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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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六 (第1/3页)
起訖時間 起仁宗景祐二年正月盡是年六月
卷 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百十六
帝 號 宋仁宗 年 號 景祐二年(乙亥,1035)
全 文
春正月庚寅,詔嘗給事東宮及資善堂,不限存沒,並以名聞。於是馬軍都虞候、封州防禦使通川張潛等四十餘人並加秩,吏士增俸遷資者又踰百人。 甲午,殿中侍御史裏行高若訥言:「甲戌赦書,選人滿十二考並磨勘引見。今猥進者多,請以歷任無贓私及非昏耄者,乃聽改官,仍具與監當一任,詔須嘗有人奏舉者,方得施行。」從之。
壬寅,徙江東轉運使蔣堂為淮南轉運使兼發運司事【一】。時上封者屢以廢發運使非便,堂言裴耀卿、劉晏【二】、第五琦、李巽、裴休皆嘗為江、淮、河南轉運使,兼領發運司事,而歲輸京師常足。詔用其議。堂在淮南,歲薦部吏二百員,曰:「十得二三,亦足報國矣。」
度支判官、工部郎中許申為江南東路轉運使。
凡鑄銅錢,用劑八十八兩,得錢千,重八十兩十分。其劑,銅居六分,鉛、錫居三分,皆有奇贏。鑄大鐵錢,用鐵二百四十兩,得錢千,重一百九十兩。此其大法也。申在三司,景祐元年十月丁巳朔,申始以工中權度判。乃建議以藥化鐵與銅雜鑄【三】,輕重如銅錢法,而銅居三分,鐵居六分,皆有奇贏,亦得錢千,費省而利厚。因入內都知閻文應以納說,朝廷從之,即詔申用其法鑄於京師。然大率鑄錢雜鉛錫則其液流速而易成,雜以鐵則流□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初命申鑄萬緡,逾月才得萬錢【四】。申性詭譎,自度言無效,乃求為江東轉運使,欲用其法鑄於江州。朝廷又從之,詔申就江州鑄百萬緡,無漏其法。中外知其非是,而執政主之,以為可行,然卒無成功。就江州鑄百萬緡,實錄在三月,并書。明年十二月甲申,申自江東徙湖南。
先是鹽鐵副使任布請鑄大錢一當十,而申欲以銅鐵雜鑄,朝廷下其議於三司。程琳奏曰:「布請用大錢,是誘民盜鑄而陷之罪。唐第五琦嘗用此法,訖不可行。申欲以銅鐵雜鑄,理恐難成,當令申試之。」申詐得售,鴜琳亦主其議故也。琳傳載此事於天聖五年以前,誤也,當是景祐元年五月琳再為三司使時。王子融傳云:布請鑄大錢,行之京城,程琳集官議,子融時判度支,曰:「今軍營半在城外,獨行大錢城中,可乎?」事遂寢。與琳傳異,今不取。 天章閣待制孫祖德言:「偽銅,法所禁,而官自為之,是教民欺也。」固爭之,不從,遂出知□州。祖德出知□州在二月癸未,今并書於此。
丙午,詔太常禮院,孟冬祭神州地祇,宜如祭天地,遣內臣降香,春秋朝諸陵及諸祠有特祈解者亦如之。
侍御史韓瀆言:「天下賦役之繁,但存催科一簿,一有散亡,則登耗之數無從鉤考。請復置實行簿。」下三司議,請如舊。丁未,詔再閏一造之。
又詔山澤之民,擷取草木葉為偽茶者,計其直從詐欺律,準盜論,仍比真茶給賞之半。
戊申,詔京東西、陝西、河北、河東、淮南六路轉運使檢察州縣,毋得舉戶鬻產徙京師以避徭役,其分遣族人徙他處者,仍留舊籍等第,即貧下戶聽之。
己酉,改長寧宮為廣聖宮。宮在禁中前殿,有道家天神之象,後起觀閣以奉真宗神御,占宮城之西北隅。
庚戌,詔:「自橫隴河決,嘗下河北、京東西路以民租折納梢芟五百餘萬。今河決處自生淤灘,可省公費。其三路未輸梢芟,並權停。」 癸丑,置邇英、延義二閣【五】,寫尚書無逸篇於屏。邇英在迎陽門之北,東向。延義在崇政殿之西,北向。是日,御延義閣,召輔臣觀盛度進讀唐詩,賈昌朝講春秋。既而,曲燕崇政殿。
甲寅,詔凡禁中須庫物非有闕者,毋得下雜買務市之。
乙卯,詔帶御器械自今毋得過六員。
二月丙辰朔,以春寒,特賜諸軍班薪炭。
燕肅等上考定樂器并見工人。戊午,御延福宮臨閱,奏郊廟五十一曲。因問李照樂何如,照對樂音高。命詳陳之,照乃建言:「王朴律準,視古樂高五律,視禁坊樂高二律,擊黃鐘則為仲呂,擊夾鐘則為夷則,是冬興夏令,春召秋氣。鴜五代之亂,雅樂廢壞,朴創意造律準,不合古法,用之本朝,卒無福應。又編鐘、鎛鐘,無大小輕重厚薄長短之差,銅錫不精,聲韻失美。大者陵,小者抑,非中度之器。相傳以為唐舊鐘,亦有朴所製者。昔軒轅氏命伶倫截竹為律,復令神瞽協其中聲,然後聲應鳳鳴,而管之參差亦如鳳翅,其樂傳之敻古,不刊之法也。願聽臣依神瞽律法【六】,試鑄編鐘一虡,可使度量權衡協和。」有詔許之,仍就錫慶院鑄。
庚申,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上大樂圖義二卷。 先是,詔廢洺州廣平兩監,合於安陽髃牧諸監。王承勛言廣平歲產千餘駒,且先朝所建,不可廢。又言馬尚多,牧地少。癸亥,詔復存廣平一監,毋以賦民。既而,河北轉運使言舊監悉已賦民,請割趙州界草地二千頃,權隸相州安陽監以牧馬,從之。
甲子,詔吏部流內銓,自今保舉選人,須見任知州、通判,陞朝官都監、諸司副使以上始聽之,其在京不帶職員外郎非曾任知州,諸司副使非曾任路分都監,毋得舉。
丙寅,免江、浙、淮南三路災傷州軍牛稅。
丁卯,龍圖閣學士、給事中、知□州范諷責授武昌行軍司馬,不簽書公事【七】。新廣東轉運使、祠部員外郎龐籍降授太常博士、知臨江軍。東頭供奉官□守則追一官。又降都官員外郎、判刑部李遜知濰州,祠部員外郎、知信州滕宗諒監饒州稅,屯田員外郎、知宿州董儲通判吉州,光祿寺丞、館閣校勘石延年落職通判海州,殿中丞、知安吉縣范拯為和州司馬。仍下詔以諷罪申飭內外。
先是,籍為御史,數劾諷,宰相李迪右諷弗治,反左遷籍。籍既罷,益追劾諷不置,且言諷放縱不拘禮法,苟釋不治,則敗亂風俗,將如西晉之季,不可不察。會諷亦請辨,乃詔即南京置獄,遣淮南轉運使黃總、提點河北刑獄張嵩訊之。籍坐所劾諷有不如奏,法當免,諷當以贖論。諷不待論報,擅還□州。呂夷簡疾諷詭激多妄言,且欲因諷以傾迪,故特□籍而重貶諷。凡與諷善者皆黜削。延年嘗上書請莊獻太后還政,諷任中丞,欲引延年為屬,延年力止之,竟坐免。人謂籍劾諷不置,實夷簡陰教之云。諷請辨,據王珪所為籍神道碑,他書並無有也。
戊辰,工部尚書、平章事李迪罷為刑部尚書、知亳州。先是,上御延和殿,召宰臣呂夷簡、參知政事宋綬決范諷獄,以迪素黨諷,不召。迪惶恐還第,翼日遂罷相。制辭略曰:「姻聯之內,險詐相朋,靡先事而上言【八】,頗為臣而有隱。」然迪性純直,實不察諷之多誕也。龍川別志載李迪既貶,王曾在外,宋綬為曾告呂夷簡求復相,且云宜善待曾,勿如待迪。按迪以是年二月十三日罷政,即命曾代之。況曾為樞密使已半歲,不得云在外。若謂夷簡初與迪不相能,欲傾之,因薦曾為樞密使,擬迪後,或先議逐迪,將遣曾過中書,故綬云云,則庶乎可也。今皆不取。
樞密使、吏部尚書、同平章事王曾為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呂夷簡加右僕射,戶部侍郎、參知政事王隨為吏部侍郎、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禮部侍郎李諮為戶部侍郎、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檢校太保王德用為奉國留後、同知樞密院事,刑部侍郎、參知政事宋綬為吏部侍郎,樞密副使、給事中蔡齊為禮部侍郎、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承旨、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禮部侍郎盛度為參知政事,御史中丞韓億為工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
己巳,改新知亳州李迪知相州,庚午,復改授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留京師,仍班三司使上。
詔歲九大祠,故事以宰相攝事,自今以參知政事、尚書丞郎奉祀。 直集賢院賈昌朝請以鄭司農所注月令復入禮記第六,其李林甫所注,自為唐月令別行,從之。仍詔唐月令以備四孟月宣讀。
庚辰,降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刑部尚書李迪為太常卿、知密州。始,迪再入相,自以受不世之遇,盡心輔佐,知無不為。及呂夷簡繼入中書,事頗專制,心忌迪,潛短之於上,迪性直而簄,不悟也。既坐范諷姻黨罷政,怨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儼,嘗為補門下僧惠清為守闕鑒義。夷簡請辨,上遣知制誥胥偃、度支副使張傳即訊,乃迪在中書時所行,夷簡以齋祠不豫。迪慚懼待罪,故貶。然補惠清實夷簡意,迪但行文書【九】,顧謂夷簡獨私荊王,鴜迪偶忘之。他日,語人曰:「吾自以為宋璟,而以夷簡為姚崇,不知其待我乃如是也。」
壬午,龍圖閣學士、給事中馮元為禮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學士。始,元坐監護莊懿葬事不職,罷翰林學士、出知河陽,國子官屬為上書請留,執政欲進白弗遣,元自□行。於是,王曾言元東朝舊臣,不宜以細故棄外,乃復召之。
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知天雄軍杜衍為御史中丞。衍奏:「中書、樞密,古之三事大臣,所謂坐而論道者也,止隻日對前殿,何以盡天下之事!宜迭召見,賜坐便殿,以極獻替,月不過數四足矣【一○】。若末節細務,進穀帛樣,閱甲冑弓矢,點馬,補試吏員,特有司之職耳,陛下何必親決。」
三月丙戌,鹽鐵副使、兵部郎中任布為右諫議大夫、知成德軍。時議省河北兵,布言西北二邊方包藏禍心,以窺中國,備未可弛也。省河北兵,或因去年五月程琳之請,當考。 己丑,以御史中丞杜衍權判吏部流內銓。先是選補科格繁長,主判不能悉閱,吏多受賕,出縮為姦。衍既視事,即敕吏取銓法,問曰:「盡乎?」曰:「盡矣。」乃閱視,具得本末曲折。明日,曉諸吏無得陞堂,各坐曹聽行文書,銓事悉自予奪,由是吏不能為姦利。居月餘,聲動京師。後改知審官院,其裁制如判銓法。審官,在八月,今并書。 知蘇州、左司諫、秘閣校理范仲淹為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仲淹自外驟居侍從,必有故,史無其說,或緣富弼上疏也,今表而出之。
詔鎮戎軍歲比不登,其弓箭手五十八指揮,共貸以粟六萬斛。
殿中丞、通判齊州張宗彞,言大名府新作金隄,可以捍橫隴決河水勢,請今緩修塞之役。詔河北轉運司繪黃河至海圖上之。
太常禮院言:「侍御史劉夔,請去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所加太字。鴜入廟稱后繫於夫,在廟稱太繫於子。然二太后奉安別廟,準禮未應去太字。」上以夔不習典故,詔本臺諭之。夔,崇安人也。
辛卯,髃臣以莊獻太后大祥,上表請聽樂,不聽。表五上,詔須禫祭畢乃聽之。 壬辰,詔選人十二考,無舉主者特許參選。
乙未,賜亳、秀、濮、鄭四州學田各五頃。
丁酉,詔國子監直講一員兼領監丞、主簿事。
詔京西轉運司,每歲宗室、內人上陵及遣官朝拜,或敕葬所須什物,並官為辦置,無得擾民。從知河南府李若谷之言也。
又詔開封府,自今舊城內民舍復有侵官街者,令左右軍巡街司覺察,仍許人告之。
辛丑,修西涼殿。殿在禁中,歲久摧壞,而上不欲興土木之役。至是,有司屢以請,乃聽之。
癸卯,賜天雄軍修金隄役卒緡錢【一一】。
戊申,出宜聖殿庫真珠,付三司以助經費。
壬子,加贈保慶皇太后二代。 詔權停貢舉。
夏四月丙辰,鎮國節度使、駙馬都尉李遵勖判許州。民方輸租,倉官不時至,遵勖馳往受所輸,倉官惶恐叩頭,民大悅。轉運使料卒補水兵,不問習否,強以隸籍。遵勖曰:「強人以不能,將何用!」命部校按之,去不習水者十七八。
丁巳,李照言奉詔製玉律以候氣,請下潞州求上黨縣羊頭山秬黍,及下懷州河內縣取葭莩,從之。 賜故鎮東軍節度推官毛洵家帛五十匹、米五十斛。洵,吉州人,進士及第,又中書判拔萃科。其父國子博士應銓,與其母卒於竇州,洵徒跣護喪,歸葬里中,負土成墳,毀瘠而卒,特□之。 己未,翰林學士承旨章得象、天章閣待制燕肅與翰林侍讀學士馮元祥定刻漏。
集賢校理、知宗正丞事趙良規,言太廟薦新之禮久廢不行,詔禮官議定。十二月所薦蔬果禽魚凡二十六品【一二】,詔恭依。良規,安仁子也。
庚申,翰林學士承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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