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二
卷一百十二 (第2/3页)
○】二人未見謫官,當考。
己未,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呂夷簡罷為武勝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澶州【一一】;樞密使、昭德節度使、右僕射、檢校太師、兼侍中張耆罷為左僕射、檢校太師、兼侍中、護國軍節度使、判許州,尋改陳州;樞密副使、尚書左丞夏竦罷為禮部尚書、知襄州,尋改潁州;禮部侍郎、參知政事陳堯佐罷為戶部侍郎、知永興軍;樞密副使、禮部侍郎范雍罷為戶部侍郎、知荊南府,尋改揚州,又改陝州;樞密副使、吏部侍郎趙稹罷為尚書左丞、知河中府;尚書右丞、參知政事晏殊罷為禮部尚書、知江寧府,尋改亳州。
初,荊王子養禁中,既長,夷簡請出之,太后欲留,使從帝誦讀。夷簡曰:「上富春秋,所親非儒學之臣,恐亡益聖德。」即日命還邸中。蘇轍龍川別志,云張方平奉敕撰夷簡神道碑,其家欲言協和二宮事,方平于上前質其虛實,上不喜,曰:「吾不能復記此。」良久乃曰:「明肅章獻【一二】嘗自言夢周王祜來,告將託生荊王宮中,時允初始生,二后欲取入宮養之,夷簡爭之乃止。」上所言如此,則夷簡協和兩宮,信有力矣。按允初卒于治平元年,年三十七,其初生當天聖七年。方平撰神道碑不記此。獨本傳有養荊王子禁中,既長,命還邸,與蘇轍所記不同,不知本傳何據,竊疑蘇轍所記得實,今姑從本傳。
帝始親政事,夷簡手疏陳八事,曰正朝綱、塞邪徑、禁賄賂、辨佞壬、絕女謁、疏近習、罷力役、節□費,其勸帝語甚切。帝與夷簡謀,以耆、竦等皆太后所任用,悉罷之。退告郭皇后,后曰:「夷簡獨不附太后耶?但多機巧,善應變耳。」由是并罷夷簡。及宣制,夷簡方押班,聞唱其名,大駭,不知其故。而夷簡素厚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因使為中詗,久之,乃知事由皇后云。
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張士遜加門下侍郎、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或說呂夷簡知士遜不如己,故薦以自代,使上思己,復召用之。按士遜先為相,今但自集賢遷昭文、史館耳,恐好事者飾說,今不取。然士遜先為相,夷簡實引之也。資政殿大學士、工部尚書、判都省李迪以本官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翰林侍讀學士、戶部侍郎王隨為參知政事,樞密直學士、禮部侍郎、權三司使事李諮為樞密副使,步軍副都指揮使、福州觀察使王德用為檢校太保、簽書樞密院事。
始,太后臨朝,有求內降補軍吏者,德用曰:「補吏,軍政也,敢挾此以干軍政,不可與。」太后固欲與之,卒不奉詔,乃止。興國寺東火,近張耆宅,耆乞兵防護,德用不遣。太后崩,有司請衛士坐甲,德用曰:「故事無為太后喪坐甲者。」又不奉詔。上閱太后閤中,得德用前奏軍吏事,奇之,以為可大用,故擢任樞密。德用謝曰:「臣武人,幸得以馳驅自效,賴陛下威靈,待罪行間足矣。且臣不學,不足以當大任。」帝遣使者趣入院。
權御史中丞蔡齊為龍圖閣學士、權三司使事,天章閣待制范諷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時有飛語傳荊王元儼為天下兵馬都元帥者,內侍捕得,三司小吏鞫之,逮及數百人,帝怒,使齊按之,跡其所來無端,而上督責愈急,有司不知所為,京師為之恐動。齊曰:「此小人無知,非有他意,不足治,且無以安荊王。」疏一夕三上,帝大悟,止笞數人而已。
先是,諷出知青州,時山東旱蝗,前宰相王曾家多積粟,諷發取數千斛濟饑民,因請遣使安撫。於是以御史中丞召,其在青州不踰歲也。
降龍圖閣直學士、工部郎中馬季良為濠州防禦使,赴本州。
始太后疾加劇,侍御史孫祖德請還政。已而疾少間,祖德大恐。及太后崩,諸嘗言還政者多進用,庚申,擢祖德為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知諫院。
太常博士、祕閣校理范仲淹為右司諫。仲淹初聞遺誥以太妃為皇太后,參決軍國事,亟上疏言:「太后,母號也,未聞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母后之助矣!」時已刪去參決等語,然太后之號訖不改,止罷其冊命而已。富弼墓志云:上悟,止存后號而止。恐當日刪去參決等語,未必緣仲淹奏疏,今但附見罷其冊命,此據歐陽修神道碑。 降殿中丞、知吉州方仲弓為太子中舍,監豐國監。仲弓嘗請如唐武后故事立劉氏七廟,太后讀其奏,怒曰:「不作此負祖宗事!」裂而擲之,猶用是得知吉州【一三】。上以累更赦宥,止薄責焉。真定府、定州路都監羅崇勳主仲弓者也,亦降為鄂州都監。其後復降仲弓為汀州別駕;崇勳為太子右監門率府率,永州安置。再降乃七月戊子,今并書之。
壬戌,始御崇政殿,改命張士遜為山陵及園陵使。
癸亥,上大行太后諡曰莊獻明肅,追尊太后諡曰莊懿【一四】。 甲子,以京東饑,募民入粟以賑之。實錄于七月乙酉又書,今止一書。
五月丁卯,判河南府、泰寧節度使、同平章事錢惟演言:「母以子貴,廟以親升,蓋古今之通義也。莊懿皇太后輔佐先帝,誕育聖躬,德冠掖庭,功流宗社。陛下感深罔極,追薦尊名。既復寢園,將崇廟室。謹按唐武宗韋太后以追尊升祔穆宗之室,皇朝孝明、孝章皇后並祔太祖之室,懿德、明德、元德並祔太宗之室,今真宗一室止祔莊穆皇后,典禮未稱,請俟園陵畢,以莊獻、莊懿皇太后並祔真宗之室。」詔太常禮院詳定以聞。惟演既罷景靈宮使,還河南,不自安,乃建此議,以希帝意。
戊辰,詔禮部貢舉。 始,莊懿太后疾,東染院使張懷德押醫官楊可久等入侍。己巳,追貶懷德為壽州都監,可久等皆坐黜罰。
辛未,屯田員外郎龐籍為殿中侍御史。籍奏請下閤門取垂簾儀制盡焚之,又奏:「陛下躬親萬幾,用人宜辨邪正,防朋黨,勿使受恩人主,歸感權臣,進擢近列,願采公論,毋令出於執政。」孔道輔嘗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龐君可謂天子御史也。」籍與馬絳並命,今獨記籍。
癸酉,詔曰:「大行皇太后保佑沖人,十有二年,恩勤至矣。而言者罔識大體,務詆訐一時之事,非所以慰朕孝思也。其垂簾日詔命,中外毋輒以言。」始,太后稱制,雖政出宮闈,而號令嚴明,恩威加天下。左右近習亦少所假借,宮掖間未嘗妄改作,內外賜與皆有節。柴氏、李氏大長公主入見,猶服髲瘪,太后曰:「姑老矣。」命左右賜以珠璣帕首。時陳王元份婦安國夫人李氏老,髮且落,見太后,亦請帕首,太后曰:「大長公主,太宗皇帝女,先帝諸妹也,若趙家老婦,寧可比邪?」舊賜大臣茶,有龍鳳飾,太后曰:「此豈人臣可得?」命有司別製入香京挺以賜之。賜族人御食,必易以鉛器【一五】,曰:「尚方器勿使入吾家也。」常服絁襦練裙,侍者見上左右簪珥珍麗,欲效之,太后戒曰:「彼皇帝嬪御飾也,汝安可學?」晚稍進外家,任內官羅崇勳、江德明等訪外事,崇勳等以此勢傾中外。又以劉從德故黜曹修古等。然太后保護帝既盡力,而帝所以奉太后亦甚備。太后常命工為帝結珠鞍,帝心不欲之,然不敢毀,以寘真宗神御殿,其恐傷太后意如此。及太后崩,言者多追斥垂簾時事,右司諫范仲淹言於帝曰:「太后受遺先帝,保佑聖躬十餘年矣,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帝大感悟,乃降是詔。
乙亥,樞密副使李諮起復,丁父憂也。
詔諸路去年災傷流民許半年復業者,更展百日限。
出內藏庫緡錢三十萬,下三司助山陵。
罷髃牧制置使。時上封者言髃牧既自有使,而武臣以樞密兼制置,事不時決。故罷之。景祐二年十月十三日,復置。
丙子,命宰臣張士遜撰籍田及恭謝太廟記,以翰林學士馮元為編修官,直史館宋祁為檢討官。既而祁言皇太后謁廟事不可為後世法,乃命止撰籍田記。
帝始召宋綬,將大用之,為張士遜所阻。丁丑,以綬為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一六】、判都省、兼判太常寺、知審官院。
閤門言命婦奏狀,乞於登聞鼓院投下,乞令本官勾當使臣看詳,無違條貫,具印狀繳進於閤門呈進,從之。景祐四年十月十六日張逸奏,可考。
戊寅,御崇政殿錄繫囚。
辛巳,參知政事王隨、入內供奉官鄧守恭江從瑩上淮南運河圖。此事當考,恐是隨前奉使淮南被詔所經畫,及執政,乃上之也。或與歲末鹽運五利相關。
置并州管界巡檢一員。
詔諸州無同判處,其當直司事,幕職官決遣之【一七】。 癸未,詔審官院,東、西兩川人自今毋得任本路知州、同判。
丁亥,權御史中丞范諷請雙日視朝,詔俟莊獻皇太后百日聽旨【一八】。蓋自太后崩,上猶循故事惟隻日視朝也。
己丑,詔曰:「敕令者,治世之經,而數動搖,則觽聽滋惑,何以訓迪天下?天聖所修敕令,既已頒宣,自今有司毋得輒請刪改。有未便者,中書、樞密院具奏聽裁。」
庚寅,許大名府立學,仍賜九經,從王曾之請也。 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丙申,詔制置發運使副、都監,自今並滿三年,從內侍鄧守恭之言也。
戊戌,詔罪人令觽者【一九】,自五月盡七月,十一月盡正月,特免之。
己亥,免河北災傷下戶今年夏稅。
先是,配隸罪人皆奏待報。既而繫獄淹久,奏請煩數,壬寅,詔有司參酌輕重,著為令。
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 祠部員外郎李溥為直集賢院。溥,進士第三人及第,其性昏狂,朝廷不以文翰任之。至是,久次援例自陳,執政特為之請,乃始貼職。議者不以為宜也。
癸卯,詔御史中丞范諷、天章閣待制王鬷、右司諫范仲淹同審刑院大理寺詳定天下當配隸罪人刑名。
甲辰,詔文臣待制、武臣團練使以上,遇大禮已嘗奏薦異姓者,毋得再有陳乞。 禮賓使李用和未有宅,詔寓館芳林園,固辭不敢處。丙午,以惠寧坊第賜之。
辛亥,太子少傅致仕孫奭卒。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奭遂死矣【二○】。」嗟惜者久之,罷朝一日,贈左僕射,諡曰宣。 奭性方重,事親篤孝,父亡,櫶其面以代鯘。疾甚,徙正寢,屏婢妾,謂其子瑜曰:「無令我死婦人之手也。」
甲寅,許著作佐郎張充於館閣讀書。前詔罷館閣讀書,充,宰相李迪貋,迪特為請之,仍詔不得為例。
戊午,減天下歲所貢物,仍令諸州毋得以貢餘餉遺近臣,從侍御史知雜事李紘之請也。
初,以錢惟演議下禮院,禮院言:「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后,禮之正儀。開元肅明皇后始有並祔。惟演引唐武宗母韋太后祔穆宗,孝明、孝章祔太祖故事。按穆宗惟以韋太后配,更無別后【二一】,太祖未嘗以孝章配。伏尋先帝以懿德配饗太宗,及明德園陵禮畢,遂得升祔。元德自追尊後凡十七年,始克升配。今莊穆著位長秋,祔食真宗,斯為正禮。莊獻母儀天下,與明德例同,若從古禮,止應祀后廟。莊懿帝母之尊,與元德例同,便從升祔,似非先帝謹重之意,況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比。惟上裁之。」詔都省與禮院議,皆以謂:「莊穆位崇中壼,與懿德有異,已祔真廟,自協一帝一后之文。莊獻輔政十年,莊懿誕育聖躬,德莫與並,退就后廟,未厭觽心。按周禮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先妣者,姜嫄也,帝嚳之妃,后稷之母,特立廟而祭,謂之閟宮。宜於太廟外別立新廟,奉安二后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享,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為樂曲,以崇世享。忌前一日,不御正殿,百官奉慰,著之甲令。」詔恭依。己未,命權知開封府程琳、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度地營建新廟。
辛酉,以天章閣待制王鬷為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營殺馬脅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營【二二】,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於是觽皆出,令軍校指亂卒十餘人戮之,及旦,人皆不知也。
右諫議大夫、知制誥,知曹州李仲容在西掖八年【二三】,次當補學士,而不為張士遜所喜。秋七月丙寅,加給事中,改集賢院學士,知密州,尋改汝州,又改許州。士遜罷,乃入判史館。仲容正傳云復知制誥,誤也。
降前咸平太康縣駐泊巡檢、右侍禁張孚為廬山縣兵馬監押,坐用劄子奏事也。故事,在外惟兩府,在京惟大兩省,方許用劄子奏事,他官皆上表狀云。
己巳,殿中侍御史段少連言:「國家每有大事,必集議於尚書省,所以博訪議論,審決是非。近詳定莊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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