉、尚書令【二四】、兼中書令鎮王元儼為河陽三城、武成節度使【二五】,守太師,徙封孟王。樞密使張耆改為昭德節度使、兼侍中,副使楊崇勳改山南東道節度使,夏竦為尚書左丞,趙稹為吏部侍郎。參知政事晏殊為尚書左丞,陳堯佐、薛奎並為禮部侍郎。定難節度使【二六】、守太傅、尚書令、兼中書令西平王趙德明封夏王。
乙酉,進封鄧國大長公主為楚國,冀國大長公主為魏國。
戊子,如京使、文州刺史、入內副都知江德明為文思使、普州團練使,左藏庫副使、右班都知閻文應為洛苑使、開州刺史,並錄管勾修內之勞也。其餘督作、承受、奏事遷擢者又十三人。 庚寅,以左驍衛上將軍劉承珪子左藏庫使從愿為洛苑使、內侍高品從政為殿頭,孫惟恭、惟明並為三班借職,弟供奉官承鈞為內殿崇班。時承珪妻申國太夫人彭氏卒,特推恩也。
兵部員外郎、知信州梁頠坐受賕及盜官碌礬,法當死,以更赦,特除名。本路轉運使蕭貫失察舉,降知饒州。
有撫州司法參軍孫齊者,初以明法得官,留其妻杜氏里中,而紿娶周氏入蜀,後周欲訴於官,齊斷髮誓出杜氏。久之,又納倡陳氏,挈周所生子之撫州。未踰月,周氏至,齊捽置廡下,出偽券曰:「若傭婢也,敢爾邪!」乃殺其所生子。周訴於州及轉運使,皆不受。人或告之曰:「得如饒州蕭使君者訴之,事當白矣。」周氏以衣書姓名【二七】,乞食道上,馳告貫。撫非所部,而貫特為治之。更赦,猶編管齊濠州。
辛卯,孟王元儼徙封荊王,為永興、鳳翔節度使。
詔:「舒州□塘堰,自今令本縣令佐一員歲檢功料,以上戶為陂頭,部觽修築之。仍禁民近塘置水碓磑及於陂腹種蒔。其盜決者,論如律。」初,淮南安撫使王騣,言舒州民多近塘置碓磑,以奪水利。事下淮南轉運司,而轉運使舒式言□塘聚竹落石為堰,其長百丈,折水而南,歷五門北至竹子陂,凡十七堰,溉田千頃,非官為修治,則寖以隳廢。故條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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