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四
卷一百二十四 (第3/3页)
】,目睹與耳聞又邈,限官而選,得士為難。臣伏望兩省官、諸司使副或軍職、刺史在邊者,不可一例受詔。宜令兩府精擇有才識公望卓然為人所稱者,方令舉官,仍宜不限品秩,自借奉職選人以上,皆得充舉【一一】。所保之事,須保堪任邊上重難任使,如上之所陳。或本人邊事不集,並當同罪,則人人自畏,豈敢容易而舉哉?十得十,百得百,不虛受,不濫賞,斷可知矣。 五事。竊聞鄜延路嘗與蕃兵接戰,有一寨主為蕃兵所得,及擄去軍民甚觽,西頭供奉官、閤門祗候馬遵引兵追戰,即時奪回。延帥范雍及副部署劉平奏乞酬獎,朝命只遷東頭供奉官而已。夫馬遵者,出死力,突堅圍,引既衄之兵,入不存之地,奪已擒之將士,拔已陷之師徒,雖非大功,亦可謂之奇節矣。伏見范雍、劉平者,國家方大倚注,保奏理合超遷,只進一官,殊乖輿論。當茲始初用武,尤在賞勸激人,苟未得宜,必難勵觽。臣竊聞河北一都巡檢王守琪捉殺得濁流寨潰散兵士二三十人,自禮賓副使轉供備庫使,差知隴州。又見京東都巡檢李知和捉得劫賊七人,自內殿崇班轉供備庫副使。此二賊徒者,只是草竊之輩,固非勍敵之人,殺之不足震天威,縱之不能成大患,而王守琪則驟遷十餘級,李知和亦超轉兩資官。至於馬遵者,出境討賊,不顧存亡,援溺救焚【一二】,皆得全活,上可以壯朝廷之武,下可以抑僭國之彊,比王、李之功效則度越有餘,比王、李之遷酬則數倍不足,邊臣見之失色,元昊聞之長姦,用人若斯,致寇之道也。 六事。近於七月中,伏聞中書、樞密院同進購募元昊科格,遂告示天下者。夫購者起於亂秦,用於末世,三代已往,不聞有此,豈我太平之世,天下一統,偶有小醜,輒滋背畔,稽之典策,自存討禦,而執事者不為良畫,遽勸陛下行亂秦末世之事乎?既非至公之謀,又非常行之法,然有不得已者,亦或為之。何則?苦於用兵,為助兵之術,則購之,漢高祖購項羽是也。兵力驟敗,敵勢轉盛,內懷震懼,計無所出,則購之,王莽購劉縯是也。用兵不一,困於支離,敵又相乘,力未能應,則購之,梁太祖購劉知俊是也。一夫跳走,不知所從,雖有兵甲之彊,無以加討,則購之,楚平王購伍員之類是也。四購雖設,無一獲者,是購為無益,不可全任明矣。
七事。伏聞秋初,夏守贇為樞密使。夫樞密之任,秉國大權,起於有唐,始用宦者,降及後世,更以武臣。國家恩禮益隆,委任尤重,本天下之兵柄,代天子之武威,勢均中書,號稱兩府,苟為輕授,不若闕官。夏守贇早事先朝,嘗參儲吏,既緣攀附,漸致顯榮,但事貴驕,罔思畏謹,每更劇任,頗乏清名,才術無聞,公忠弗有,一旦擢居觽賢之上,俾贊萬務之機,朝命則行【一三】,人心不允。伏況元昊作梗【一四】,西陲用兵,上資睿聖之謀,下取樞臣之畫,庶臻泰定,以安黔黎。所宜遴擇才能,削平禍亂,而罔詢厥德,遽用斯人,不問賢愚,皆所輕笑,亟宜罷免,以重觀瞻。臣又慮議者以其嘗為攀附而謂之親信可使,以其久歷寄任而謂之耆舊可尊,以其官是節制而謂能知兵,以其貌甚魁梧而謂能鎮俗。是皆不然。惟盡公者可以親信,不主乎攀附之遇。惟宿德者可謂耆舊,不主乎寄任之多。有才武而好學則能知兵,不在乎官。有器業而不佻則能鎮俗,不在乎貌。伏惟陛下察守贇之所立,驗守贇之所為,可謂盡公、宿德者乎?可謂有才武而好學、有器業而不佻者乎?
八事。伏聞西鄙用兵已來,不住差移武臣往彼,每有過闕下而求見者,多不許見。臣竊詳所謂,未見其宜。謂之天子至尊,不可令小臣浼□,則非所以詢芻蕘而廣接納也。謂之循守舊例,未嘗許小臣求見,則方今用兵要在開通壅塞,與舊不侔,非可以循舊例阻絕人臣之時也。謂之武臣多鄙,不可令容易面對,則既已委任,用為好人,非所宜鄙之也。謂之朝廷差除,自有命令,本職所管,自有局分,不必令對,則用兵之際,事與舊殊,本職或有更張,局分亦有規制,何由聞達,非所以博究利病而翦除凶駆之意也。以此四事求之,臣故曰竊詳所謂,未見其宜。今邊寇方興,陝西大擾,朝廷多發兵伍,選任武臣,雖則直禦寇戎,蓋亦旁備它盜。凡有武臣求對,必於邊事有聞,陛下聽朝之餘,何惜一見。召於咫尺,待以從容,霽其威顏【一五】,加之善誘,使無懼慴,盡意敷陳,然後觀其奏對之是非,察其趨嚮之邪正,可者則獎激而遣之,不可亦優容而罷之。如此,則謂官家知我姓名,身心有所分付,不患邊奏不省,不憂權臣害能,各盡所懷,無不感悅,勇銳而去,罄竭為期,刻志夷凶,立功報主,局分豈有不集,邊事豈有不寧!聖人所以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者,蓋用此矣。又何憂乎叛寇,何恤乎用兵!陛下勤勞之心,豈不至哉!接納之禮,豈不優哉!聞見之事,豈不博哉!議者又謂臣曰:此非主上怠於勤勞,而簄於接納,蓋執政者自知致寇,常慮獲辜,不欲許人非次上殿,或論奏四方之事,或指陳兩府之非,開悟聖人聰明,則非己之利也。故但奏云某人已有差使,某人已與遷陟,所求入見,不宜允從,只是徼望恩榮,別希錫賜。以此罔上,上以為然,意要阻絕天下是非,蔽塞天子耳目,自以為安身之計也。臣謂果有是事,則非臣所知,惟在陛下察其忠邪而進退之,則蒼生之福也,宗社無疆之慶也。
冬十月辛酉,以環州生戶囉埋為右班殿直,子日威為本族軍主。囉埋嘗受元昊防禦使,率其族來歸,特錄之。
癸亥,禮部侍郎致仕燕肅言,每遇朝廷大慶會,欲於在所通表章,從之。
甲子,罷諸司三品官卒輟視朝。初,光祿卿鄭立卒,禮官舉故事請輟朝,而議者以謂今諸司三品非要官,恩禮不稱輟朝,故罷之。宋敏求春明錄云:國初以來,惟正官三品方得諡【一六】,兼官贈三品不得之。真宗命陳彭年詳定,遂詔文武官至尚書、節度使卒,許輟朝,贈官至正三品許請諡【一七】,而史失其傳。當考。
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上所修皇帝玉牒二卷,皇子籍一卷。
丙寅,上御邇英閣觀講左氏春秋及讀正說終,上曰:「春秋所述前世治亂之事,敢不監戒。正說先帝訓言,敢不遵奉。」丁度等拜伏而言曰:「陛下德音若此,誠天下之福也。」上復問度洪範、酒誥二篇大義,度悉以對,因詔度講周易,李淑讀三朝寶訓,丁度、李仲容讀所編經史規鑒事跡。
己巳,壽州長史林獻可言國家休咎之事,上謂輔臣曰:「朝廷得失在任人,得人則政治,失人則政隳。若堯、舜之世,雖有災異不為害,桀、紂之世,雖有祥瑞不為福。今之言者多挾此以求進用,不可不察。」
庚午,賜麟、府州及川峽軍士緡錢。
癸酉,降益州路轉運使明鎬知同州,坐知陵州楚應機受賕,鎬失按舉也。應機將敗,或告鎬以先期奏之,鎬曰:「獲罪則已,安可欺朝廷邪?」
丁丑,罷陝西諸路州所增壯丁。
辛巳,曲燕近臣於崇政殿,以講左氏春秋故也。
甲申,詔兩川飢民流徙出劍門關者勿禁。 注 釋
【一】徙判鄭州陳堯佐判永興軍「徙」下「判」字原闕。按本書卷一二一寶元元年三月戊戌編,陳堯佐罷為淮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本卷下文八月甲子編又稱,新判永興軍陳堯佐復判鄭州。依文例,「判」字似不應省,今補。
【二】國朝因唐大中制「大中」原作「太宗」,據閣本及宋史卷三○○杜曾傳改。 【三】有以國名此句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帝系八之一○補。
【四】豈顧守宗盟「豈」下原有「肯」字,據各本刪。
【五】瀚海彌遠「瀚海」原作「湖海」,續通鑑卷四二作「瀚海」,連下文「水泉不生」,以作「瀚海」為是,因改。 【六】以逗撓為困人之謀「困」原作「因」,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七】雖舊不侔宋本、宋撮要本均作「雖舊日不侔」,閣本則作「雖比舊不侔」。 【八】竭山澤之利「竭」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九】位高者才未必高「未」原作「不」,據同上兩本改。
【一○】久諳與旋擇固殊「旋」原作「選」,據同上兩本及閣本改。
【一一】皆得充舉「充舉」原作「薦舉」,據同上書改。
【一二】援溺救焚「焚」原作「災」,據同上書改。 【一三】朝命則行閣本作「朝命既行」。
【一四】伏況元昊作梗「況」原作「見」,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五】霽其威顏「顏」原作「嚴」,據同上兩本及閣本改。
【一六】惟正官三品方得諡「官」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春明退朝錄卷中補。
【一七】贈官至正三品許請諡「正」字原闕,據上引春明退朝錄補。