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四
卷一百十四 (第2/3页)
,其子比部員外郎師錫請於朝廷,特贈之。
詔禮部貢院,諸科舉人應七舉者,更不限年,並許特奏名。 詔河北、京東、淮南,比多盜賊,其諸州軍都監、監押,聽出城應援巡檢掩捕之。
甲辰,權減江、淮漕米二百萬石,候歲豐補之。
命知制誥丁度、知諫院孫祖德、開封府推官明鎬與三司使副及燕肅、張宗象等參議前後所詳定事,輒上之。
乙巳,詔華州進士張公佐與免將來文解,禮部貢院未得退落。公佐祖國子博士文旦,嘗依宣祖,以經史教太宗及秦悼王,而昭宣使王延德亦從其學。至是,延德子步軍都虞候、英州防禦使應昌言文旦後人無食祿者,故有是命。
丁未,詔參知政事王隨、翰林學士承旨盛度各與一子官,以嘗詳定解池鹽法也。度自言:「放行解鹽三年,收到種鹽二百七十五萬八千六百餘斤。乞更銓轄兩池【一六】,廣謀種造,務令大段增剩。」故賞及之。度自言據會要。
戊申,詔麟,府州發廩粟以賑蕃漢饑民。 甲寅,詔河東路募人入粟。因下諸州,自今入粟授官人聽預州郡公會,其攝助教,若犯私罪情杖輕者聽贖,三犯者奏裁。
又詔川峽路轉運使副、提點刑獄聽泊家鄰路而歲一過之,毋得過十日。
新知泰州孔道輔,言父母年老,輒暫至□州寧省,乃赴泰州。詔道輔不候朝旨,迂路過□州,特免勘,仍令□州發遣赴本任。居數月,改知徐州。
三月辛酉朔,追復內殿承制鄭志誠為入內押班,仍贈和州防禦使。志誠,天禧中嘗坐與朱能通書,搜其家,得請太子親政表,削官流房州而卒,特卹之。 開封府判官謝絳言:「蝗□田野,坌入郛郭,跳擲官寺,井堰皆滿,而使者數出,府縣監捕驅逐,蹂踐田舍,民不聊生。魯三書螟,穀梁以為哀公用田賦虐取於民。朝廷斂弛之法,近於廉平,以臣愚所聞,似吏不甚稱職而召其變。凡今典城牧民,有顓方面之勢,才者掠功取名,以嚴急為術,或辯偽無實,數蒙獎錄;愚者期會簿書,畏首畏尾。二者政殊,而同歸於弊。夫為國在養民,養民在擇吏,吏循則民安氣和而災息。願先取大州邑數十百,詔公卿以下舉任州守者【一七】,使得自辟屬縣令長,務求術略,不限資考。然後觽以約束,許便宜從事。期年條上理狀,或徙或留,必有功化風跡,異乎有司以資而任之者焉。漢時,詔問京房災異可息之術,房對以考功課吏。臣願陛下博訪理官,除煩苛之令;申敕計臣,損聚斂之役。勿起大獄,勿用躁人,務靜安,守淵默。傳曰:『大祲之禮,百官備而不制。言省事也。』如此而沴氣不弭,嘉休不至,則靈意滿讕【一八】,而聖言罔惑矣。」絳疏不得其月日,本傳云:還朝為開封府判,即言此。絳為府判,乃二月丙午也,今附月末。案:「靈意滿讕」,語不可解,然宋史謝絳傳亦同,姑存其舊。
濟人黎德潤者,性剛介廉直嘗知衛真縣,州吏受賕,德潤告之,坐決勒者十餘人,吏因共誣德潤以罪,收繫獄,自縊死。彭城顏太初賦詩發其冤,范仲淹前使江、淮,請加追卹,於是詔賜德潤家錢三萬。太初,顏子四十七世孫也。
丙寅,右班殿直龍惟亮言,廣州瀕海煎鹽戶輸官鹽,每斤給錢六文,廣、惠、端三州官鬻鹽,斤為錢十五文,故民間多私販者,請減為十文,從之。
癸酉,詔審官院,京朝官知縣入通判、通判入知州嘗坐罪至徒者,自今須大兩省以上二人或帶職朝臣三人保舉,始聽關陞;其嘗被體量罷懦及昏昧者,毋得舉。
丙子,詔御試進士題目書所出,摹印給之,更不許上請。
知邢州、殿中侍御史張奎母病,奎輒刺股肉和藥以進,母遂愈。丁丑,賜奎綿帛羊酒【一九】。及母死,奎廬於墓,自負土植柏,人服其孝。
戊寅,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己卯,試諸科。辛巳,試特奏名。已而得進士張唐卿、楊察、徐綬等五百一人,諸科二百八十二人,特奏名八百五十七人。賜及第、出身、同出身及補諸州長史【二○】、文學如舊制,惟授官特優於前後歲。唐卿、察、綬並為將作監丞、通判諸州,第四、第五人為大理評事、簽書節度州判官,第六人而下並為校書郎、知縣。第二甲為兩使幕職官,第三甲為初等幕職官,第四甲為試銜判、司、主簿、尉,第五甲為主簿、尉。唐卿,青州人;察,合肥人;綬,山陰人,起子也。是年,天子待進士恩禮加於前後歲,此據劉攽所作徐綬墓銘。
壬午,免諸路災傷州軍今年夏稅支移、折變,仍減價糶廩以濟貧民。
癸未,降右正言劉渙為殿中丞,通判磁州。渙前監倉并州,既入為諫官,乃以書遺營妓,走馬承受張承震得其書繳奏之,故責。
解州兩池畦戶積逋鹽三百三十七萬一千四百四十六席,詔蠲其半。
乙酉,出內藏庫絹五十萬,下發運司市糴軍儲。發運使李繹言百姓凶饑之餘,不宜重擾,詔止之。繹居淮南半年,徙延州,漕課視常歲增五之一。止不市絹,據李繹傳,實錄無有也,當考。
夏四月辛卯,賜高麗國賓貢進士康撫民同出身,仍附春榜。
減河南府田稅十之一。 壬辰,詔□廳舉人所試不合格者,除其罪。始,天禧二年,宰相王欽若請□廳舉人試不合格者並坐私罪,至是始除之。天聖四年閏五月辛未已有詔□廳應舉者下第免責罰,今復有是詔,當是前詔止為下第,今詔并指取解故也【二一】。
甲午,贈故翰林學士、禮部侍郎、知制誥楊億為禮部尚書,賜諡曰文。國朝故事,非嘗任二府及事東宮,則四品無贈官。樞密使王曙言:「億嘗為寇準草奏,請太子親政,為丁謂所排,不得志而沒。準既贈中書令,億宜蒙旌賁。」故特贈之。初,準令億草奏,曙知其不可,嘗勸止準。準敗,曙取奏草付其妻縫置夾衣中。及朝廷欲理準舊勳,曙乃出之,其字漫滅,幾不可識矣。鎮國節度使、駙馬都尉李遵勖乞加賜億「忠」字,奏雖不行,詔送史館。龍川別志載王曙藏楊億草稿及勸止寇準事,當得實。但云立太子,廢劉后,逐丁謂,遣曙出使,誅不附己者,則誤矣。天禧四年六月,準罷相時,已詳辨之。魏泰記事云追贈楊億,由李遵勖論列,與別志不同,今從別志。遵勖蓋乞加諡「忠」字爾,事見會要,今附見。
賜三路緣邊部署、鈐轄、將校臘茶。
丁酉,殿中侍御史龐籍為開封府判官,尚美人遣內侍稱教旨免工人市租。籍言祖宗以來,未有美人稱教旨下府者。帝為杖內侍,切責美人,詔有司自今宮中傳命,毋得輒受。
庚子,契丹國母遣右威衛上將軍耶律迪、利州觀察使王惟永,國主遣廣德節度使耶律述、永州觀察使高昇來賀乾元節。
美人尚氏父繼斌為右侍禁,從父繼因、繼能並為右班殿直。按實錄,明道元年五月乙未,以後宮尚氏父延福為國子助教,今尚氏父又名繼斌,不知何故。本傳亦云繼斌,無所謂延福者,豈延福別一尚氏父乎?當考。
辛丑,賜光祿寺丞劉□同進士出身,其妻父樞密副使李諮為請也。仍詔自今獻文及恩例與試者,更不賜及第,但賜出身、同出身。□,綜孫也。
壬寅,賜定襄縣【二二】民陸珪家米五十斛、帛五十匹,仍復其役,以珪家七世無異爨故也。
癸卯,乾元節,髃臣上壽於紫宸殿。
丙午,罷大宴,命參知政事王隨押賜契丹使御筵於都亭驛,用教坊樂。
丁未,出內藏絹三十萬,下河北轉運司市糴糧草。
癸丑,詔御史臺置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裏行,舉三丞以上嘗歷知縣人,候二年除御史,又二年除三司、開封府判官,從中丞韓億之請也。然唐制亦有侍御史裏行,今獨遺之。億始還自益州,因言維茂州地接羌夷,蕃部歲至永康官場鬻馬,寖熟道路險易,慮其覘兩川,請徙場黎州境上,從之。此事不得其時,今附此。
丁巳,詔災傷之民死而不能收斂者,官為埋瘞,仍祭酹之。
詔直史館宋祁鄭戩、國子監直講王洙同刊修廣韻韻略,仍命知制誥丁度、李淑詳定。時祁等言廣韻韻略,多疑混字,舉人程試間或誤用,有司論難,互執異同,乃致上煩親決,故請加撰定【二三】。
新江東轉運使蔣堂言:「竊見諸路差武臣知州軍者,多是素昧條教,不知民事,欲乞自今除扼束邊陲之處,合選任近上武臣外,其餘州軍,即改差文資。」上諭令樞密院,今後差武臣知州軍並須擇人。會要景祐元年四月二十九日事。
五月庚申朔,詔知藩郡及轉運使【二四】,未至所部不得奏辟屬官。
辛酉,出布十萬端易錢,糴河北軍儲。
壬戌,減廉、化、高三州田稅。
癸亥,知宣州、兵部員外郎劉隨為工部郎中、知應天府。故事,奉使契丹者,遣皇城卒二人與偕,察其舉措,使者悉姑息以避中傷。隨前賀契丹母生辰,以病足痺,不能拜,為皇城卒所誣,有司劾奏奪一官,出知信州,徙宣州,踰年未復。既而天章閣待制李紘賀契丹主生辰還,具言其枉,乃遷隨南京。
乙丑,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權知開封府程琳為三司使【二五】。丙寅,詔自今三司使在職未久,毋得非次更易。於是,琳在三司閱四年,遂得政。或請募人輸粟京師以罷江、淮漕運,琳曰:「如猾商邀價而粟不至,奈何?」先是,三司併合田賦沿納諸名品為一物,琳謂:「借使牛皮、食鹽、地錢合為一【二六】,穀、麥、黍、豆合為一,易於勾校可也。然後世有興利之臣,復用舊名增之,是重困民無已時也。」琳在三司,尤謹出入,禁中有所取,輒覆奏罷之。內侍表言琳顓,琳聞之,自直於上曰:「三司財賦【二七】,皆朝廷有也,臣為陛下惜耳,於臣何有?」上然之。明道二年十月,并諸名品為一物,既已施行,琳但有此議論耳。
琳又上疏,論:「兵在精不在觽,河北、陝西軍儲數匱,而招募不已。其住營一兵之費,可給屯駐三兵。昔養萬兵者,今三萬矣。河北歲費芻糧千二十萬,其賦入支十之三,陝西歲費千五百萬,其賦入支十之五,自餘悉仰給京師。自咸平逮今,二邊所增馬步軍指揮使百六十,計騎兵一指揮所給,歲約費緡錢四萬三千,步兵所給,歲約費緡錢三萬二千。他給賜不預,合新舊兵所費,不啻千萬緡。天地生財有限,而用無紀極,此國用所以日絀也。今同、華沿河州軍,積粟至於紅腐而不知用,沿邊入中粟價踊貴而未嘗足。誠願罷河北、陝西募住營兵,勿復增置,遇缺即選廂軍精銳者補之。仍漸徙營內郡,以便糧餉,無事時番戍於邊,緩急即調發便近。嚴戒封疆之臣,毋得侵軼生事,以覬恩賞,違令者重寘之法。如此則疆埸無事而國用有餘矣。」上嘉納焉。此疏據本志,在景祐元年,今附見琳為三司使後,明年三月,任布知成德軍,議河北兵未可省,必緣此疏也,當考。
丁卯,禁民間織錦背、繡背及篃地密花透背,西川歲織上供者亦罷。
己巳,詔中書堂後官自今遷至員外郎並與外任,提點五房公事三年者代之。
庚午,詔諸路提點刑獄司廨舍與轉運使副同在一州者,並徙他州。 又詔:如聞戚里之家,多與朝士相接,或漏禁中語,其令有司察舉之。
辛未,御崇政殿西廡,召輔臣觀講書;罷軍頭奏事,自是遂為例。
詔三司,吏有能上錢穀利害可施行者,當非次遷補之。
秘書丞張宗誼、孫沔並為監察御史裏行,監察御史裏行始此。沔,會稽人也。
壬申,出內藏庫緡錢一百萬賜三司。
以河南府府學為國子監。後唐同光三年,初建文宣王廟。咸平三年,重修。舊止名府學,於是直集賢院謝絳論奏,乃正監名。
癸酉,詔臺諫官未嘗歷知州者,且與知州。 甲戌,御崇政殿,閱諸軍轉員,凡三日。
丁丑,禁民間以歲豐率錢為感聖恩道場。
壬午,御崇政殿,錄繫囚。 癸未,詔太常禮院,永定陵歲時薦獻之物,非典禮者,罷之。
乙酉,詔:「舉人被囚,而獄吏苛酷非疾致死者,提點刑獄官按察之。募告者賞錢十萬,公人遷一資;同犯而能自告者,除其罪,給賞如之。」尋又詔州縣官非理科決罪人致死,雖係公罪者,本處未得批罰,奏聽裁。詔乃六月乙卯,今并書之。
六月己丑朔,賜陳州、揚州學田五頃。
壬辰,遣職方員外郎沈厚載往懷、衛、磁、相、邢、洺、鎮、趙州教民種水田。
廣東轉運司【二八】言交州陳公永等六百餘人內附,李德政發兵境上捕逐。詔遣公永等還,仍諭德政撫存之。樞密使蔡齊言:「蠻去暴歸德,請納之,給以荊湖閑田使自營。今縱去,必不復還舊部。若散入山谷,如後患何!」不聽。明年,蠻果為亂。
王蒙正子齊雄嘗坐殺人除名。齊雄,莊獻姻家,未更赦復官。事下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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